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价值考虑,现代民法中规定了雇主责任制度.雇主追偿权作为雇主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得到了两大法系的广泛认可.这一制度的合理运用,有助于协调雇主、雇员、当事人三方利益关系,亦可促使雇主责任制度价值顺利实现.我国2010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在第34、35两个条文中对雇主责任作出了规制,但在雇主追偿权制度上未作明确规定.本文从雇主追偿权的理论基础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论证雇主追偿权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并对我国这一制度的现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了个人雇主的替代责任制度,其无过错归责原则存在法律逻辑和实务的弊端,过度损害雇主的利益。第35条未区分雇员和具有独立人格独立责任的承揽人,司法实务易一刀切判案。雇主替代责任需要雇主的追偿权制度,权利的配置上宜损害结果作为决定因素,过错程度作为参考因素。本文以法条为切入点层层分析雇主替代责任,以期对我国替代责任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在民法学说上,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但是,自1853年Lumleyv.Wagner一案判决以来,单纯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冲击,各国在对待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问题上分歧 很大。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如何对待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问题,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40条承继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判决是判定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判决,也没有真正适用补充责任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实施,应当明确"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相似文献   

5.
新近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其它国家则通常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第三人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补充责任实现了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解决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中最终责任份额的适用困境.它是一种后位性的补充性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侵权责任法>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同时强调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应根据未尽义务的程度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对民事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是侵权责任法的一项重要规定,但是由于我国采纳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在侵权责任立法方面特别是免责事由方面存在不易理解的方面。文章试图对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相关的概念,如: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抗辩事由和侵权责任违法阻却事由等概念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的规定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旅行社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对于旅游者受到第三人侵权时旅行社是否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及如何承担的问题,从法律适用方面可以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约定义务及是否存在法定义务方面考虑,不能盲目扩大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其义务的确定应符合法律理念和社会实践.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就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从归责原则和补充责任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就归责原则而言,该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分别施以学校承担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补充责任是学校就校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该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法律效力层次、内容、适用范围、归责原则上存在差异。学校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应对,为学生在校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9.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该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设定了过于苛刻的条件是"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同时,该条款规定,在医疗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上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可以行使追偿权,因此,并没用全面规定我国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之间的适用关系。但该条款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权的规定也为完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的适用关系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自颁布以来,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部法律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民法通则的已有规范,同时对某些条款进行了创新性、系统性的立法.关于被监护人侵权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主体的规定在值得肯定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也逐年增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定的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能否得到足额的赔偿,本文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例比较作为切入点,对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分析了我国现有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法律规定的优缺点,并对即将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定的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能否得到足额的赔偿。国外各个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例不尽相同,原因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理论基础不同。分析我国现有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应在机动车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以及出租机动车致人损害、与车主有关系的第三人,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机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进行相应的立法完善,以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13.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侵权进行专条规定,然而其在责任主体分类上仅局限于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两类,归责原则缺乏具体规定及侵权责任追究模式仍存在主体承担的责任与其对侵权言论的控制能力不相称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英美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研究并借鉴,从细化责任主体分类、明确对应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提出建议以完善36条。  相似文献   

14.
文章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与事故类型划分进行了梳理,对<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原则进行了评价,探讨了<侵权责任法>的实施给中小学校带来的影响并就应对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自然人有无民事责任能力是民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与制度设计,还影响到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确定。传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在很大程度上受刑法研究成果和国外民事立法例的影响,因而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理解应受制于民事责任的特质,不应只考虑识别控制的年龄标准。我国众多学者对国外立法例中有关过错的描述解读为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事实上,西方各国立法从未否认过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者的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强调的是一种期待可能性,它决定主体人格的完整性,与"用不用"承担责任、"能不能"承担责任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承认一切自然人均有民事责任能力,不仅是民事权利能力理论的要求,也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相契合,更有利于解决民事诉讼的困惑。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应当确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6.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违法性自<阿奎利亚法>以来一直存在于各国侵权法之上.违法性要件的独立,可以克服一般条款的不足,便于国家意志在私法生活的实现,有利于新权利的形成和成形,有助于为正当化事由提供理论依据.违法性的判断基准包括民法典上的绝对权、保护他人的法律和善良风俗,判断方法宜采取"行为不法说".违法性要件曾明确存在于相关司法解释中,并继续隐约存在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之上.  相似文献   

17.
担保合同既可因自身原因而无效 ,亦可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无效。导致无效的原因不同 ,担保人的承担的责任与责任范围也不同。若因担保人的过错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的追偿权存在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8.
配偶权是身份权,是配偶间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任何人侵害配偶权,都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夫妻间忠实义务(贞操义务)为配偶权之核心内容,违反这一义务即侵害了配偶权。通奸这一侵权行为侵害的是配偶权而非名誉权,通奸双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9.
本文深入探讨了雇主责任确认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关于雇佣关系的确认,文章区分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与委托关系;关于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文章指出我国应该确立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无过错责任;关于执行职务的范围,文章认为应该采用主客观综合判断说;关于雇主对雇员的追偿权问题,文章赞同雇主对雇员享有追偿权,但以损害是因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为限.  相似文献   

20.
网络日渐深入我们的日常实际生活,也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自身及身边的一切,网络链接是互联网不可或缺的技术,然而,链接技术自从诞生以来,很多网站因设置了链接而导致了侵权纠纷。本文通过解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分析其对网络链接侵权行为的规制及影响。在此基础上结合适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立法提出改良的合理建议,以促进《侵权责任法》第36条能够发挥更好的功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