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4年11月13-14日,由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清华大学近代法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省依法治省办、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依法治市办、中山市孙中山研究会、广东省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基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联合举办,中山市依法治市办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承办的“孙中山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建设”--两岸四地第四届孙中山法治思想研讨会,在伟人故里广东省中山市隆重举行。来自两岸四地著名大学法学院系、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共150余人,深入研讨了孙中山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建设之基础理论、宪政理论、部门法思想、司法变革与法治实践等专题。研讨内容涉及孙中山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梦、党治与法治、五权宪法、权能分治、地方自治、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司法变革思想与实践,以及孙中山在刑法、经济法等领域的部门法思想等。 相似文献
2.
邢爱芬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07-111
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的重要思想。和谐与法治的理念是融会在一起的,实现和谐世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法治途径。广义的法治包括政治与法治,国际法治从法律上说是指当代国际法体系建设;从政治上说就是“全球治理”;政治与法治的制度建设均落实在联合国改革上。因而建设和谐世界的法治途径包括完善当代国际法体系、加强全球治理和推进联合国改革。这也是中国参与和谐世界建设,并力争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途径。贯穿这三方面任务的一个共同原则是要维护和坚持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3.
4.
王凤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5(3):161
关于法治问题的研究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崭新的话题,但关于法治类型的研究却是个新颖的话题.武建敏、董佰壹(河北师大法政学院在读博士)的新著《法治类型研究》,从类型学的角度探讨了中西法律发展史上所存在的多种法治类型,并由此提出了一种关于法治问题的新思维,这是一个值得学术界给予关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愿意将本书推荐给广大读者.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当中,认为在中国古代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好像法治仅仅存在于西方,该书作者从类型学的角度突破了这种狭隘的认识,使人们对法治问题的理解完全达到了新的思维境界.作者引用了大量的材料作为论据阐发这个基本思想,并且以贺麟先生的思想作为分析的基础,给人一种十分可信的感觉.在以往人们对于古代法的研究中,多数人认为中国社会并没有法治,儒家主张的是人治和德治,人治和德治与法治是根本对立的,又怎么可以说儒家有法治主张呢?这是一种只看外表而不求真理的认识方式.儒家思想是一种真正的治理国家的方略,在其方略中既包含了法律,也包含了道德,当然也包含了用“贤人”,那么如果我们站在法律的立场上看,无论道德还是“贤人”其实都是为法律服务的,当然法律也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只能蕴含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理念之中. 相似文献
5.
袁伟时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7(4):98-106
民初宪政崩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民党方面与袁世凯方面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国民党人在政治与革命上的不成熟,损害了宪政的内在要求与合法程序。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而国民党及议会设定种种框框和采取措施,冀图限制和夺取其手中的权力。第一招是制定《临时约法》,改变现行的政治体制,把总统虚位化。第二招是制造一个国家两个临时大总统并行运作的体制。第三招是参议院和国会处处限制、阻碍政府的正常运作。第四招是制定宪法不从实际出发,冀图把剥夺大总统行政权固定化。国民党过高地估计了自己,似乎自己支配下通过一纸决议就可以改变政治进程!可以说,民初宪政功败垂成,亦与此息息相关。归根结蒂,是反对党极端不成熟,为反对而反对。民国初年的国民党人缺乏的就是既坚持民主、自由,又善于听取各方意见,照顾各方利益,适时妥协、退让的政治大智慧。另一方面,社会全面腐败,而应对方式选择不当。辛亥革命后,建立了三权分立的现代体制,但朝野政治运作,不是扬新抑旧,把新制度的巩固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传统的黑暗面激活,竞相贪腐,以暴易暴。袁世凯是收买、暗杀、分化,黑白两道交相为用。而国民党许多领袖也有这样的冲动,并且在宋教仁被刺之前,他们就跃跃欲试了。综合起来,民初宪政的最终崩毁不外三个原因:1.首要原因是制度设计错误。2.制度设计错误的深层原因是思想变革不彻底。私利固然是重要的行为动机,更重要的是当时的文化思想状况。3.民主政治是逐步生长出来的。任何国家的民主制度都有范围逐步扩大和腐败逐步清除的过程。腐败和混乱只能通过民主、法治去纠正和防止。从更深层次去考察,在这场关乎中国宪政前途的较量中,袁世凯固然暴露了专制者的本色,国民党人和中国的精英阶层也显示出理想主义者的幼稚。政治在高扬理想目标的同时,只能从实地出发,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可能达到的最高要求,在刚刚结束宗法专制统治的国度,必须综合考虑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具体说来,各政党及其国会议员应该压抑自己立即掌握政权的欲望,在三权分立体制下接受总统制,并把它纳入法治轨道。但他们热衷于争权夺利,而没有把制度建设和健全法治放在第一位,国家因而陷入混乱纷争的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