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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后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获得国家赔偿是当前国家赔偿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一问题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因为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构建该制度时应注意到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和归责原则两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专门立法,但是公共设施致害案件国家赔偿已初露端倪。而我国台湾地区1981年《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前项情形,就损害原因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台湾地区关于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学说、立法、判例较为发达,对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问题有着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分析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必要性,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归贡原则、免贡事由、赔偿范围、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及赔偿方式等方面阐述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4.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仍是我国法律领域的一块空白,我国尚没有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也只是以民事实体法作为裁决相关案件的依据。但对于公有公共设施在设置、管理方面存在瑕疵,致使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适应民法的相关规定既不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也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这不仅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各国的立法通例。  相似文献   

5.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案件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还是国家赔偿法,首先应当区别公有公共设施的不同类型。类型不同,适用的法律就有差异。本文还对当前一些流行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在现行立法框架下,适用国家赔偿法处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案件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国家赔偿法经过修改完善,基本解决了原国家赔偿法存在的赔偿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等诸多问题。其修改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赔偿程序,畅通了赔偿渠道;明确举证责任规则,完善了赔偿制度;提高了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保障了赔偿费用的到位。不足之处在于赔偿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未将受害人的间接损失纳入赔偿范围;没有规定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没有规定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未建立与国家赔偿制度相衔接的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罗云方 《考试周刊》2012,(23):190+54-190,54
本文以案例引入的方法提出公共设施致害问题,过对公有公共设施致害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结合案情的分析,出解决问题的理想方案。  相似文献   

8.
公共危机管理中,危机善后管理与其它阶段同样重要。在政府应对危机过程中,因其过错或违法行为而造成社会或公众损失,应开展国家赔偿。这应是危机善后中的重要环节。但在此方面,目前我国危机应对中的国家赔偿制度尚待完善。从国际经验看,对危机应对中政府违法、过错导致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国家赔偿责任的豁免与限制,二是国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三是国家赔偿责任范围的扩展及国家赔偿理论的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我国的危机应对中的国家赔偿责任应主要涵盖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违法行使或滥用行政紧急权力的赔偿责任;二是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赔偿责任;三是危机处置中的事实行为因过错而致害的国家赔偿责任;其四是公有公共设施或技术性设施导致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9.
公共构筑物致害责任无论是实务还是司法解释都认为是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认为,民事赔偿责任不利于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应在《国家赔偿法》中对公共构筑物致害责任加以规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样更能够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的"生命线",为城市生活提供必要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缺失,使得侵权事故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受害人求偿无门。在论证城市地下管网是公有公共设施的基础上提出将城市地下管网侵权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公有公共设施侵权民事赔偿有其局限性,并且不利于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而国家赔偿有国际先例,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将城市地下管网纳入国家赔偿不仅能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同时也能快速高效地实现受害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我国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多采用民事手段,域外国家多建立国家赔偿责任。从法学理论上看,高校为公务法人、教师为公务雇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了行政管理关系。在此理论基础上,我国应建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国家赔偿制度,主要包括由教师行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和高校设施管理不当引起的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虽然无形却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一些受害人来讲,精神上的损害远甚于物质上的损害,如果不对其进行精神上的抚慰和赔偿,有失法律的公平.我国私法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已在立法、司法上得到了肯定,而在公法领域国家对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否应该进行赔偿,法律制度上却是不置可否.精神损害赔偿既然已在私法领域得到了确认,那么就不应因侵权主体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法律标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是法治社会所需,且我国实施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已经成熟,不存在阻碍.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阶段我国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多了起来。学术界虽然在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方面有所进展,但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一直被严格限定使用,这导致许多受到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救济。这也体现出我国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本人认为应该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增加严重违约行为和侵害贞操权行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增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对受侵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力,完备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增加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符合公权力运行内在特征,惩治和预防公权力恶性侵权,激励公民维护个人权益,实现对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完全充分保障的需要四方面,分析论证了在我国国家赔偿中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且对国家赔偿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从适用的构成要件、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标准三方面提出了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5.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本文以佘祥林案件为引,分析了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立法缺失,指出了精神损害赔偿建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方式以及数额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由于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存在和我国目前行政精神损害赔偿机制不完善的现状,使《国家赔偿法》及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均处于尴尬境地。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行政精神损害立法趋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规定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确立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金钱赔付方式.但规定模糊,计算标准不明确,欠缺操作性.立足于我国的立法及现实状况,文章认为将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定位为抚慰性标准,同时立法应明确具体量化标准规则,赔偿金额计算的具体量化规则的制定应受法治原则、平等原则拘束,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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