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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明睿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7(1):38-40
诚信原则系民法吸收道德观念的结果,是自然法的衡平和正义理念在民法制定和实施中的体现。它主要起源和运用于合同法领域。我国新合同法第一次对诚信原则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本文论述了新合同法中由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时的附随义务、合同终止后的后合同义务及其与合同解释的关系,认为诚信原则必将对新合同法的实施产生良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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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剑泉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32(2):53-56
在当代合同义务群扩张的视阈下,把加害给付概念和履行利益、固有利益关联起来,提出典型加害给付和非典型加害给付的新界定。把非典型加害给付理解为广义的附随义务,就能把《合同法》中的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概念和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概念进行同类合并。其结果就是把《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先合同义务)、第60条(履行过程中债务人的附随义务,即狭义的附随义务)、第92条(后合同义务)归并到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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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5)
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合同的目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产生的协助、保密、通知等义务。在合同法中,附随义务面对两大困境:一是附随义务的法条规制具有混乱性,二是保护义务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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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理论自近代产生以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已成为现代合同法理论中的重要内容。附随义务在合同法领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成为重要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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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大学学报》2017,(5)
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发展产生的,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法理依据的义务。依学界通说,附随义务之违反通常不生合同解除之权。通过理论和案例分析,附随义务之违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首先,通过对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析可以得出,虽各国对合同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基本理念类似,最终都可归结为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附随义务之违反属于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行为,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可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4款通过解释能够成为附随义务之违反适用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再次,结合合同目的判断理论,对违反各类型附随义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各类型附随义务之违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9.
唐秀英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1):48-52
合同法中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法律既无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无明确约定,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担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文章对附随义务的内涵、特征、主要形态加以论述,以期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附随义务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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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作为一个法律用语,在各国民事立法中尚无明确概念,但在合同法领域却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于是,附随义务的产生依据,它与合同义务、给付义务的关系,它的涵义和价值目标等便值得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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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营者安全消费环境义务的归责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环境的安全保障为经营法定安全义务之附随义务.经营是否违反这一义务应以诚信原则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基本标准。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要防止对经营的过度归责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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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随义务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出现成为合同法领域内颇为引人注目的焦点.它从法定义务的角度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提出了更为全面而具体的要求,在促进给付的同时实现了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对交易安全的保障.我国合同法不仅对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的合同关系进行调整,而且扩展到合同成立前的缔约阶段和合同关系终止后的阶段.该文界定了附随义务的概念,阐述了附随义务的内涵及其性质. 相似文献
13.
方晓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30(11):167-168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甚至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据诚信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同法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了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成为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并成为合同解释的重要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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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连恒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2(3):75-81
当事人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履行中负有合同义务及附随义务,合同义务与合同附随义务在概念、依据、产生、具体形态、期间、后果、性质、根据、功能、规制、注意等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通过比较分析,便于系统地理解和掌握。 相似文献
16.
华战胜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8,10(1):142-145
合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附随义务的类型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保护义务等,在研究过程中,应当把合同附随义务与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给付义务及不真实义务等区别开来;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7.
附随义务是新合同法义务的一种,主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在合同订立及其之前,履行过程中,及其完毕之后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主要从注意、告知、协助和保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其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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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是新合同法义务的一种,主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在合同订立及其之前,履行过程中,及其完毕之后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主要从注意、告知、协助和保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其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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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国礼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22(7):18-19
先合同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法定的合同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先合同义务。导致在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不能适用先合同义务理论来解决,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研究先合同义务理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