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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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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再认识   总被引:17,自引:1,他引:16  
扩大办学自主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政府政策的基本点是经济的考虑,而不是“学术自治”的要求,作为政府的行政让渡,“落实”成为一个漫长的过程。学校法人性质和办学自主权法律属性的不确定,以及社会法治意识的淡漠,使法律实际被空置。由于制度性变革相对滞后,制度短缺尤其突出,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权利得不到保障。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落而不实,需要审视“办学自主权”本身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2.
高等学校自主权及其限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校自主权是法律范围内的自主权,从本质上说是高校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其性质为公权利,其载体是高校法人;其有效性决定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学校的定位。  相似文献   

3.
确保办学自主权已被载入教育法,但在理解上却有失偏颇。有观点认为办学自主权是指“将大学完全置于市场经济大环境,脱离对政府的财政依附,通过自主办学,筹措到更多的资金。”该观点淡化了学校对教学科研享有自主权的立法原意。法律中“办学自主权”指学校享有对教育内部事项的决定权,要求教育行政力戒对学校在法律及章程内教育教学事项的领导权。以学术泡沫现象而论,教育行政在“指导”学术探究等教育内部事项上患了集体无意识症,依然存在不当使用“领导”权力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实际的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其原因有:办学自主权概念本身的界定不清;学校这一主体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模糊;没有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片面强调政府对学校的“放权”,而忽视学校自身的“用权”;缺乏促进学校办学自主权运行的机制;受现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制约。因此,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真正实现,关键在于重新界定办学自主权,明确学校的法律主体性质和法律地位,重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将政府“放权”与学校“用权”结合起来,形成一套能促进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效运行的机制以及改革现有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5.
"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针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两年来存在的问题,提出六点建议:修订《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学校法人制度,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给予地域较广、人口超百万的县市一定的机构设置自主权;加强县级政府各部门监督。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其面临的社会环境问题日益增多,学校与政府、教师、学生之间的社会关系日益错综复杂。为了更好地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明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教育的公益性,我们应当尽快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化的现代学校法人制度,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7.
我国高校自主权的法律性质探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校自主权的源头可追溯至学术自主权、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这也是高校自主权在法律上产生公、私属性界分的根源。高校自主权与高校法定之权同为一物,既包括权力也包括权利。我国高校具有多种法律主体资格,我国法律并非没有对高校行为公、私属性的应有关注,"事业单位法人"界面即已寓示高校法律地位的独特复杂性。具体界分公立高校自主权的公、私职能,设置"角色串通"的防范机制,对于完善我国教育法制,促使高校更准确地履行其法人权利与义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对"国有民办"办学体制的认识与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有民办”是我国教育领域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独特的学校办学形式,是办学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不仅打破了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促进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形成,更为优化教育结构、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教育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路与策略。一、“国有民办”学校的特征与发展状况“国有民办”学校即由国家和政府提供土地和校舍,依照法律程序将学校交由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承办。承办者享有办学的政策和办学自主权,通过收取学费和其它渠道筹集资金维持学校的运行。学校法人负有对校产保值增值和对培养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的责…  相似文献   

9.
高校办学自主权来自法律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这一观点得到实务界甚至学界普遍接受.虽然它迎合了法律对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的民事法人及由此阐发的高教行政案件审理的需要,但这种观点的缺陷明显并且与原本意义的行政主体概念扦格而无法准确确立高校的法律主体地位,也无法给高校提供应有发展的空间.高校办学自主权是宪法赋予的,高校本质是独立的公法人.  相似文献   

10.
众所周知,作为当今世界教育超级大国的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国内的学校改革运动风起云涌,高潮迭起。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学校改革运动中,以八九十年代兴起的“择校”改革最为引人注目。因为“择校”改革对美国以公立教育为基础的教育体系,尤其是基础教育体系提出极大的挑战。特许学校是“择校”改革的一种重要的选择形式。特许学校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类特殊的公立学校,它既接受学区的领导和财政支持,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和财政权,旨在把美国的公立教育体制和管理方式从过去“政治行政模式”转化为“经济…  相似文献   

