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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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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罪刑各论概说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罪刑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了解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掌握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及其竟合。一、罪刑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的关系,以刑法总则规范和刑法分则规范的关系为基础并受其影响,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其中,罪刑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贯彻和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2)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3)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刑法总论对罪刑各论的作用则主要表现为:(1)概括罪刑各论的作用;(2)指导罪刑各论的功能;(3)制约罪刑各论的作用。二、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的体系,是指对形形色色具体犯罪的分类排列。我国刑法典分则将犯罪分为八大类。此后颁布的《惩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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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体系的两个层次,都是以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为标准,按从重到轻的顺序进行排列的。各类犯罪在其中的定位,体现着刑法的立法精神、立法意图。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其政治危害、精神危害性,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均居于前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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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分则概述学习本章时,同学们应重点掌握两方面问题:一、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二、罪状、罪名、法定刑的概念和种类。一、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关系我国刑法典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规定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立法根据以及定罪量刑的一般原理、原则,分则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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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关系脱离理论作为弥补共犯中止处罚不足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国外主要通过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或者在司法中确立处罚标准进行具体建构。由于我国刑法学界对此缺乏相关研究,导致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诸多共犯退出现象均以既遂论处,处断结论难以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域外通过司法确立处罚标准模式难以契合我国现有刑法的相关规定,而立法建构的方式,尤其总、分则式的立法模式更能适应多变的社会,是确立我国共犯关系脱离制度的最佳立场,因此,可在刑法总则、分则中增设相关条文填补共犯关系脱离制度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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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已极大丰富了反恐怖罪名体系,但我国反恐刑法立法在价值取向、模式选择、体系定位、罪名设置等宏观问题仍有诸多值得探讨之处。现代刑法所坚持的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并重并适当向保障人权倾斜之价值立场,应该在反恐领域得到一体遵行。对于反恐刑法立法的完善主要应采用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但当涉及分则条文体系的调整时,则只能求诸全面、系统的刑法典修订之模式。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可以分为五节,而恐怖主义犯罪应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应单独规定实施恐怖活动罪,作为恐怖主义犯罪的基本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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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罪刑各论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的问题 一、罪刑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刑法由总则规范和分则规范两部分构成。总则规范设定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有共性的制度,分则规范规定各类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及其刑罚。总则规范对分则规范的设定与运用起指导与制约作用,分则规范对总则规范具有体现和丰富的作用。刑法学以刑法规定的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为研究对象,其中总论研究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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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教学要准确把握教学重难点、积极转变教学理念与教学模式,以提升教学效果与质量,培养高素质专业司法人才。结合以往分则教学经验,分析刑法分则的三个教学重点,提出采用方法培养式教学,采用互动式课堂教学方法探讨刑法分则教学的有效策略,以期为解决教学问题、提升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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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中"毒品"、"淫秽物品"等概念的解释性规定,按照总则与分则的关系要求应该纳入总则规定;刑法分则体系应改"大章制"为"小章制"的分类方式;并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妨害婚姻家庭罪应当独立成章;增设侵害环境罪专章,将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独立成章;贪污贿赂罪涵盖的内容应当加以扩展,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几个罪纳入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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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刑事违法性,应当遵循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相统一、刑法规范和非刑法规范相结合及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刑法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为确定依据。普通刑法刑事违法性确定,要以刑法分则规定为依据,在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本质特征指导下展开;单行刑法刑事违法性确定要与普通刑法总则性规定相统一,对单行刑法中的总则性规定,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而优先适用单行刑法中的总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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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级分块 逐块掌握《刑法学》从教材总体编排上 ,分刑法总论、刑法各论两大部分 ,分别讲述了刑法总则和分则的条文内容。总则讲的是刑法的概念、犯罪及刑罚的基本理论 ,分则部分是十大类具体犯罪的罪名罪状认定及处刑的具体分析。在此两大块的基础上细分出各小块 ,一块一块内容进行学习。以总论部分为例。学习时可以把教材总论部分划分为刑法、犯罪、刑罚三大块。刑法一块内容较少 ,不必再细分了 ,重点掌握关于刑法的概念、性质、刑法的解释、刑法体系、刑法的三大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及刑法的溯及力问题 ,这些问题学懂了 ,关于刑法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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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陶晖 《培训与研究》2004,21(1):58-61
我国现行刑法强化了其人权保护机能,主要表现为:明确了刑法基本原则;明确并减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强化了正当防卫制度;刑罚人道化几个方面。同时我国刑法在人权保障方面也还存着罪刑法定原则有待进一步切实贯彻;刑法分则体系有待调整以突出对公民权益的重点保护,有待建立保安处分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正正当防卫制度及进一步限制和减少死刑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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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诉讼诈骗行为单独设罪符合国内外诈骗罪的立法模式,符合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和刑法谦抑性等原则的要求。在刑法分则体系的具体安排上,应该根据它所隹害的主要客体来确定。在个罪具体内容设想方面,罪名宜采用“诉讼诈骗罪”,罪状与法定刑的设计则可以参照现行刑法对金融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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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应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将嫖宿幼女的行为从原先强奸罪下的一种行为方式独立成为嫖宿幼女罪,不利于保护幼女法益,导致刑法分则体系滋生矛盾,对刑法基本原则产生了冲击,司法实践中面临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形态不好把握的难题。应将嫖宿幼女罪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废除,将其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还原嫖宿幼女行为的本来面貌,维护刑事立法平等保护幼女的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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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条文的立法模式既是一个立法论问题,也是刑法解释论中的一个基础问题。我国"犯罪成立模式说"对传统刑法"犯罪既遂模式说"的批判并不成立,"犯罪既遂模式说"不仅在解释论上具有可行性,也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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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分则对于罪名没有采取立法规定模式,而是由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的。这就使得分则个别罪名的表述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不同解释而各异,进而学者间也会见仁见智。刑法第239条就面临着这样的情形。到底应当表述为绑架罪一个罪名还是更多,不乏争议。经过深入分析,认为应当采取绑架罪“一罪名说”,同时认为刑法分则应当将罪名由一个统一的机关(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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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论认为犯罪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然而这种形式主义的分析存在对认定何种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上存在模糊和不确定性。不作为犯罪中的可罚性起点的认定,更要做实质的价值分析,即根据不作为对法益侵害的程度来确定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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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界对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定量因素存在分歧。对定量因素鲜有研究。但笔认为作为客观事实,定量因素存在于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相关条款的规定中,而且是我国刑法与国外大部分国家刑法相区别的显特征。本拟就我国刑法中定量因素存在之必要性及定量因素之范围、概念加以探讨,以期有益于定量因素之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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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都显得十分薄弱 ,原因固然很多 ,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 ,刑法中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内容及成立条件未作明文规定。本文在阐述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提出了自己对刑法修改的大胆构想 ,即从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两个方面进行不真正不作为犯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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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婕 《三明学院学报》2009,26(3):305-309
可罚的违法性是大陆法系的理论.它是指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值得刑法处罚的程度才应纳入刑法的评价视野.这一理论在实质地判断犯罪成立与否上与我国刑法分则中的"情节严重"相似,在限制刑罚范围方面,二者亦有异曲同工之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应当借鉴到我国刑法理论中,以完善对"情节严重"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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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刑法关于聚众犯罪主体与我国刑法分则关于聚众犯罪主体的比较,对聚众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进行了论述,指出了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聚众犯罪主体的错误理解和适用,提出了自己对聚众犯罪主体的理解,并对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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