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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某系蒙阴县某公司业务主管,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9月公司搬迁装修时,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选自己朋友的一个小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该装修公司装修时一再拖延工期,且许多装修材料系假冒伪劣,结果给公司造成了10余万元的损失。公司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相似文献   

2.
谨防家装公司"蒸发"装了一半的房子被中途停工;在保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对方却不兑现承诺;因为严重违规需要解除合同,对方却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你与家装公司之间的问题无法解决,不得不投诉对方时,发现家装公司已是人去楼空。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在选择家装公司时,首先,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信誉良好的家装企业;第二,在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时,一定要对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工期、材料及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条款作详尽的规定;第三,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第四,不要委托施工人员购买主要的装饰材料和设备;第五,加强装修过程中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相似文献   

3.
租赁房屋附合装饰装修费用,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分母,以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时间为分子,在租赁期间摊销;租赁合同无论是无效还是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未摊销的费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法律法规应规定:附合装饰装修费用数额,承租人应在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出租人,否则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提出;以便将来可能纠纷的即时解决。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对于企业生存发展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现在企业在招聘前、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劳动关系解除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企业在进行招聘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向劳动者告知劳动纪律,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约定事项的合法性.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向劳动者公示有关的制度,积极为劳动者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并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处理员工的实体法以及程序法要件,尽快解决薪酬纠纷,谨慎处理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件.  相似文献   

5.
温馨提醒     
1.出租房屋签订租赁合同时,为防范风险,可以只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不要给对方复印件。2.婚后继承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3.贷款买的房子遇到拆迁时,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你须将此情况告知债权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当你得到拆迁补偿款时应优先偿还贷款。4.房屋作抵押贷款比购房商业贷款利率高。  相似文献   

6.
1.利用你对家装材料的成色、品牌、价格不了解,采取以劣代优、以低价报高价、以次品报正品的方法来赚取各种材料费中间的差价。2.增报隐蔽工程中电线、上下水管等的米数,增报地砖、墙砖、各种板材的平方米数,以达到多收材料费和工费的目的。3.设计师不考虑你的实际需要,为自己能从你这一单生意中拿到更多的提成,故意增加装修项目,如在原本不需要隔断的地方设计出一个隔断,不必吊顶的地方为你设计出吊顶等,以便有理由将装修报价大幅度提高。4.为做出比其他装修公司低的预算,装修公司报价时有意低报,待工程开始后再以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等  相似文献   

7.
《大学生》2016,(5):79
近年来,预收款方式消费导致的消费纠纷不少,也比较复杂。《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责任义务等内容。针对预收款消费方式中退款难的问题,专门规定了对退款无约定的,要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  相似文献   

8.
原告郭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签订了宅基地买卖合同并约定了拆迁补偿条款,但在拆迁补偿发生时,被告觉得其原来与原告之间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所以也不用按照该协议给付原告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被告认定该份协议无效的主要依据是空白宅基地不能买卖,合同标的不合格,并且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原告认为该份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原告补偿款。  相似文献   

9.
<正>齐名到连云港一家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由公司为其提供食宿,缴纳社会保险费,订立劳动合同。齐名上班后,公司并没有按照当时的约定履行义务,其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则回复每一位进入企业的员工都有3个月的试用期,要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齐名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用工合同的补充。后来,齐名离开公司,并诉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给  相似文献   

10.
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典案例:小汪是上海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但是身高只有156cm。看到银行、公务员等单位招聘都有一定的身高要求,既感到愤慨又觉无可奈何。在因身高原因丧失了许多很好的就业机会后,她终于于临近毕业时与一家外资的物流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双方签订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汪毕业后到该公司报到,先进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临近毕业,小汪一直忙于毕业典礼,因此双方的就业协议书在单位盖章和小汪签字后没有及时拿到学校进行鉴证登记。八月份小汪凭就业协议书到单位报到时,单位予以接收并安排了大量的工作让其负责。但是在试用期行将结束时,公司以协议书未经过学校鉴证而没有生效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小汪在与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此事报告给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在对公司进行调查后,认为公司的做法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其马上与小汪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公司进行了一定的处罚。  相似文献   

11.
毕业生小张在人才市场顺利与一家培训公司达成招聘协议。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培训公司经理承诺试用期结束小张转正后将另外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对于经理的口头承诺,小张非常不放心,希望经理能在就业协议书上进行相关的文字说明。经理也同意了,但对于具体数目,经理说如果现在约定数目,在试用期后公司进行补贴调整的话,小张将会吃一点亏,因此建议小张到公司报到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再定。小张见经理说得也在理,所以没有反对。但当小张到公司报到签劳动合同时,看到合同里有关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的相关条款时,却有点懵了。合同里规定,电话补贴…  相似文献   

