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王素荣 《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2,7(1):60-61
兔肉具有丰富的营养,尤其具有三高三低(而蛋白、高烟酸、高消化率、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的特点,具有良好的食疗保健作用,素有“美容肉”、“营养上品”之称。 相似文献
3.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
培训是福利,员工培训既有激励功效,又有保健作用,企业在开展员工培训时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以绩效管理为切入点,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满足企业和员工的需要,实现员工培训的福利性。 相似文献
4.
杨湧 《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12,17(1)
所谓健康饮茶,就是最有效地发挥茶叶对人体的有益作用,避其不利的一面。日常饮茶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茶叶进行冲泡品饮,通过正确选择茶叶、正确冲泡茶叶和科学品饮茶叶,达到修身养性,健身强心的保健作用。 相似文献
5.
杨湧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12,(1):48-51
所谓健康饮茶,就是最有效地发挥茶叶对人体的有益作用,避其不利的一面。日常饮茶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茶叶进行冲泡品饮,通过正确选择茶叶、正确冲泡茶叶和科学品饮茶叶,达到修身养性,健身强心的保健作用。 相似文献
6.
7.
食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与各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食品进口贸易可以缓解国内的食品短缺状况,有时又会成为诱发食品不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并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必须在WTO的框架内,以危险性评估为依据,加强对进口食品侵权问题的研究,尽快制定进口食品安全的监控管理政策,并建立中国的食品安全体系。本文主要围绕我国进口食品侵权、进口食品侵权的管辖权、进口食品侵权的法律适用和进口食品侵权的法律规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行为,并不符合食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情形就应该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否则,单纯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召回义务属于生产经营行为的一部分,增设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罪并无必要,也与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趋势相互冲突。据此,应对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的有效措施应当是尽快完善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9.
袁琴武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5)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对其增设存在必要性与非必要性之争,关于其罪名设置存在分罪论与合罪说两种不同理论。综合分析,食品监管渎职罪增设具有必要性,在罪名设置上,将食品监管渎职罪分设为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和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0.
何尔清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6,22(2):3-4
2008年北京奥运会要实现“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承诺,作为奥运战略具体体现之一的奥运食品工程,关系到近千万运动员、来宾、观众的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等食品保障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了解雅典奥运会的食品供给情况。并尽快启动北京奥运食品工程,建立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