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宪法与宪政,于中国而言,是“一字之差,百年之别”。中国有宪法已将近百年,时至今日中国宪政才刚刚踏上希望之路。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宪政。为什么宪政的幼苗在中国大地的成长如此艰难,甚至不如某些后发的中小国家?本文拟对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困境及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路径进行简要的思考和分析。1宪法与宪政宪政(constitutionalism)通常也称为“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它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形态,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已出现,最初的含义是以宪法来控制国家权力行使的一套制度设计,规范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1]我国学者上官丕亮认为:“宪政是以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为基本内容,并体现法治精神的宪法在国家的实际生活中充分实施所形成的现实的民主政治体制。”[2]美国学者丹莱夫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现与约束国家和官员相关。”[3]日本宪法学者阿部照哉认为:“宪政是依据宪法而进行政治的原理。”[4]可见,在宪法学的研究中,宪政的概念基本上是与宪法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宪法就无所谓宪政。有的学者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比作建筑物的设计图样和建筑...  相似文献   

2.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提出了“多数的专制”论断,为了破解民主可能面临的“多数的专制”问题,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法律制度中寻找答案并开出了三剂“药方”——实行宪政、重视法律人和确立陪审制度。  相似文献   

3.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提出了“多数的专制”论断,为了破解民主可能面临的“多数的专制”问题,托克维尔从美国的法律制度中寻找答案并开出了三剂“药方”——实行宪政、重视法律人和确立陪审制度。  相似文献   

4.
共和宪政之于民主的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自己决定自己的事务,采用多数票决定制。共和强调要尊重“每个人”的人权和自由,反对“多数专制”,更注重保护少数。宪政的目标在于限制国家权力,防止民主体制下的滥用权力。民主应当是共和的,且必须受到宪政的控制。  相似文献   

5.
宪政是指在实行法治的国家中,通过宪法、法律制约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它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宪政建设的基本前提是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就是要牢固树立宪政理念,通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来真正推进宪政建设。  相似文献   

6.
宪政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悠久的思想渊源.在本原意义上,宪政被认为追求两种核心价值的法律正义:一是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治自由,二是限制社会公共权力.作为一种捍卫个人自由的政治学说,宪政以宪法为基础,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和法治是其基本的制度安排.自由主义宪政在制度安排上试图贯彻各种美好的理念,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困境,如私有财产权与代议制民主的冲突,个人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冲突,民主与效率的冲突.宪政在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自由与权威、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上由两难导致困境.并最终背离自由主义宪政的初衷,最大的原因在于传统自由主义赖以建立的功利主义伦理基础.西方自由主义宪政要想摆脱困境,必须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哲学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7.
宪政与民主分别同消极自由理念与积极自由理念相对应,也就必然反映两种自由理念的对立统一关系。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分别回答了“谁治理我?”和“我被治理的程度如何?”这两个问题,但它们要求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出发点是一致的。民主主张积极参与和行使国家权力,宪政则强调以保障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为目的限制政治权力,两的互补互动、磨合产生了宪政民主制,较为有效地解决了人类政治生活中重大的两难问题。  相似文献   

8.
宪法与宪政。大致说,宪政(constitutionalism)或宪政主义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政制。宪政国家大多都有一部成的宪法(constitution)作为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的依据。也有像英国、以色列因为特殊历史传统或立宪道路,而没有一部成宪法的例子。但有没有一部自称为宪法的件,并不是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实施宪政的依据。我们第一关注的是,个人权利是否在价值序列和制度安排上被视为对政治制度的一种最根本的、在先的约束。  相似文献   

9.
宪政国家的生成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乾瑞 《天中学刊》2003,18(6):33-35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实施宪法,限制、控制政府权力,防范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权利,是人类理想的政治制度。实施宪政旨在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宪政包含民主、法治、人权等诸多内容。宪政国家的实现需要有平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高度民主的政治、健康多元的文化为背景和支撑。  相似文献   

