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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 情 :原告 1 : 北京×××出版社 原告 2 : 作者张××被告 : 北京××图书发行公司2 0 0 2年 8月北京××图书发行公司在自己的书库中发现有北京×××出版社出版的《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书若干本 ,就拿到读者服务部销售。恰被北京×××出版社和作者张××发现 ,确认该书为盗版图书。二原告认为被告北京××图书发行公司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和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找到被告交涉 ,被告说该书是其他书店的退货书中夹带的 ,原告向被告追问是从哪个书店退回 ,被告不予回答 ,原告起诉到法院 ,法院确认被告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结 论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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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D软件开发公司 被告1:S软件开发公司 被告2:中国××出版社1996年中关村S软件开发公司在自己开发的部分软件的基础上,又从Internet上下载收集了一些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其中有原告的共享软件A和免费软件B,并对免费软件B进行了二次开发,未征得原告的同意,即凑成一张光盘在中国××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销售,获利颇丰。原告认为S公司侵犯了其软件版权,S公司认为“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没有版权,所以没有侵犯原告的版权。原告在与中国××出版社交涉也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将二被告推上了被告席。本案焦点:1S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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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上 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只有五六平方米的冰冷的调解室里,女法官开始宣读(1999)徐民初字第349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S公司诉被告徐小姐劳动争议案……判决如下:原告S公司返回被告徐小姐的工资1000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9669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听到这里,我轻轻解开了风衣的纽扣,朝被告徐小姐和她的先生看了一眼,他俩一直握在一起的手也松了开来,徐小姐那被寒风吹僵的双额出现了微微红晕;原告的讼诉代理人之一、一位大学法律教师…  相似文献   

4.
基本案情北京巧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在其经营的中国招商创业网(网址为http:∥www.89189.com)上转载了知音杂志社(原告)出版的系列刊物《打工》自2004年第4期到2005年第16期共19期杂志上的27篇文章。原告认为,《打工》杂志是原告出版的系列刊物,该杂志是原告的汇编作品;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国创业招商网上转载,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停止侵权;(2)被告在中国创业招商网上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万元。本案经法院审理,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  相似文献   

5.
【案情回放】1994年3月18日,原告(个人)与被告(出版单位)就出版某一作品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在1996年6月30日前出版合同所指作品,并享有7年中国大陆地区简、繁中文本的专有出版权,到期不能出版,原告可以终止合同,被告应按20元/千字报酬标准的30%支付原告赔偿金并退还广告费,原稿归原告;考虑到工本印刷等情况,原告自愿不收稿酬,并在当年10月内落实广告费22000元(含制作费1000元及佣金4400元);作品首次出版1年内,被告可以自行决定重印等。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按时落实了广告费22000元,从中收取制作费及佣金5400元。1995年被告通知原…  相似文献   

