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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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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语境主义是不同于普遍主义与约定主义的一种建构正义理论的方法。其基本观点是,正义原则依赖于语境,没有一种正义原则能够有效地适用于所有语境,同时,正义原则也不是习俗的另一种表述。在戴维·米勒看来,"正义原则依赖于语境"的观点,使语境主义区别于普遍主义,"正义原则与语境的系统性关系",又使语境主义区别于约定主义。然而,既想强调正义原则的相对性,又想强调其客观性与普遍性,使米勒的语境主义正义理论进退维谷。文章试图以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戴维·米勒的思想为分析案例,通过阐释正义理论语境主义建构的理论预设、基本方法与理论范型,揭示语境主义方法的两难境地,进而为思考正义理论提供思想借鉴。  相似文献   

2.
法律社会是法律学力图构建的应然美好的正义之邦。社会学的法律指的是调控社会秩序的实然规则。习俗社会是由实然的法律规则来主导运行的。习俗社会生长出习俗、惯例进而演化为习惯法。习俗与理想的法律之间有距离,也有相承之处。对于学校管理的变革,我们必然要追问其合理性、合法性与合习俗性与否。总之,学校管理应当在法律的理想框架下,寻找习俗的生长点。  相似文献   

3.
法律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矛盾。无论是民法还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抉择是司法者难以避免的问题,具体体现为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矛盾。形式正义在国际私法领域也称为冲突正义,它要求法官严格遵守法律规则办案。在一般情况下,维护形式正义就意味着实质正义的实现,因此,法律规则体系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可随意破坏。然而,当绝对遵守法律规则将在特殊案件中导致实质不正义的结果时,法官应把握法的精神与主旨,合理发挥自由裁量权,灵活运用法律原则,维护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4.
1 功利主义刑法思想的理论基础及其内涵   功利主义法学理论的确立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沿革,而边沁则是系统地提出功利主义法学纲领的第一人.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是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人的行为是受功利原则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个人要追求其自身的最大幸福;而对于政府或社会及其措施而言,就是要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就是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  相似文献   

5.
理性主义道德哲学倡导“义务论”,以“绝对命令”作为行为原则;功利主义道德哲学倡导“功利论”,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作为行为原则;德性主义道德哲学倡导“实践论”,以“实践智慧”作为行为原则。我们从德性主义的视域对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道德哲学进行反思和批判,认为在德性主义视域下的道德追求应该是做一个有德性的人。这种德性,即实践智慧,表现为“中道”与“实践”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1功利主义刑法思想的理论基础及其内涵功利主义法学理论的确立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沿革,而边沁则是系统地提出功利主义法学纲领的第一人。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是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人的行为是受功利原则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个人要追求其自身的最大幸福;而对于政府或社会及其措施而言,就是要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就是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边沁将功利主义伦理原则引入法学领域,并以之为指导,建构其功利主义刑法思想的理论框架。其理论基础的内涵可概括为以下三点:1.1功利主义的刑事立法原理。在其代表作《立法原理》一书中,边沁指出,自然使人降生在快乐和痛苦的帝国中,人的一切行为无不受其支配;避苦求乐是人之本性,也是人生的规律。因此,作为自己利益的最好的裁判的个人追求的是其个人快乐的增加,作为立法者追求的则应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就需要有一种力量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起来,这个力量就是制裁。制裁对被施加之人即意味着痛苦,而对被侵犯的利益则是保障。个人以其因犯罪所得之快乐与制裁之苦作比较,来判断其是否实施某一犯罪行为;立法者以是否有益于增进大多数人的幸福来判断是否...  相似文献   

7.
鲁蒙娜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26(6):186+190-186,190
本文依据美国法学哲学家朗.富勒在其着作《法律的道德性》中论及的法与道德的关系,论述了法律的内在道德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并依据富勒的自然法理论所定位的八项"法治原则",阐述了正义是法律的道德追求,证据与证据规则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司法活动中程序制度的目标应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在合同相对性原则下,履行辅助人就货损承担赔偿责任时面临不确定的风险,不利于国际航运的发展,有必要引入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理论。《鹿特丹规则》创设的"海运履约方"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但与《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应顺应国际航运的总体发展趋势,在未来修改《海商法》时借鉴《鹿特丹规则》中海运履约方制度的合理规定,完善实际承运人的概念及其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9.
礼貌在全社会全人类中是普遍存在的,遵守礼貌的心理和礼貌原则的一般内容是普遍的,但礼貌原则下各次则的重要性却因文化、社会、语境的不同而不同.礼貌的绝对性是普遍的,无条件的;礼貌的相对性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礼貌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是功利主义目的论伦理学基本原则,即通过苦乐的计算,来选择行为中那些最有助于增进快乐总量的行为。然而由于功利主义原则具有内在的缺陷,容易使其在实践上陷入"见死不救"的困境。因此,只有把这种功利性的追求,建立在自身内在的目的——德性的基础之上,履行行为者自身的义务,才能走出"见死不救"的道德困境。  相似文献   

