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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外开发的扩大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着重对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以及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性问题作了一定的认识,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以期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规范与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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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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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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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又随之成为了热门话题。中央政府将进一步放开农民直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政策改革有有了新的突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当前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是土地流转工作的真实记录,建好、管好、用好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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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8日,桦甸市北台子乡天平村阎家店社村民宋宝仁找到北台子乡政府,状告天平村委会使他失去了土地使用权。后来经过查阅天平村1998年的村民档案,证明宋宝仁没有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自动弃耕。在事实面前,宋宝仁心服口服,一场纠纷得以平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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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实中存在大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其中产生的很多纠纷无法有效解决,为了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切身利益,应该立法确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主体,完善流转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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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籍档案是指在城市地籍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反映地籍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城市地籍档案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土地产权资料,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城市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城市地籍档案部门是城市地籍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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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的划转,海域使用权档案纳入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的范畴,为了更好地保存和开发利用海域使用权档案,对其进行数字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宁德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为例,从当前海域使用权档案数字化面临的困难、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后发展的方向三个方面全面阐述海域使用权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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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姗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45-46,5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立法缺陷。而改变其现状必须从使用权的设立、变更等方面着手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同时合理界定流转收益的范围,以公平和效率为分配的原则,明确集体组织、集体成员和政府间的收益分配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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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我国2007年10月1日颁布的《物权法》进一步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关于我国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的归属,自动续期时是否需要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缴纳应当如何确定第二次土地出让金的额度,国家是否可以无偿收回土地等问题,都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此领域,我国立法出现了真空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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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宇 《记者观察(上半月)》2013,(12):34-35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改革方案中,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征地制度以及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变革;二是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问题。二者核心目的都是使农民收入有显著提高。若实现得好,这轮土改也将为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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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 《记者观察(上半月)》2014,(11):6-9
正"半拉子改革"是不行的"半拉子改革"是中国20年改革中值得玩味的现象。1988年宪法修正案,所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土地的所有权不得买卖、租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一句话打开了中国的土地市场化之门。中国只有两种土地,政府手里的国有土地,农民手里的集体土地。宪法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特别强调只针对国有土地。为符合宪法的要求,同一年《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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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应该享有法定许可使用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定许可使用是图书馆解决数字图书馆建设中著作权问题的有效方法,但因未得到法律授权,我国图书馆目前尚不能行使法定许可使用权。图书馆具有法定许可使用权主体的实质要件,且已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证据支持。应尽早立法赋予我国图书馆法定许可使用权。参考文献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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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是宅基地问题的核心问题.是我国社会各界所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都在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奔波.笔者认为之所以会激起千层浪.肯定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现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土地方面的立法已日趋完善。其涵盖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到地方政策文件各个层次的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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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的北京市政府办公厅33号令尽管郑重宣布,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但却留下了魔鬼的“脚趾头”——5个巨大的漏洞,使数千家开发商围绕着获取土地激烈竞争,业界称为一场改革前夜的圈地运动。据统计,在33号令后政府突击批出的土地,至少可以保证北京未来5年左右时间的土地供应。与此相应,当期通过公开交易上市的土地供应量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位业界人士称,“目前,北京三环以内基本已无地可圈,四环的地数量也很少了。”在这种背景下,于今年2月出台的北京政府办公厅4号令,由于将北京的土地交易公开化,而被业界称为阳光方案,但是在这缕阳光出现之前,牺牲国家利益,成全开发商和土地持有者私利的交易方式,却在它即将告别历史舞台的前夜,被发挥到了极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