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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8):97-98
中国古代曾有辉煌的国际和国内贸易,则必然存在调整这些社会关系的大量的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渊源的角度看,不难发现不同于现代西方民法的中国古代固有民法体系,它在规范内容、法律渊源上体现了自身的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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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榕森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两种选择,根据这两种模式的历史、根源及现状,我国商事立法在当前应确立民商分立的模式,即民法典和商法典自成体系,分别立法,各自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中的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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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26(3):58-59
作为德国民法最为重要的基础和最为关键的法源,德国债法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使用过程中,法典自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不断地被发现、暴露出来。而德国债法关于消灭时效、给付障碍以及合同等方面的改革对我国民法的现代化则可以起到有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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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礼旺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2):52-56
对德国民法到底应持何种态度,在当代中国学界出现了重大分歧。在此背景下,《德国民法典》的贡献与局限,成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德国债法现代化改革说明德国社会正在对《德国民法典》的局限进行超越,我国应从《德国民法典》中汲取营养,总结教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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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登池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26(1):35-39
我国民法存在漏洞和体系不完善之处,因而司法实务中要采取类推适用等方法加以补充。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务中,民法类推主要有法律规定的类推和法律转移的类推两种类型;而判例类推将是我国今后民法类推适用中普遍采用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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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公序良俗原则)是不是民法渊源或有没有法律效率,对很多国家来说,答案都是肯定的;而对我国来讲,民法基本原则能否成为民法渊源,具有很大的争论。通过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法渊源以及民法本身的特点,本人认为,民法基本原则应当成为民法的渊源。 相似文献
9.
民法解释的客观性就是指官方在法律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如何理解、判断,所遵从的一种非主观的研究方法,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从而实现民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相似文献
10.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5,(8)
见义勇为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近年来,随着各种客观原因的不断出现,使得见义勇为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很多人在进行见义勇为之前,总是要综合思考自身的利益,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采取旁观手段。其实,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国家没有在政策方面对见义勇为做出明确的规定。现笔者就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保护进行粗浅的分析,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原冰清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9(1):47-50
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保障,商法的出现不但可以保护商事主体的利益,而且能够全面规范商品经济的秩序,进而大力推进社会的繁荣和国力的增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都离不开商法的建立,然而如何确立商法的立法体例却成为我国学者争论不休的话题,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学者们各执一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壮大,加之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笔者更倾向于选择以德、法、日为立法典范的民商法分立体系。 相似文献
12.
民法和商法是私法中的两大领域,两者关系十分密切,笔者通过对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商事立法体制的形成依据分析,推论出当代大陆法系各国商事立法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民法典采用民商合一体制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13.
孙宪超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2):12-17
错误制度关涉诸多法益的冲突,立法者在设计有关错误的规则时必须进行利益衡量.大陆法系民法继受并发展了罗马法中的错误规则,但在利益衡量上存在不同的立法模式. 我国民法中的重大误解的相关规则实为大陆法系民法中错误制度的内容,但我国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在利益衡量上却存在着失衡的缺陷. 相似文献
14.
从对《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理解展开环境资源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守秋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5(4):1-15
新修订的《德国民法典》关于“动物不是物”的规定,是指动物既不是物,也不是人,动物就是动物。这一规定是民法(特别是大陆法系的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重大变革,它宣布了当代民法的一种新理念,是对传统民法理论中“人、物二分法”、“主、客二分法”的研究范式的突破。“主、客二分法”在法学中的经典表现是,世界仅由人与物组成,不是人就是物,不是物就是人,人永远是主体,物永远是客体。这种“主、客二分法”有许多弊病。环境资源法学主张“主、客一体化”,“动物不是民法中的物,也不是民法中的人”的观点一直是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观点之一。动物既区别于人又区别于物,法律可以确认动物享有权利,但动物权利不是人权,享有权利的动物也不是人。 相似文献
15.
何锐 《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34-39
“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复杂、艰巨的过程,个人、社会、国家三者依次递进,密不可分,因而理念和路径的选择至关重要。“中国梦”的道路上存在惯性障碍、特权障碍和制度障碍。民法理论作为市场经济的运作理念,与“中国梦”的实现路径不谋而合。民法理论的实践与“中国梦”的实现息息相关,利用民法理论确立的具体规则铺就“中国梦”实现的具体路径,推进国家的法治化,为“中国梦”的实现清除障碍。 相似文献
16.
魏志义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29(4)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是一个由行政法、民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综合调整机制,文章主要从民商法的角度对其调整的必要性、形成过程、主要成绩、调整方式以及局限性进行了分析,指出现阶段国企改革必须建立和完善以民商法、经济法为主导的法律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商法立法形式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我国商法立法形式的探讨学术界主要存在“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两种代表观点。笔认为,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我国应以大陆法系法化为背景,结合我国特有的法律化传统,在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商法立法形式的要求基础上,选择将民、商事一些共同原则和内容纳入民法典统一编定,特定的商事制度仍以单行法形式存在的有中国特色的商法立法形式。 相似文献
18.
黄长健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8,22(11):50-53
公民伦理作为现代法治的伦理基础,在独立主体精神、权利与义务统一精神、契约精神、社会正义精神以及市俗伦理精神诸方面为法制现代化提供价值合理性和道德正当性的支持与引导。市场经济不成熟、民主宪政不足以及传统宗法伦理的消极影响严重制约我国公民伦理的发育,使得法制现代化深层乏力。实现法制现代化,须致力于培育公民社会,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以法治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实现公民道德和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