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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荷兰)海尼根公司与(香港)泰中烟草国际贸易公司(下称“泰中公司”)关於“喜力”商标纠纷,经过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最终尘埃落定,二审法院最後判定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於第1369685号“喜力”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这意味着泰中公司最终获得了指定在第34类“烟草”等商品上的“喜力”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尼根公司在中国多年经营亚最终成为知名商品的“喜力”商标,在“烟草”类商品上被人分去了半壁江山,这是海尼根公司最不愿看到的结果。’透过本案在商标局和法院的审理过程,反映出商标审查以及对已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本案终审结果表面看似符合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但却明显有悖於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精神。本文想从此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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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费列罗有限公司是一家世界知名的食品生产商,其生产的“金莎”巧克力在广大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声誉。2001年12月3日,费列罗公司在其所在国意大利首次提出了将单粒“金莎’巧克力的外观(简称申请商标)注册为立体商标的申请,该申请于2002年5月23日被意大利商标管理机关核准并给予该三维形状以立体商标的法律保护。2002年9月28日,费列罗公司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相关规定,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了对於该商标在中国进行领土延伸保护的申请,该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的面包、糕点、糖果、食品上的巧克力覆盖层等多种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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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野公司)是“蓝色风暴”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由文字、拼音和图形组合而成,于2003年核准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啤酒、可乐等。除了生产少量的“蓝色风暴”啤酒外,蓝野公司从未生产过可乐,也没有在可乐商品上使用过“蓝色风暴”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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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广东锦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锦力公司)是第1465894号“曼科”商标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9类的“电开关、插座”等。虽然“曼科”商标在广东省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在锦力公司生产的部分商品上,该公司实际使用的是“曼科CLIPMEI’商标。佛山市市民廖燕文女士是第1674385号“CUPMEI”商标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也是第9类“电开关、插座”等。与“曼科”商标相比,“CUPMEI”商标在广东省的相关公众中没有多少知名度。2004年6月29日,廖燕文以锦力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锦力公司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经审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廖燕文的诉讼请求。廖燕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於2005年11月2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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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肥羊公司”)诉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程公司”)一案由一审到二审处理完之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各家媒体也都相应进行了报道。不少报道都是对小肥羊案例的正面评价,认为“小肥羊”是一个末注册的知名服务商标.应该得到与注册驰名商标同样的保护,认为小肥羊公司应该拥有对“小肥羊”商标的专用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