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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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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虎台”遗址(亦被称作南凉“点将台”)是西宁古城的标志性建筑,明清以来对其归属多认为是南凉王秃发傉檀子(其名虎台)所筑,通过实地考察和梳理河湟地区的文献资料,借助历史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认为西宁“虎台”遗址非南凉时期所建造的军事防御工程“点将台”,而是汉至魏晋时期公共信仰建筑“祭祀坛”的历史遗孑.  相似文献   

2.
公元414年(东晋安帝义熙十年),南凉小朝廷灭亡,其宗室贵胄们纷纷东奔西逃,亡命他国。其中,秃发乌孤之孙承钵、秃发利鹿孤之子樊尼及孙副周、秃发恒檀之子保周及破羌等一起投奔北凉沮渠蒙逊。他们当中只有樊尼受到信任,被任命为临松太守,其余皆不得重用。尔后,他们又投奔北魏,北魏朝廷接纳了这些亡国丧家之人,给予妥善安置,封保周为张掖王,承钵为昌松公,副周为永平公,破羌为西平公。  相似文献   

3.
南凉为秃发鲜卑所建立的政权,其统治以乐都(今青海乐都)为中心,主要集中在河湟地区,全盛时期曾统治了包括今青海东部、甘肃中部等地区。建于公元397年,灭于414年,立国18年,但是秃发鲜卑在此繁衍生活了近两个世纪之久。在这期间,南凉虽以武功为主,四面扩充疆土,但是在东晋十六国这个民族融合的大背景下,南凉为了让自己能在河湟地区争霸处于优势地位,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对河湟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  相似文献   

4.
与五胡十六国时期诸政权王位继承方式不同,南凉政权主要推行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南凉王位继承兄终弟及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当时内外局势发展、秃发鲜卑传统政治、继任者才能和实力、“国人”阶层拥戴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研究南凉政权王位继承问题对深化认识五胡十六国时期王位传承方式,探索南凉政权的兴衰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南滩古城是西宁古城的唯一实物档案。志书说:自城西至南迤东八里许。四世纪朱,秃发氏在青海东部建立的南凉政权,以虏掠来的人口筑建了东西二城。需要与可能是筑建城垣的必备条件。 喃厮啰沿用了南凉东、西城,西城的东部是隔城,隔城内为王室宫闱。《青唐录》记“城分东西二城,旁开八门”和南凉东、西城完全吻合。嘣厮啰在古城台筑建的新城是寺城。 元朝没有筑城之举,沿用青唐城至明初。  相似文献   

6.
魏晋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大量内迁。时鲜卑诸族亦大批入居河西,势力最强的河西秃发鲜卑建立了“南凉”政权,并与河西其他民族进行了长期的争战融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民族关系等各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7.
十六国时期,甘肃的河西地区相继出现过五个割据政权,即由汉族张轨奠基开创的前凉、氐族吕光建立的后凉、鲜卑族秃发乌孤建立的南凉、汉族李暠建立的西凉和匈奴族沮渠蒙逊建立的北凉,史称五凉,统治河西近一个半世纪。这一时期,中原地区长期战乱,割据政权迭相更替,经济凋敝,文化教育衰废,而河西地区却相对安定,不仅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而且文化教育也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是与前凉政权的奠基者张轨的敦崇  相似文献   

8.
当西晋的短暂统一结束以后,中国北方各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和汉族官僚地主在混战中纷纷建立政权。地处西北边陲的河西一隅,先后出现了汉族张氏前凉政权、略阳氐族吕氏后凉政权、河西鲜卑秃发氏南凉政权、汉族李氏西凉政权和卢水胡沮渠氏北凉政权。一百三十多年间,河西走廊上五凉兴亡交替,来去匆匆。和这些短暂的地域性政权的命运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是地域性的世族地主集团——西州大姓。五凉政权作为阶级统治的权力,正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西州大姓的权力。探求五凉政权与西州大姓的关系,是五凉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9.
《诗·伐檀》首章开头云,“坎坎伐檀兮”,并未指明伐檀作什么用。第二章云,“坎坎伐辐兮”;第三章云,“坎坎伐轮兮”。朱熹注:“伐辐,伐木以为辐也。”伐轮,伐木以为轮也。”余冠英先生注:“伐辐,是说伐取制辐的木材,承上伐檀而言。下章伐轮仿此。”他们都注意到了“伐辐”“伐轮”要承上章“伐檀”才讲得通,单看“伐辐”“伐轮”是不好理解的;因为不能说是砍伐车辆、车轮本身,其词意显然和“伐檀”不类。原来  相似文献   

10.
五凉时期的河西文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五凉,是十六国时期先后建立于河西的五个割据政权。汉人张轨据姑臧(今甘肃武威),为前凉(公元301年至376年),立国七十六年。氏人吕光据姑臧,为后凉(公元386至403年),立国十八年。河西鲜卑秃发乌孤据廉川(今青海乐都东),先后迁都乐都、西平、姑臧为南凉(公元397年至414年),立国十八年。匈奴沮渠蒙逊据张掖,后徙都姑臧,为北凉(公元397年至439年),立国四十三年。汉人李暠据敦煌,都酒泉,为西凉(公元400年至421年),立国二十二年。五凉从张轨治凉起(301年)至北凉并于北魏止(439年),历时凡一百三十九年,大略与十六国时  相似文献   

