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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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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制定与实施,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适用存在争论,本文特对如何正确认定学校在此类案件中的过错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文章认为,对于寄宿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在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形之下,学校承担的则是补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3.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4.
旅游业经营者承担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该项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负侵权赔偿责任。当第三人介入直接对旅游者实施侵害行为,经营者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5.
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基本任务和责任。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受到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主观有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正义的理念,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  相似文献   

7.
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40条承继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判决是判定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判决,也没有真正适用补充责任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实施,应当明确"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相似文献   

8.
补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民法领域在侵权法方面对多人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赔偿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补充赔偿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有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人身伤害赔偿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学校学生人身伤害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伤害赔偿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既非监护关系,也非委托代理关系,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依民法规定校园学生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屡见不鲜,在事故之后如何赔偿成了人们关注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了学生因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时,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学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理论依据何在,为什么只局限于人身损害,以及如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理论与实践中都未成定论,众说纷纭.因此,运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并结合我国司法实际,明确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以故意和过失区分学校的责任承担,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纳入到受保护范围,将学校责任扩大到财产损害,对于解决实践中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的案件具有现实性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武装冲突中的性暴力是指在武装冲突的场合下发生的所有的具有性侵害性质的行为。当武装冲突中的性暴力构成国际犯罪时,犯罪行为人要承担个人国际刑事责任。个人承担的国际刑事责任分为直接的个人刑事责任和间接的个人刑事责任。直接的个人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单独或共同实施构成国际犯罪的性暴力所应承担的国际刑事责任。间接的个人刑事责任则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以外的团体或组织以及团体或组织的负责人指挥、命令他人实施国际犯罪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国家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但是,当个人实施的性暴力行为属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时,被视为是国家的行为,因此国家要承担国际责任。物质和精神赔偿是国家承担责任对妇女的性暴力的主要形式。  相似文献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因生产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二是因生产经营者违反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3.
学校对中小学生校园伤害的责任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小学和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由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关系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是学校对校园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案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学校不是也不能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中的过失使在校学生遭到人身伤害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反之 ,在学生及其监护人有过错的情况下 ,应当减轻或免除学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高等学校应否对大学生受到的损害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一直困扰着立法界和司法界。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高校和大学生的关系。在确定了两者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后,高校应对大学生承担侵权法上的某些作为义务,但高校承担的作为义务应有一定的限度,否则,会影响公共教育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租赁房屋附合装饰装修费用,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分母,以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时间为分子,在租赁期间摊销;租赁合同无论是无效还是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未摊销的费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法律法规应规定:附合装饰装修费用数额,承租人应在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出租人,否则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提出;以便将来可能纠纷的即时解决。  相似文献   

16.
公司资本是公司存在和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保证交易安全及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和实现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前提,因此,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防范机制和处罚措施,使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落空。对此,笔者提出应明确投资者虚假出资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承担资产评估和验资、验证等中介机构虚假验资的责任以及公司登记机关对验资机构的制约及其对明知虚假出资的公司仍然予以登记的责任,以期完善我国注册资本验证制度。  相似文献   

17.
目前,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中对全日制大学生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被定性为工伤、学校及学生实习单位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问题仍存有分歧。其原因就在于,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法律关系与其他群体相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多重性。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学校是教育管理关系,如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与实习单位是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如实习单位有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8.
停车场法律责任研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将车停放在各类停车场被盗被撞,停车场的管理应负的法律责任依停车场的不同类型有所不同。停车场“有偿保管”的,则负有保管责任;“无偿保管”的,则有自证无重大过错才能免予承担责任。自称与车主之间是“车位租赁关系”而不负保管责任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消费停车场的法律责任应按《消费权益保护法》分析认定。  相似文献   

19.
后契约义务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的附随义务。它衍生于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违反后契约义务,要承担后契约责任。后契约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区别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20.
依据最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向虚假广告的经营者依法追究责任时,亦可要求虚假广告的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责任。文章通过检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探讨完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路向,希冀能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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