11.
在适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审查实践中,怎样才能做到既有效克服成文法的疏漏、僵硬及冲突,又不至于造成法律适用混乱和法官滥权?其关键就在于找到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时机。只有在"穷尽规则"和"充足论证"的前提条件下,行政法基本原则才有适用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只有在行政法规则缺失、行政法规则涵盖过宽、行政法规则模糊、适用行政法规则的结果导致明显的不公正或行政法律规则相互冲突的情况出现时,原则才允许被适用。  相似文献   

12.
合同相对性原则一直被认为是合同制度和规则的根本。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交易的频繁,基于法律实践的考虑,应该对相对性原则予以突破,以此顺应时代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法律上将正义分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从理论界到司法实践,一直是争执不下.我国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观念就是“重实体轻程序”,只要能实现实体正义,还原客观真实就可以不问手段,程序正义的薄弱使得审判的公正性大大削弱.这种功利主义的做法显然已经不适应当下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要求,我们必须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既不能走“重实体轻程序”的老路,也不能片面的追求程序至上,要寻求二者之间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借鉴法律经济分析的观点从微观角度来论证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雇保护制度的立法关注点,就是在劳动权保障论的观点上,在强调原来从抽象谋求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的同时,不应忽略更具体关怀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社会正义观。劳动法应当抽出弱者利益,由国家公权形式实现底线保障,并通过国家干预而生成的某些弱势群体个人利益的社会化形式。因此,在劳动法的视野下,以人为本进行社会整合的目标应该是罗尔斯正义论的第二原则“差别原则”.即提倡最少受患者的最大利益。  相似文献   

15.
《邢台学院学报》2019,(2):83-86
作为生命孕育的过程,代孕行为具有重大的伦理价值和特殊的法律意义。现代法治社会普遍遵奉的法律保留、正义平等与合同自由,是代孕行为有条件合法化的法理基础。而委托夫妻的生育权和代孕母亲的身体权则成为代孕行为合法有效的具体权利依据。相关权利的行使和代孕行为的实施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和维护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16.
法律原则体现了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个案中法律原则如何适用取决于法律规则的具体情形:在有规则存在时,依靠原则防止规则的适用背离法律目的;在无规则存在时,适用原则填补漏洞。当原则与规则、原则与原则之间出现冲突时,裁判者需要对相互竞争的原则予以衡量。原则间的衡量必须遵循比例原则,而且裁判者应当进行充分的说理与论证。惟有符合比例原则的衡量才能称得上理性的衡量。  相似文献   

17.
<正>【课程标准】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社会正义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矛盾,理解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懂得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社会规则,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有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教学目标】1.知道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知道个人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  相似文献   

18.
主权理论产生至今已有400余年。冷战后,在经济全球化和美国“新干涉主义”的冲击下,传统的主权理论受到了挑战。国家主权既有绝对性的一面,也有相对性的一面,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有机统一。我们既不能因主权形式的可变性、有限性而否定主权的基本原则,也不能固守主权普遍的基本原则而否定主权的相对意义。  相似文献   

19.
高校内部规则是高校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高校内部规则以效率与秩序为其现实价值取向,而忽视其理想价值--公平与正义.高校内部规则适用特别权力关系,理想价值的实现需要用公务法人的内部规则效力条件和法律保留原则对其进行有利的效力规制.法律调控上应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并建立一系列调控机制.  相似文献   

20.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时违约方应支付一定的金额。根据合同正义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此种约定应该受到司法调整。至于司法调整的程度,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有区别。笔者在综述违约金司法调整的研究观点,以及列举出当前司法实践调整违约金的问题基础上,就违约金的司法调整问题阐述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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