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谭喆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2):43-48
我国的宅基地制度既具有满足农民居住之生存需求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因为宅基地从属用益物权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它对保障农村的稳定、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宅基地制度“两权分离”的格局,既会导致社会保障功能与经济价值的冲突,也不符合新一代乡民实现经济利用的期望。同时,现阶段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改革并未完全解决实践中的难题。宅基地制度面临着所有权权能淡化、资格权性质不明以及使用权流转仍被不当限制的难题,需要通过构建衔接制度、明确权利性质和延长权利链条的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5):67-7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形势变化,宅基地使用权囿于现行法律制度无法实现农民的财产权。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时提出,旨在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由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面临现实的法律困境,包括集体所有权权能不完整、农户资格权表述缺乏法律依据、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残缺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单一等,通过分析和借鉴安徽金寨模式、云南大理模式和贵州六盘水模式,提出宅基地出租、有限市场化使用、抵押和入股等可行性实施路径,并以宅基地登记、有偿使用及退出、收益分享和建立风险保障等配套政策,促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宅基地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一直对农民生存权利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通过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三权分置”改革,探求宅基地流转方式,力图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通过反思目前宅基地流转中存在的理论问题,分析各试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模式,总结出适合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以期能够实现制度本身的逻辑自洽并解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4.
5.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9,(7):36-40
2018年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宅基地实施"三权分置"政策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已在多个地区开展,积极探讨宅基地"三权分置"具有重要意义。宅基地实施"三权分置"政策的过程中,存在权利结构不清、权利性质定位不明等现象。基于此,应明确"三权"的权利性质,厘清各权利的结构关系,确保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够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6.
在快速推进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中,推动人口转移,促进用地节约,加快市民下乡,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义所在。而人地捆绑的二元结构,城乡分割的交易体制,不仅导致了大量的宅基地闲置,而且进城农民住宅权力也难以得到有效资金保障。长远规划,建章立制,强化保障体系建设,破解生产要素单向流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是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7.
8.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20,(3):42-47
为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开始探索。其中,所有权仍须发挥其政治功能,当坚守集体所有原则;资格权因其身份属性显著,该属成员权的范畴;使用权褪去身份外衣,正式成为一项纯粹财产性权利。新制度下使用权能极大扩增,"三权"相互依存、相互独立、相互影响,也正是因为"三权"的大变动及其复杂的关系,使得宅基地流转规则需要重新被定义:首先,"三权分置"将导致宅基地租赁期与使用期错位,还需兼顾所有权人、承租人的利益并分情况处理;其次,使用权转让的自由化与现行法中的转让限制有冲突,可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拥有"更换为"申请"二字予以解决;最后,宅基地使用权可否继承一直存有争议,资格权的出现将打破这一僵局,扫除宅基地使用权不可继承的障碍。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14.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21,(5)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迁移,所以其使用的宅基地多被闲置。同时现有法律也限制宅基地的市场化流转,造成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与农民权益性收益的缺失([1])。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为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对于"三权分置"的权利构造存在争议,"资格权""使用权"的定义不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冲突,易造成适用的疑难。因此,通过明确"资格权"法律定位,设置用益物权性质的"使用权",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方能较稳妥地促进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完成。 相似文献
15.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8)
随着城乡收入的差距较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进城务工,使得土地抛荒现象越来越多,农村开始出现土地流转。但由于相关法律的规定、流转方式以及程序的限制,土地流转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对农村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宅基地一般是指集体所有的、福利分配给农户盖房使用的建设用地。海城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五个阶段,包含三项内容。其“三权分置”改革实践形成了许多具有特色的符合辽宁和东北的实际典型样本,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推广海城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有利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相似文献
17.
三权分置、农业补贴争夺与农业经营激励——吉林省J村玉米生产者补贴分配博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8.
19.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20,(2):63-72
当前,农业内部和外部适应性两个方面暴露出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权分置"作为重大的理论和制度创新,为农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三权分置"改革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新时期,"三权分置"改革面临立法问题、规模问题和保障问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思想,注重学习总结,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的"三权分置"法律体系;全面推进改革,不断完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