6.
不久前,新京报一纸诉状,将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在线")告上了法庭.据原告介绍,自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共使用新京报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图片2477幅.在函告、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新京报社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浙江在线"停止擅自转载原告作品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稿酬及其他损失200万元.原告称,本案是继2006年新京报打赢TOM网侵犯著作权官司后的又一次维权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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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知识产权对公共利益的损害   总被引:24,自引:2,他引:22  
2002年4月26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 ) ,学者陈兴良依法诉中国数字图书馆责任有限公司未征得许可 ,擅自在公司网站上登载其著作《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等三本书。原告诉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尽管被告辩论时强调数字图书馆是国家重点项目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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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指挥家石叔挥诉音乐评论家杜亚雄及音乐周报社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判决被告在《音乐周报》上刊登向原告石叔挥致歉的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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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与背景]北京S公司(原告)通过与A、B两人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受让取得《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滞缓的主要原因》和《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分别于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12月28日和中国经济学教育网2005年1月4日刊发)的著作权;Z大学(被告)农村研究中心乡村建设网分别于次日和同日转载了两文,并注明了作者姓名和文章来源。2005年4月和2006年6月原告两次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称“乡村建设网”转载两文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索要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8000余元。被告“乡村建设网”于见函当日删除了A、B文,并回复律师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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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1996年 3月 ,原告 (个人 )与被告 (出版单位 )就出版某一作品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约定 :原告将本书中文版 (包括简体字和繁体字 )在世界范围内的专有出版权转让给被告。被告有权以各种版本形式独家或转让第三者在世界范围内出版销售该书 ,期限为10年。被告向原告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方式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基本稿酬标准是 2 0元 /千字 ,印数稿酬未做约定。同时约定 ,原告购买本书 10 0 0册 ,按实际定价的 70 %与出版社结算。并于书稿付印前预付30 % ,拿到书后 1个月内付清余款。在该合同中 ,双方就其他有关问题也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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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勾推法”?毛泽东同志1958年11月间在和吴冷西同志的一次谈话中说:“唐朝有一个太守,他问官司,先去了解原告被告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情况,然后再审原告被告。这叫作‘勾推法’。这就是比较,同周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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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证责任分配看新闻监督权利的司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鸿霞 《新闻记者》2004,(12):39-41
在新闻传媒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中,应当由原告对新闻事实的虚假承担举证责任,还是由作为被告的传媒对新闻事实的真实承担举证责任,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对"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作出了区分。本文拟通过刘世纪星源公司诉《财经》杂志侵犯其名誉权一案的分析,阐述"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区别,并对完善新闻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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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特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下面试举几个案例加以说明。   一、侵犯网络作品的著作权   1999年 5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擅自将网络文章下载使用的著作权纠纷案。原告陈某于 1998年 5月 10日在其个人网页《 3D芝麻街》上刊登了他以“无方”为笔名的文章《戏说 MAYA》,并注明“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被告某报社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于 1998年 10月 16日将该文章下载并刊登在其登有商业广告的报纸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稿费 231元,支付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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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庄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庄河市公路管理段赔偿原告沈兆增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交通费、以后继续治疗费等经济损失40,270元;案件受理费1,770元由被告负担,共计合人民币42,04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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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 1月7日,媒体报道了南京多家影院映前广告居然多达19条、时长12分钟的消息.随后南京市民戴女士针对四川卢米埃影业有限公司南京绿地分公司滥播映前广告的行为提请诉讼.最近,这起针对映前广告的诉讼正式判决,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构成对原告知情权的侵犯,责令被告对原告进行书面道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扬子晚报》,9月25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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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近4000元费用,连张收据都不给;明知车主没有具体地址,还容许原告将其列为被告;被告之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在调解书中居然没有涉及;原告、律师与多位证人书面指证:法官涉嫌制作假笔录。这是记者近日接到的一位苏北农民对一位法官的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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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渊 《出版科学》2016,24(1):24-29
美国法院按照以下两个程序认定被告是否侵权并在此过程中确定侵权认定标准:首先,原告对作品是否拥有有效的版权;第二,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版权。“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版权”认定也有两步:一是被告是否事实上抄袭了原告作品,二是被告是否抄袭了原告作品中受版权保护的表达部分并足以构成侵权。而对于“抄袭是否足以构成侵权”的判断就是“实质相似”判断。在美国,随着时间的变化、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变化,不同的巡回法院在不同的阶段对“实质相似”判断方法是不同的,依时间变化分别有专家证言与抽象测试法、一般观察者的“整体判断”测试法、“整体概念和感觉”测试法(后来改进为“外在/内在”测试法)、“作品所针对的对象”测试法、“更敏锐的观察者”分析法和“抽象-过滤-比较”测试法。  相似文献   

18.
一起侵犯肖像权的新闻官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 99年11月3日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向在南京出版的服饰导报社下达[(1999)白民初字第1143号]民事判决书 ,支持原告陈女士关于其肖像权受侵害的诉讼请求 ,判被告服饰导报社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侵权行为成立 ,要求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陈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被告服饰导报社对一审判决持有不同意见 ,于12月初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1月底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书 ,维持一审判决 ,驳回一审被告的上诉请求。被告服饰导报社未再提起申诉。这起判决案例给新闻工作者、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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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第三方的咨询团体能够像他们标榜的那样因为客观、公正和中立而深得人心吗?借用一位CIO的话来说,他们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相似文献   

20.
凭什么不让我查阅——天津市一起房档利用遭遇诉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是非 《北京档案》2003,(3):21-22
从事档案法制工作的同志在业务研讨中经常埋怨可供分析的案例少。这当然是指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多,其实在社会档案事务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纷争也不少。本刊下面将要介绍的这起案件就极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天津市公民张岩是一起“民告官”诉讼案中的原告,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是被告。张岩诉称,其曾祖父张梦明1912年在天津市红桥区福泉里大街盖有房屋36栋,1953年张梦明去世。1956年被告去信让原告之父张广荣回津接管张梦明遗产。因张广荣在上大学,无力接管,被告遂对上述全部房产进行了“改造”。因“改造”前遗产尚未分割,故张广荣及原告以后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查阅张梦明的房产档案,但被告予以拒绝。原告依据我国《档案法》,认为此档案属于可公开的档案资料,个人有权查阅,故请法院判令被告纠正过失,公开有关档案资料。结果原告在一审中败诉。自从《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亦君以“我为什么不能查阅自家的房产档案”为题公开报道了这一案件后,张岩的遭遇牵动了档案界许多人的心,人们透过张岩“《档案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他们凭什么不让我查阅”的呼喊,再一次审视档案利用工作,再一次审视档案法制工作。“明镜高悬”的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的判决有些令翘首以待的民众失望,但法院又是依法从事审判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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