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在相对罪刑法定主义下,罪刑法定和刑法司法解释在其原则范畴和应用规则范畴内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司法解释对立统一关系的论述,力求倡导刑法司法解释自觉地遵守立法本意及法律规范的实质适用范围,与罪刑法定原则达到异曲同工之妙。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是现代刑法两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遵循的是严格规则主义,而刑罚个别化原则则要求司法的自由裁量权,这两大原则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两大原则逐渐出现折衷调和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罪刑法定原则吸收刑罚个别比原则的合理因素,由绝对走向相对,而刑罚个别化原则是在罪刑法定框架内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3.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受罚,即“法外无刑”。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应坚决取缔“法外有刑”。 相似文献
4.
毛莉妹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0(4):33-3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确立的观念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道通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
权利的保障与权力的限制是罪刑法定特定的价值内涵,舍此价值内涵就根本谈不上罪刑法定主义。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与价值重型工程,没有价值观念的共识作为基础,这一原则是难以真正贯彻的。在我国,确立罪刑法定原则至少应培育下列刑法观念:刑法也应该是一种特殊的“契约”的观念;刑法的权利保障机能优先的观念。 相似文献
6.
陈谦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4):19-20
罪刑法定原则的全部精神是通过消极地限制刑罚权,积极地保障人权,核心意义是人权保障。试从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方法三个方面,阐释人权保障理念之光照耀下的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7.
吕明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21(1):29-32
我国在刑法典中确认罪刑法定原则首先应该从法哲学中找理论根据。我们通过对法的形式要素以及罪刑法定原则理论渊源的分析,将法的形式合理性作为法哲学的一项原则加以提出,从而使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其确立为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从此走上刑事法治文明的轨道。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事法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与限制司法权的滥用。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包括形式罪刑法定与实质罪刑法定,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互为表里,才能真正践行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李俊明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2(4):14-16
罪刑法定思想有着古老的历史渊源.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结果。我国刑法典实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及其相关要求,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如部门法相互衔接矛盾、逻辑体系和法条矛盾等。这说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还需要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理论及刑法实践中根本性的问题,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确定为基本原则。我国最终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并将其作为刑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都还存在着不符合甚至背离罪刑法定原则之处,因而认真地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法理蕴涵、调整价值取向,研究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具体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1.
汪红飞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6,5(6):49-51
补充规范是空白刑法中用以指明具体犯罪中行为要件的参照,补充规范的形式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规章制度。通过与罪刑法定原则民主性、法律专属性等特征的比较,上述补充规范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2.
13.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法律常识教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必须由刑法预先规定。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便不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已被载入我国的刑法之中,该原则的确立对于我国公正司法,准确打击犯罪分子,保证无罪人不予追诉具有重要作用,本从“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性,罪刑法定原则的两大内容,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中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在刑法理论上.罪刑法定原则被称之为“刑法的铁则”,也被称为刑法的理论基石,它的价值与功能是其他刑法原则无法替代的。我国1997年《刑法》采用直接规定的模式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标志着我国的刑法向现代刑、科学刑、民主刑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罪刑法定原则如何得以真正贯彻,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实践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该原则的几点球议. 相似文献
16.
高仕银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32-36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相似文献
17.
聂平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5(5):552-552
彭风莲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今年3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20千字。罪刑法定原则源于西方,其核心价值是保障自由、限制权力。该原则于清朝末年登陆中国。民国时期,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虽有明文,但在特别刑法与司法上却屡遭破坏。新中国成立后,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上经历了形意迷失、形意飘忽、形意俱备的过程;在司法上,法律意义上的罪与刑,经历了由领导入定、由执政党定、由法定的历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胡江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32-39
三十五年来,我国理论界对罪刑法定原则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诸多积极的理论成果。今后,刑法基本原则问题仍将是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关注对象。其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完善仍将是刑法理论界的一个重要任务。对类推及类推解释的理解以及如何划分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的界限,对类推解释应当如何进行评价等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讨。科技发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国际刑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等问题也有待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9.
左勇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9,(5):58-61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20.
车剑锋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3(6):44-49
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经获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传统观点将罪刑法定原则视为不可克减并具有绝对优越性的"铁则",会导致罪刑法定原则被架空。罪刑法定原则的局限性表现在一系列"反罪刑法定主义"的判例当中。欧洲人权法院在废除婚内强奸除罪事由的判例中,重新划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这种提倡存在边界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做法,对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