11.
对学校法人地位的新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学校法》是我国未来教育立法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进行学校立法、建立规范的现代学校制度,离不开一个立足点,这就是学校的法人地位问题。是否以及如何确认各级各类学校的法人资格,不同学校法人资格的内涵有何区别,这是立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学校法人问题曾在1980年代末、特别是1990年代初伴随学校体制改革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背景一度成为研究热点,但其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都尚未颁布,因而研究是非常初步并缺少法律支持的。而今不仅教育立法对学校法人地位问题已有规定,而且涉及学校法人问题的教育案件也大…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作为当今世界教育超级大国的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国内的学校改革运动风起云涌,高潮迭起。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学校改革运动中,以八九十年代兴起的“择校”改革最为引人注目。因为“择校”改革对美国以公立教育为基础的教育体系,尤其是基础教育体系提出极大的挑战。特许学校是“择校”改革的一种重要的选择形式。特许学校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类特殊的公立学校,它既接受学区的领导和财政支持,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和财政权,旨在把美国的公立教育体制和管理方式从过去“政治行政模式”转化为“经济市场模式”,减少和克服过去公立学校体制中的“垄断”和“官僚”的弊病,为儿童及家长提供更大的教育选择权。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在学界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争论焦点。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下,公立中小学符合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成立要件。在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中它是行政相对人,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则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拥有独立的、不受干涉的办学自主权。  相似文献   

14.
《教育法》把“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列为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并赋予学校行使“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1999年 ,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中又指出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尽快制订、完善学校章程 ,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 ,按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制订并依据章程规范学校的管理 ,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被当今世界许多国家证明了的共同经验。一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 ,为增强公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责任感 ,提高教育质量和竞争能力 ,于 1993年…  相似文献   

15.
试论学校法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确立学校法人制度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 ,独立设置的学校已取得法人资格。学校法人具有公益性、办学自主权、财产独立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  相似文献   

16.
三、香港高等院校的自治 1.“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是高校自治的法律保障香港高等院校在自身管理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通过制订属于香港法律的“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予以保证的。“大学条例”或“学院条例”明确宣布大学或学院为一法人团体,并规定大学(或学院)校董会为大学(或学院)的“最高之管理及执行机构”,管理及控制大学(或学院)之事务、方针及职权,控制及管理大学(或学院)之财产及财政等。“条例”还规定大学(或学院)内部各其他管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17.
在日本,设立公益法人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要从事有关公益事业;二是要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和学校法人均属公益法人。日本的私立学校,特别是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者,都必须是公益法人,只是所依据的法律由《民法》规定的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变成了特别法《私立学校法》规定的公益法人——学校法人。学校法人在“捐资行为”规则中必须明确地将资产分为基本财产、可动用财产和用于经营收益事业的财产。“基本财产”一般不能动用,它是学校存续的基本保障;学校的日常运营经费主要依靠“可动用财产”的收益、“用于经营收益事业的财产”的回赠以及学生的各种交费。  相似文献   

18.
《世界教育信息》2004,(1):34-36
在日本,设立公益法人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要从事有关公益事业;二是要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和学校法人均属公益法人。日本的私立学校,特别是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者,都必须是公益法人,只是所依据的法律由《民法》规定的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变成了特别法《私立学校法》规定的公益法人——学校法人。学校法人在“捐资行为”规则中必须明确地将资产分为基本财产、可动用财产和用于经营收益事业的财产。“基本财产”一般不能动用,它是学校存续的基本保障;学校的日常运营经费主要依靠“可动用财产”的收益、“用于经营收益事业的财产”的回赠以及学生的各种交费。  相似文献   

19.
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与扩大,对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政府管理去行政化是高校办学自主权得以落实与扩大的基础,应通过加速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高校的法人主体地位、促进教育中介组织发展、完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等措施推进政府管理的去行政化,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相似文献   

20.
校本管理:现代民办学校管理制度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校本,就是学校本位。学校相对教育行政部门而言,是管理主体,具有自主性、独立性、创造性;管理,涉及教育行政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问题。校本管理意味着学校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拥有可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充分办学自主权。我国新时期校本管理理念发端于8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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