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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学生自治是指在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在学校的正确引导下,学生以团体的形式组织起来自主管理自己的事情,并对涉及学生利益的学校管理决策有适当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等.就已有关于学生自治问题研究的文献资料来说,载体形式上,主要是期刊论文、演讲稿或论文集中的相关章节、篇目,研究成果中尚没有专门的著作;内容上,我们可以整理出有关学生自治的历史渊源、事项、现状或经验、启发意义等几个方面;从研究角度上来看,则可以把这些研究内容归到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几个研究视角中来。然而,这些都没有从法学的角度将学生自治作为一个权利进行专门研究。这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2.
高校后勤社会化作为目标,它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学校现有的生活后勤和技术后勤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由社会第三产业相应的专业化服务企业所承担。这种专业化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可以是本来与学校无关的社会企业;可以是独家企业或企业集团承担,也可以是多家专业化服务企业并行承担。这些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以合同制的形式向学校或服务对象直接吸取费用,这些企业或企业集团在体制上不从属于学校,而是从属于社会。实现上述目标,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程,大体经过以下几个阶段的实践过程:(1)在管理体制上与学校分离(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相似文献   

3.
独立学院学生主动性、创造性强,参与学校管理意愿强的特点是开展学生自治的有利条件。独立学院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开展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参与学校管理与决策等形式的学生自治,可以达到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构建和谐校园,弘扬民主开放的校园文化的目的,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输出符合现代社会要求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相似文献   

4.
当今的学校德育工作往往存在着空洞说教之弊,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苦口婆心地教导学生: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学校管理者会对学生提出许多不可违反的规定。可效果却甚微,许多学生还是目无尊长、我行我素。最主要的原因是这许多规定与要求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规定”的制订、执行、评估都是游离学生的外在行为,由此,我们想尝试“学生自治”,探索通过学生自治优化学生德育的路径。  相似文献   

5.
教学方法的改革需要从课堂入手,课堂是教师创新的主要阵地。创新教学法很多,关键是教师如何去研究、去设计、去探索。一、变换角度创新要创新就要善于从新的角度运用所学知识,善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善于发现现象与问题之间的联系。如读了一篇课文,可以启发学生从多个角度谈收获,可以模仿重点句、重点段的语言形式表达不同内容,或用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同一内容。遣词造句时,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造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句子。二、发散求异创新发散思维是求异的基础,没有发散就没有求异,也就没有创新。因此,教师要善于挖掘课文中的创新因素,…  相似文献   

6.
青少年离家出走现象是一个让家长、学校和社会严重困扰的永久性话题。迄今为止,没有专门针对护理专业学生出走现象的研究。这些学生是指由初中考入学校的五年制护理专业的大专生。因为其中女生比例占99%以上,所以出走原因有其特殊性。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她们的出走原因,并总结了从教师引导角度应对这一问题的一些经验。  相似文献   

7.
顾琴 《现代语文》2010,(11):155-156
一份好的试卷,应该包括内容和形式两方面,中考语文试卷是否可以在形式上创新,是否能够让学生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这些值得我们去思考。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相似文献   

8.
赵正国 《辽宁教育》2002,(3):31-31,46
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学业不良有不同的定义。从总的方面上看,学业不良可以定义为:第一,学业不良学生的智力是正常的,即其智力测验的分数在正常范围之内,但在学校的学习有严重的困难,可能是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成绩不好;第二,学业不良学生可能在某些特殊能力或学习技能(如解决问题、听、说、语言、注意、记忆、写作、计算等等)上有一定的缺陷;第三,上述这些能力的缺陷并不是由于生理或身体上的原发性缺陷所造成的,也不是由于情绪障碍所造成的;第四,这些学生要达到课程标准所要求的水平需要额外的督促和辅导,有的甚至需要…  相似文献   

9.
段力佩同志在教育改革实践中曾为我们提供了一本文集,即《段力佩教育文集》(1982年8月出版)和一所学校——育才中学的教改经验.本文试从他的长期实践中撷取有关教育思想的两个核心,作扼要介绍.一、以学生自治自理为主体,是段力佩教育思想的第一个核心.一九八一年,段力佩专门著文阐述《让班级实行学生自治自理》,他说:"提倡学生自治自理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政治工作能力,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训练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从广义上来说,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中毕业以后的所有涉及职业教育的学校教育阶段,如专门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短期大学、大学、研究生院;从狭义上来说,主要是指以职业教育为主的专门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短期大学。从法律上的地位来讲,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短期大学一样,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无论是学校的开办,还是学科的增减,均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而专门学校的开设等只需地方政府的审批。法律上确定的这四类学校的办学目的也是不同的:高等专科学校的目的是,深入讲授专门的学问,培养职业所需要的能力;而大学作为学术中心,其目的是,在广泛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深入教授和研究专门的学问,发展学生的智力、品德和应用能力;短期大学的目的是,深入讲授和研究专业学问,培养职业或实际生活需要的能力;专门学校以培养职业或实际生活所需能力或提高教养为目的。因此,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短期大学的主要区别在于未将“研究”功能纳入学校的办学目的中;而与专门学校的主要区别又在注重相关的理论讲授——“深入讲授专门的学问”。如果以工科教育为例来区分它们定位上的不同的话,能否这样理解:大学培养的是工程型人才(工程师),高等专科学校培养的是技术型人才(技术员),专门学校培养的则是技能型人才(技工),而熟练工人的培养则是职业高中的职能之一。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大学虽然都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但短期大学较之高等专科学校更偏重于工程型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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