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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玲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38)
公民环境权的制度功能在于监督政府环境执法,反应了公民和政府的公法关系.分析公民环境权的性质,应当区分环境权的应然与实然维度.应然环境权研究的起点应当是环境保护的制度需求,实然环境权研究的依据应当是现有国际和国内立法对环境权理论的回应.从应然出发,才能理清分析环境权性质的线索;立足实然,才能明确现有立法的缺失,以及制度完善的方向,为公民的环境权提供应有的法律救济,这是环境权研究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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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上,“应然”与“实然”相对,是指应当有的状态。强调培养创新精神是青年教师培训的“应然”价值目标,一方面说明提出这一价值目标的合理性、必然性,另一方面说明培训只是青年教师创新精神形成的外部条件,从“应然”到“实然”,还须青年教师自身努力和具备相应... 相似文献
4.
作为思想观念的法治,在西方早见于古希腊,在东方则起于先秦。亚里士多德曾言“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商、韩则主张“不务德而务法”,求圣法之治于理,弃圣人之治于己。建成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和宏伟目标,然而法治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便是有效的对权力进行限制,和谐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从法治基础理论出发,描述了真正法治社会下权力与权利的“应然”的关系,介绍我国目前权力与权力的“实然”关系,亦即法治的困境之一,从而得出在我国实现法治,必须理顺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从法律上确定精神损害的权利范围,明确精神损害的权利人和精神损害的数额,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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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权利就有保障,有损害就有救济.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对其进行保障与救济.公民的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法益基础,其具有可诉性和可强制执行性.当公民的环境权受到侵害时,就应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其实行保护和救济.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公民环境权,主持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需要,是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现实必然性,可以通过原告资格的放宽,举证责任的倒置原则,诉讼时效的排除,对原告给予经济于技术的支持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我国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农民工权利保障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敏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4):104-105
宪法和宪政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但是,当前农民工的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之间存在差距,有的权利被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所限制。确保农民工应然宪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必须树立宪法至上理念;重构宪法权利体系;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
刑事强制措施体现国家公权与个人权利之间的矛盾对立统一。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在实践中存在的裁量任意、变更随意等现象,不同程度损害了刑事强制相对人的合理权益。这是我国法律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具体表征,凸现了对刑事强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文章认为,可以从建立强制措施的适用比例原则、扩大嫌疑人的救济权、建立和完善事前控制制度、事后审查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等方面着手,以实现国家公权与个人权利的力量均衡。 相似文献
10.
徐雅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4,(1):45-49
目前,我国环境立法、司法以及环境保护的困境都要求环境权的法律确认,但是由于环境权的不确定性、多元属性和权利对抗性导致了其进入立法的瓶颈。借鉴财产权的"权利束"理论,模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创设环境区分所有权可能是解决以上问题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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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认为,学术工作本身更多的是作为精神意义上的志业.学术作为精神上的志业昭示着应然的超越性,具体表现为热情之陶醉,灵感之涌现,人格之高尚,信仰之坚定.但是,学术作为精神上的志业,还必须面对实然的沉沦性,即热情之褪去,灵感之湮没,人格之流俗,信仰之动摇.面对实然与应然的相背离,大学教师应承载着应然的超越性去积极地应对实然的沉沦性.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范畴研究述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朱春玉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0(3):64-68
关于环境权的性质,学界大致有六种观点:一曰环境权是一种基本人权,是人在优良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这是一种宪法权利;二曰环境权是一种精神美感权;三曰环境权是一种物权,包括环境相邻权和环境使用权;四曰环境权是一种产权;五曰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环境公众参与权;六曰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救济权。本文认为,环境权是一种公权和私权结合的权利,具有私益性与公益性双重属性。环境权是环境法的基础和核心,是一系列法律制度设计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环境侵权是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是环境法和民法都非常关注的重大问题。同一般民事侵权相比,环境侵权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环境侵权法律救济也应有自己的特殊理念。从有效救济和全面考虑的思路出发,环境侵权法律救济的基本理念应确立为:环境(权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兼顾;受害人保护之适度倾斜;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之并重;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之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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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红星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6(4):87-93
传统中国君主专制的政治形态下,君主权力几近不受约束,立法者尤其是最高立法者个人之偏见、情感、私利可毫无阻碍地作用于立法活动,法律背离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遂成寻常之事。传统中国法律经常背离统治阶级意志的历史事实说明,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这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命题,具有实然与应然双重意义,近代以前其意义多为应然,近代以后随着民主政治的建立、完善,其意义则由应然逐渐转为实然。近代民主政治的建立,是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成为实然之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16.
易彬 《川北教育学院学报》2008,(1):83-84
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之“实然目标”较单纯地关注职业技能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之“应然目标”当是人文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兼顾,培养“人事相宜”的和谐职业人。 相似文献
17.
周雷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5,(3):74-77
法律实效即国家实在法效力的实现状态和样式,是应然的法律效力实然化的情形,是法律主体对实在法权利义务的享有和履行的实际状况。目前,我国法律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效实现状况令人堪忧。造成此种现状的原因既包括来自法律运行的社会环境的制约,也存在立法、司法等法律内在因素的制约。在对制约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完善我国法律实效之路径,并提出完善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8.
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什么样人才的总要求,具有很强的固定性,但实际上存在着“应然”和“实然”的教育目的的对立。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都不可避免地出现“实然”的教育目的,直接影响“应然”教育目的的实现,但教育目的从“实然”走向“应然”是必然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律在传统侵权理论基础上以环境侵权受害者享有得到救济的资格来逆向定位环境权保护的主体范围,实质上造成了环境权的主体狭义化。原因在于,在现阶段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内,并不是所有的侵犯环境权的行为都属于可诉之诉。其结果将势必造成,拒绝在既定法上承认公益诉讼主体存在。否定权利主体的广泛性就是缩小了权利的范围。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和对外国环境立法例的考察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对我国现有的环境法主体范围进行扩张性修正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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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之一.自然条件、社会结构和思维方式不同,使东西方法律文化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然而从西方法治理论中法之应然与实然的二元对立视角透视“无讼”.可以发现:不同的法律文化有着极为相似的法制机理和社会理想。当代中国应以理性的态度寻求法治的现代化与民族化的结合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