12.
目前,许多女工下岗后,急于找工作,在签订再就业合同时委曲求全,任人摆布,结果吃亏上当。其表现形式有:一是君子协议,有的下岗女工凭熟人介绍或仅凭有关企业的招聘广告前去就业。双方只在口头上就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再就业者因无书面依据,有理说不清。  二是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再就业者在签订协议时,只就劳动内容、报酬等事项作出约定,至于其他问题,则不去考虑,往往在出现纠纷时,难以打赢“官司”。  三是“一边倒”合同。即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关于劳动者的权…  相似文献   

13.
合同的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在其自身利益遭受违约方的行为严重损害时可以采取的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由于这两种救济将导致双方合同关系终止的后果,该问题在合同法中属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合同法>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但是在具体规定中合同解除与约定解除条件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本文试分析合同解除与约定解除的特点,以辨析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4.
<正>编辑同志:我虽没有经过专业机构培训,但因掌握某种生产技术,在本地也属小有名气。一个月前,我前往一家公司应聘技术指导职位时,彼此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0元,如试用合格,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月工资转为15000元。试用期间,我已尽心尽职完成本职工作,并将自己的技术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公司学徒,可如今公司却借口我应聘时隐瞒没有其要求的研究生文凭,不符合其录用条  相似文献   

15.
朋友欲购房,跑了好多小区,都是大同小异的标准房,可供选择的只有大、中、小套之分。众多房主对原有结构形式不满意,装修时总是东敲西拆、左补右凿。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不得不亮出一招:购房户购房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若违反规定没收押金。但是,有些住户宁愿损失押金,照样我行我素。  相似文献   

16.
消费地带     
汽车陪练:不能口头约定对刚刚拿到驾照的你来说,急于上路却又缺乏"实战经验",请一位经验丰富的人做陪练,内心的紧张情绪会得到缓解。不要接受双方在电话上约定后,教练将车开到你指定的地点就开始陪练的服务。因为达成的只是口头协议,所以在练习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或你与驾驶陪练公司发生消费纠纷,你都有可能处于比较被动的境地,比如在陪练期间受伤由谁赔偿?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由谁承担责任?你对陪练教练的服务不满意如何解决等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与驾驶陪练公司不能只是口头  相似文献   

17.
<正>陈某入职某电容器公司从事钳工工作。劳动合同约定,陈某月工资为2800元。2012年11月3日,陈某在工作时摔伤,致右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35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公司支付。治疗终结后,经公司提出,陈某同意,双方于2013年2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一次性向陈某支付2.1万元伤残赔偿金,陈某以后不得再就此事主张任何相关权利。3个月后,陈某被鉴定为工伤8级。陈某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公司按工伤待遇赔偿。公司认为,协议约定了陈某"不得再就此事主张任何相关权利",可以认定陈某已放弃了要求工伤赔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信息不对称作为消费者知情权之设权基础主要通过经营者告知义务加以补正,司法适用中,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主要沿四种审判路径展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诈-惩罚性赔偿""合同解除""合同撤销",然四种法律后果之边界却付之阙如。欺诈应以消费者"是否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做出错误意思表示",遵循整体性解释思路,不应囿于一方当事人是否仅仅隐瞒或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刚性标准加以判断。经营者以"过失"抗辩欺诈之故意需结合"行业惯例""交易习惯""商品瑕疵程度"以及"一般消费者之认知水平"等因素综合加以判断,谨慎推定欺诈之故意。  相似文献   

19.
李伟 《西北职教》2004,(5):36-36
目前,毕业生就业大战仍然“烽火连天”,一些捷足先登的幸运儿已与用人单位草签了合同(就业意向书)。他们认为可以放心了,岂知他们对签订合同的不谨慎却为日后的就业留下了隐患。有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只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基本合同条款,对签订合同时需额外约定的事项重视不足。对于任何一个毕业生来说,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可能给将来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20.
就业协议签订时的合法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例北京某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小张与某高新技术公司经过“双向选择”签订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约时双方还达成口头约定:试用期一年,单位解决食宿;由单位解决进京户口,服务期三年。如服务期间离开单位,需每年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双方签约后不久,该同学即收到市人事局签发的接受函。一星期以后,该公司提出为确保该同学履行协议如期到本公司服务,今后签订劳动合同前还须签订保证金合同的要求,保证金数额为30000元。毕业生如在服务期间离开公司,其违约金将从中扣除,如个人三年服务期满,30000元保证金将退回。对此,张某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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