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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台湾是目前世界上唯一通过正式颁行《家庭教育法》来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地区。台湾家庭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管理权责、实施机构与方式以及人员培训等事宜,其立法前提、立法精神、立法策略及法规内容,对于大陆地区设计推动家庭教育的措施、开展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在法治建设背景下,我国家庭教育立法显得非常必要且紧迫。家庭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国家整体规划逐渐成熟,立法的条件与时机已经到来。文章围绕家庭教育概念、法律条款性质对家庭教育立法定位进行探索,提出明确立法目的与家庭教育概念,确定家庭教育管理部门、社会、学校与家庭的职责,建立家庭教育推展方式,完善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指导服务体系与网络资源平台,以保障家庭教育有序发展与家庭成员全面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支柱已逐渐呈现不平衡的状态,家庭教育被弱化,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立法的缺失,缺乏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同时现有零散的法律规定未明确家庭教育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因此,亟需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保障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家庭教育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以《家庭教育法》为核心,立足我国国情和文化传统,构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法律系统。  相似文献   

4.
(一)家庭教育是教育体制的支柱之一,家庭教育的地位迫切需要立法确认。教育权可分三类:家庭教育权、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后两者属于公共教育权。家庭教育起源于家庭的产生.只要有家庭关系存在就有家庭教育。从教育实施主体的角度,可以把教育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部分,家庭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柱。  相似文献   

5.
办好教育事业,需要发挥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的合力,家庭教育是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立法是保障家庭教育实施的基本制度保障。基于回溯性政策研究,在典型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可将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政策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即从构建基本规范到形成基本制度,走向了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其政策实施特征体现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与建章立制,分别表现为从群团工作逐步到政府工作、从家长教育逐步到家校合作、从规章制度逐步到立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内容与实施路径集中表现为"四个结合",即精准施策,家庭教育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家校合作,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注重家风,家庭教育与家庭建设相结合;科学施教,家庭教育与言传身教相结合。  相似文献   

6.
家庭教育是父母或其他成年者在家庭中对青少年施行教育,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的训练过程.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天然的基层细胞,是学生除学校以外的另一个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有必要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7.
家庭教育是每个人的起点教育,对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进行起着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着功能弱化、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家长不作为、重视程度和践行力不足等问题。因此,近年来关于尽快出台专门家庭教育法来保障家庭教育权和子女受教育权成为国家、社会与学界的普遍共识。家庭教育立法应当秉持人权保护、伦理道德、终身奠基与和谐共促的精神,从宏观的纲领性意义、中观的立法要素和微观的语言表述三个方面把握家庭教育法的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8.
9.
我国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更有家庭教育立法的历史与经验,清末即有《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1903年),民国时期又颁布《推行家庭教育办法》(1940年),2003年初,我国台湾地区又正式颁布《家庭教育法》。  相似文献   

10.
家庭教育立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范围,是家庭教育立法的基础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家庭教育法内容体系的科学设定和表达。基于家庭教育各类责任主体现实履行问题,家庭教育法需要根据各类责任主体自身情况合理划分职责范围。家庭方面尽到抚养和教育职能,政府方面发挥领导组织、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作用,学校方面提供专门指导,社会力量方面做好文化引导、宣传推广工作。  相似文献   

11.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特殊的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不能替代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家庭教育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作为教育者的家长必须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将家庭教育置于社会的大背景中,根据社会需要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相似文献   

12.
中国高等教育立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高等教育立法在立法形式和立法内容方面反映出诸多质量问题:从纵向结构看,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衔接不足,下位法不到位甚至缺位,影响法制的协调有序;从横向结构看,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不平等,客体立法不全面,有损法制的完整统一;从实体性内容看,权责的关系仍不一致,与宪法、行政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不符之处;而程序性内容不仅在数量大少于实体性内容,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着相当的不足。产生上述质量缺陷的主观因素:一是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把握不到位;二是法制观念的偏差导致高等教育立法的价值取向的偏差。  相似文献   

13.
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成文法国家还是判例法国家,都以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权为立法宗旨,对政府及家庭教育的主管机构、服务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等的职责进行重点规范。基于中国父母家庭教育水平整体状况及私人领域父母教育权保护的基本研判,中国家庭教育立法应借鉴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以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能力为宗旨。同时,采取单独管理模式,明确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家庭教育的主管机关;建立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明确公立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定义务;强化政府职责,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  相似文献   

14.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模式开始多样化,养老机制逐步社会化,学前教育也开始公共化,传统儒家文化背景下的家庭教育功能逐步丧失,小型化的家庭难以独立承担家庭教育的重任。家庭教育具有准公共性,政府承担了准“公共父亲”的角色,接管了部分本应由家庭承担的教育任务。在责任方面,政府以适度干预为准则,对家庭教育负有帮扶与监管的责任,责任范围包括“指导、支持、保障、督导、服务”等。在程序上,应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实施条例,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家庭教育法”,各级政府依法配置家庭教育中心建制,开展家庭教育的有关工作,并制定家庭教育的相关细则和补充条例。  相似文献   

15.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领域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而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与规制对象是反垄断立法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本文以反垄断法和经济法的原理为基础,强调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首先是确保公平竞争,最终是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率;以中国市场上的具体垄断为基础,强调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重点在于行政垄断与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考试法立法的几点理论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制定考试法,以法律手段规范考试行为,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我国教育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但是,考试法应当怎样定位,如何更大的发挥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通过就考试法立法当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阐述,以期能对考试法的出台和进一步的完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行政立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随着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一步深入,行政立法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我国的行政存在立法主体缺失合宪性、部门立法化严重、立法随意性大以及监督不到位的弊端。因此,弥合行政立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完善行政立法程序及其监督制度,是当前行政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义务教育立法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前教育立法是当前我国教育立法的重点之一。学前教育立法应吸收义务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到2006年《义务教育法》,我国义务教育立法取得重大突破,成为我国教育立法进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新《义务教育法》在立法理念、立法实践、立法内容等方面,对我国学前教育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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