11.
《伐檀》作为诗经中一篇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和独特的风格倾向的诗歌作品,历来受到文学阐释者的极度重视。然而,对于这首著名诗篇的阐释二千多年来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错误。《诗序》有云:“《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这段往解不得《伐檀》生成的风俗文化背景及其深层精神关连,而将其指认为一首劳动者诅咒剥削者的诗。这种理解几乎一成不变地延续了二千多年,在近现代阶级观念盛行和文学社会学庸俗化的时代,《诗序》这段话就成了把《伐檀》界定为诅咒与反叛之诗的证词。很显然,这种阐释认定《伐檀》诗中…  相似文献   

12.
《诗·魏风·伐檀》首章首句言“坎坎伐檀兮”,次章首句言“坎坎伐辐兮”,卒章首句言“坎坎伐轮兮”。其中对“伐檀”、“伐辐”、“伐轮”的解释,当代各家多有不同。如: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上册二分册: 坎坎,用斧砍木的声音。伐,砍。檀,树名,木材可以造车。辐,车轮上的辐条。伐辐,砍取制辐的木材。  相似文献   

13.
“坎坎”在《诗经》里是模拟鼓声、伐木声的迭音象声词。《诗·小雅·伐木》“坎坎鼓我,蹲蹲舞我。”郑笺: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又,《诗·陈风·宛丘》“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毛传:坎坎,击鼓声。此外,《诗·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毛传:坎坎,伐檀声。但是“坎”这个字现在普通话读为“k(?)n”(注音按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下同),这与鼓声、伐檀声相差较远,象声词不象其声了。那末造成二者脱节的原因是什么呢?是物的声响古今不同吗?  相似文献   

14.
《伐檀》主旨新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诗经》往往要关涉《伐檀》一诗的主旨,有时到了对该诗主旨的确立,甚至可以影响整部《诗经》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的程度。笔者综观过往的《伐檀》主旨说,感到不满意,故重新加以讨论。 一、旧说综述 《伐檀》一诗主旨旧说,综合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曰刺与斥,二曰颂,尽管刺斥与颂的具体对象很有些差异。第一类:刺与斥。《诗序》云:“《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郑《笺》:“斥伐檀之人”。孔《疏》:  相似文献   

15.
《伐檀》作为《诗经》的代表作品选入高中教材,是由其思想性决定的。因为这首诗反映了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被剥削者的反抗思想。本文对《伐檀》诗的主题思想没有新解,但对作为教材的《伐檀》一诗在教学方面有两点疑惑需要辨析,提出来就教于方家。 (一) 一是句读方面。见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第五册(1995年11月第2版,1998年4月第3次印刷),高中(试验修订本·必修)中《语文读本》第三册(2000年12月第2版)对《伐檀》诗首三名的句读是:“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首三句读为二句话,“河水”句单独读为一句话。全诗共三章,后二章前三句的句读相同。经查,汉郑玄《毛诗传笺》、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宋朱熹《诗集传》、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姚际恒《诗经通记》、方玉润  相似文献   

16.
《伐檀》主题别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伐檀》选自《诗经·国风·魏风》,是高中语文教材选录的传统篇目。关于它的主题,高中语文教材的解释是:“《伐檀》是古代伐木的奴隶们创作的诗歌。这首诗描写了伐木者的艰辛,通过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奴隶主贵族的责问和讽刺,表现了被剥削的奴隶们内心的愤恨不平。”(高中第五册51页,人教社96年版)这种解释,代表了对该诗思想意义的一般性理解,如金启华《诗经全释》:“(《伐檀》)讽刺官吏的不劳而获,剥削自肥。”(江苏古籍出版社91年版237页)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本篇(《伐檀》)重点实在责问和讽刺统治者的不劳而获。”(上编第一册1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89年版)总其渊源,所有这些解释,均源自汉毛亨《毛诗序》所  相似文献   

17.
同一起跑线     
刁雅琴 《大学生》2013,(17):21-21
正被对外经贸大学同学亲切称呼为"老檀"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系主任檀有志,绝是个教师界的潮人、奇葩。他懂刚入大学学生的心理落差,懂学生口中经常提到"小寂寞、小空虚",懂学生偶尔萌发的"小文艺、小清新",甚至对"腐女"耽美"这些新词儿也略懂一二。潮人老檀老檀有个本事,上午发生的新闻,下午可能就成为他课上引用的案例,为保持对新闻的高度敏感,老檀每天花大量的时间浏览信息,他认为青年教师更需要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厚度,继而才能有深度。  相似文献   

18.
教学参考书之手教学,其启发、导向性是无可置疑的。唯其如此,教参对课文分析的任何偏颇,都会给备课、施教带来障碍和困惑。如新版教参(高中五册)在《伐檀》一诗的“课文说明”中说:“……还充实和扩展了诗的内容。看:奴隶们的劳动,伐檀、伐辐、伐轮,一件件,一桩桩地简直没完没了,繁重的劳动简直叫人喘不过气来,而奴隶主……”(见该书51页)。笔者在串讲过程中,觉得上述加点的话,有悖于《伐檀》景境描写的底蕴,曲解了伐木者  相似文献   

19.
肖科 《语文知识》2000,(2):8-10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歌谣名为《诗经·伐檀》,多年稳居高中语文第五册,被莘莘学子吟诵不止。其韵脚不难发现,是“檀、干、涟、廛、貆、餐”。可是对于韵脚后皆加一“兮”字这一点,人们总有意或无意忽视了。考究一番会发  相似文献   

20.
本文是对上期《<伐檀>是一首敬老歌》的讨论文章,从文化背景、孔子删诗、“君子”称谓、“不素餐”的释义四个方面否认了该文的四条主要铱据,着重论述了“君子”之称在《伐檀》中并非特指“老人”。认为该文缺乏可信的论据,其“敬老”说的观点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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