10.
哈耶克作为1974年经济学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对宪法理论也有独到的研究,他认为权力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即善的权力和恶的权力.强制的权力是一种恶,宪法不仅要对强制的权力进行制约,而且要对民主的权力实行制约,因为无限的民主也会导致恶的产生.宪法对权力的制约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而对个人私域的界分和对私产的保护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人民权利的前提条件;要保证宪法实施,就必须进行违宪审查,而违宪审查既要注重制度的建立更要确立审查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宪政是国家以宪法为基础,实现宪法价值的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宪政的价值在于其能够维护民主的有效运作,实现权力的合理配置与人权的切实保障。这三个方面的价值均指向"权力"这个政治的核心内容,均与保证权力的运行密切相关,并且需要通过制度化来保证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政的目的。因此,权力运行的规范与限制是宪政的核心价值。  相似文献   

12.
以宪法限制国家权力和以国家权力为主导推动宪法发展是宪法学关于宪法与国家权力的两种基本理论倾向,这两种认识均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在实践中难以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在以宪法限制国家权力并推动其正义化运作的同时,发挥国家权力的积极能动性推动宪法发展,从而实现宪法与国家权力的良性互动。这种关系应在我国当今宪政建设中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3.
近代中国宪法宪政精神缺失的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政是政治学和法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从逻辑上看,宪政以宪法为基础,只有当宪法所体现的价值取向与宪政的精神要义,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相一致时,宪政的实现才成为可能.然而近代中国宪法与宪政的精神要义总体背离,基本成了确认军阀独裁合法化的工具.反思近代中国宪法缺失宪政精神要义的表现和原因对于当前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宪政理想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宪政的精义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刑法是被称为“善良公民的大宪章”,那么刑事法治首先就要依宪法而治,刑法的目的和精神也应是随着宪法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是为了保障人权为其终极目标的。因此,刑事法治要以宪政作为它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罗斯福新政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创新是对美国传统宪政体制的突破,它要求一次“宪法革命”。这些革旧布新是对政治权力和各种利益的再分配,利益和权力的重组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的“宪法危机”。在美国法治至上和程序至上的宪政体制下,以罗斯福总统为代表的行政、国会和最高法院及有第四权之称的美国新闻界在“宪法危机”之中为各自的权力和利益博弈。为解决危机,美国政府各方在宪政体制提供的“谈判”的机制下以“斗争促团结”,相互协商和妥协,为美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寻求“共识”,最后在宪政的轨道上化解了“宪法危机”,促成了“宪法革命”的实现,确立了美国现代宪政体制发展的方向,为美国找到了一条宪政体制下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6.
宪法的市民性就是自由、平等、经济人理性和社会理性。要树立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保障权利的人权观念 ,就必须承认和提倡宪法的市民性。通过对宪法市民性的提倡 ,有利于达成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有机整合 ,从而可以形成对宪法的完整认识 ,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模式  相似文献   

17.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基于对“严打”斗争的反思,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提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现代宪政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决策和执行都必须符合民主、法治和人权等宪政理念的要求。只有在宪政的制约之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才能达到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有效性,而又不至于逾越刑事权力的界限。  相似文献   

18.
规范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是自由主义宪政的核心理念,而不能相反。在宪法观念的启蒙和传播中,清末民初公共知识分子对自由、民主、共和等观念体认上的偏向和误区,是民初自由主义宪政试验失败不容忽视的主观因素之一。亦表明近代中国的宪政努力从一开始即发生了起点的位移和偏向:宪法观念尚未彻底世俗化,尚未落实到以人为中心,以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以及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价值核心。  相似文献   

19.
关于我国转型期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现代化建设,国内有的学者提出借鉴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思想。在“宪政”民主原生的西方自由主义语境下,宪政民主导致权力与自由间无法协调的矛盾和困境,这种困境将尝试通过政府权力的集中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相结合和统一的路径而走出。  相似文献   

20.
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当代中国民主宪政的最新发展,是国家追求的基本价值和根本目标,它使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具有了新的内涵。将宪法规定贯彻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要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规范行政行为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