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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除公共财物之外,还包括含有公共财物成份的"本单位财物"与混合制财物;动产与不动产是各种财物在客观上的物质表现形态,都可属于公共财物而构成贪污罪的对象;赃物等非法财物也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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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同学们,你们知道大家乘坐的公共汽车是属于哪类财物吗? 生:属于国家财物。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也是国家财物呢? 生:有山林、路灯、学校里的一切设备。师:对。另外,有的财物既不属于国家所有,也不属于私人所有,叫集体财物。想想:国家财物和集体财物都统称什么财物呢? 生:公共财物。师:既然是公共财物,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 生:应该像对待自己的东西一样,爱护它而不该损坏它。师:好极了。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十课《不该损坏公共财物》(板书)。师: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要懂得为什么不该损坏公共财物。现在请一位同学读课文,其他同学边听边思考:课文一开始介绍了一件什么事?在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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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使学生懂得爱护公共财物是爱国的一种表现,教育学生要自觉地爱护公共财物。 教学要点 1.公共财物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2.爱护公共财物是爱国的表现。 3.要自觉地爱护公共财物。 教学准备 1.结合课文内容绘制挂图3幅。 2.课前学生收集爱护公共财物的英雄模范人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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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一种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很容易混淆。区分一种行为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时,该财物究竟受谁的控制。如果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已经对财物具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代为保管关系,就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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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彩云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3(4):26-29,48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内容复杂,一般认为,可以将其分解为欺诈行为—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取得财物—遭受损失五个要素,五个要素各自都有其丰富的内容。行为人采用欺诈行为,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在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处分了财物,行为人由此获得财物,使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失,这是诈骗罪一般的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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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彩云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0,(4):26-29,48
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内容复杂,一般认为,可以将其分解为欺诈行为—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取得财物—遭受损失五个要素,五个要素各自都有其丰富的内容。行为人采用欺诈行为,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在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处分了财物,行为人由此获得财物,使受害人因此遭受损失,这是诈骗罪一般的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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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璇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20(Z2):49-51
贝在古代曾经充当过货币,因而在涉及金钱财宝、商业流通的文字中,大部分都以"贝"作旁.从贝部字与钱财发生关系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它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表示财物的名称或与财物有关的名称字.这一类的字大部分意义相通.第二类是表示与财物及流通相联系的字.这一类字的数量占贝部字总数量的绝大部分.第三类是表示财物价值高低或占有财物数量多少的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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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必双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04-106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主体不仅想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且还欲对该财物进行自由支配。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内容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和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其形态只能是直接故意,不含间接故意。我们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等因素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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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12)
人们对于贿赂的概念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传统意义上的贿赂,人们把它与财物是划等号的,随着社会发展,财物的范围也由简单的财物扩展到财产性利益上。而非财产性利益能否纳入贿赂的范围,理论和实务界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我国现行的受贿犯罪惩治体系是建立在具体数额基础上的,一切财物都要转换为具体钱数进行定罪量刑,而一味以数额作为认定标准,无法体现受贿罪所侵害的犯罪客体,即社会危害性。将非物质性利益纳入贿赂的范围是历史的大势所趋,但现阶段还不能马上实现,需要有个过程。 相似文献
12.
刘运宏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0(4):30-32,41
从犯罪构成上看,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障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主体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其它方式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从而使公共或公有财物的所有权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遭到破坏。 相似文献
13.
包蓉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13(1):45-47
根据我国“通说”,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文拟从“秘密窃取”、“多次盗窃”、“盗窃未遂中罪与非罪”三方面对通说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提出一些质疑,并对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自己的财物其后索赔的行为的定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4.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10)
行为人虚构身份,以虚假买卖的方式取得他人信任之后,以换取零钱的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财物,该行为性质认定为诈骗还是盗窃,其关键点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完全处分其财物。 相似文献
15.
齐秋敏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3)
对案发前退交财物行为的定性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不应该将其认定为受贿;另一种观点是根据设定的具体财物退交时间,来确定退交是否及时,进而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受贿.这两种观点都存在缺陷.行为人在收受财物时主观上有无受贿故意是定罪的关键.对此分析得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行为人无受贿故意且事后立即设法退交,这种情形不具备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另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已有受贿故意且收受财物后未立即退交而在案发前退交,这种情形应当入罪.在此基础上进行财物退交及时性的判断,对受贿罪的认定会更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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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的发展,高等学校的经费来源发生了改变。为了提高有限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高等院校应把管理会计运用到其日常管理经营中,把财物工作从财物管理提升到管理会计的层面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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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的官库是财物贮藏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涉及财物的征纳、管理和支出,是西夏财政体系中举足轻重的部门。本文基于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对西夏的官库的收支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肖芸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7):86-89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贪污罪主体以外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有职务上的便利。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从事公务、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时,应当分别定罪,数罪并罚。公司控制人以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应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准确定性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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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 《职教通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12):57-58
学校对青少年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注意。一、加强公私观念教育,使青少年能以爱护公共财物为荣我们有的学生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甚至把公共财物作为私有;有的学生对损害公物的行为无动于衷,对“长明灯”、“长流水”视而不见,对别人损害公物的行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听之任之。针对这些现象,我们教育者要让学生明白,公共财物是属于作为整体的劳动者所有的财物,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物除了受到法律保护外,也受到社会主义道德的保护。因此,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每一位公民,作为学校的每一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