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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谨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9(1):70-75
自汉武帝设州刺史制度,到王莽执政时期,曾两次改州刺史为州牧。这两次改动不但使州刺史的地位提高,即由原来的六百石小史--跃而与九卿三公平齐,且使州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的监察机构变为一级行政机构。正是这个变化对东汉及魏晋时期的政治、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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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超越职权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法律和法规,对行政超越职权进行制约和限制,并且建立和发展其各具特色的制约行政行为的制度;通过对中外超越行政职权的内涵、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加以分析比较,对如何制约具体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尤其是在控制行政权力膨胀,加强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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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继“文景之治”后,中央政权仍面临内忧外患,加强中央集权是统治者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为此,刺史制度应运而生。在此背景下,本文详尽地论述了刺史制度产生、发展的演变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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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政府在派出刺史监察地方的同时,为使刺史能做到刚正清廉及秉公执法,规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监察和考核刺史的制度,保障了刺史监察的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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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明清时期福建及台湾地区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且破坏严重,促使发端于宋代莆田湄洲岛上的妈祖信仰更加兴盛,并对其属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多元化、人性化及信仰主体的“分身”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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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东汉后期刺史制度伴随着政治格局的变化而发生嬗变。通过分析其时徐州刺史的籍贯、任职时间、来源及在职事迹,验证了两汉州刺史部由监察区逐渐向行政区的转化过程。 相似文献
8.
张鹤泉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4,30(1):8-15
东晋时期,国家可以为一些刺史加授将军号.刺史领有的将军号可以是身份地位的体现,也是能够领兵的标志.东晋国家能够为无将军号的官员出任刺史加授将军号,也可以为有将军号的官员出任刺史加授将军号.因为刺史所领将军号是加官,因而将军号的品级与刺史的品级是明显分开的.在刺史任职期间,国家可以提升和贬降他们所领将军号的品级和位次,以此体现对刺史的褒奖和惩戒. 相似文献
9.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9,(12)
曲阜孔氏族长作为辅助衍圣公管理家族的重要属官,政治地位特殊,职责重要且复杂。其既是家族一般事务及孔氏特殊事务的管理者,也是申明孔氏家范、表率孔氏宗族的族权族规维护者,同时还是孔府属官优渥政策的享有者,拥有其他宗族族长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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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12,33(5):44-46
汉代的刺史制度是在秦朝监御史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地方监察制度,对巩固和维护封建集权政治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刺史制度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尤其是其后来的地方官化,对我国古代的郡县二级地方行政体制向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转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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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安帝时期的自然灾害与荒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文华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2(4):93-97
汉安帝时期各类灾害发生频次高,分布范围广,发展态势凶猛,灾情严重.连锁性、群发性等特点显著。安帝时期的荒政体系,分为务虚性和务实性两种类型。前者主要包括巫术救灾和皇帝百官减损礼乐、反躬自咎、以身作则两方面内容。后者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灾前预防对策,其内容有:疏浚河渠,引灌农田;积极筹措、储存备荒粮食。二是灾时抗御、赈济对策,其内容有:认真实施灾情奏报制度.严禁隐瞒虚报;发放钱物,遣医就地治疗,收葬死难者;调粟禀贷。三是灾后补救恢复对策,其内容有:收养灾民子弟.稳定灾民情绪;招抚流亡,鼓励占籍;开苑圃、假公田、赐粮种,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减免赋税徭役;减省贡献,提倡节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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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灾害风险的综合行政管理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自然灾害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甚至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安全破坏因素。因此,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工作。根据当前各国及地区对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以及区域自然灾害系统复杂性和链性的特征,提出建设区域自然灾害风险的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即“和则”、“合则”与“谐则”共存,“和度”、“合度”与“谐度”合一,纵向协调、横向协调与政策协调集成为一体,减灾资源高效利用的“三维矩阵管理”模式。以此加强辖区减灾区划、立法、规划、风险管理标准、规范、指标体系,以及应急预案编制、物资储备、应急行动、救灾救济能力建设。据此,提出中国各级政府构建辖区自然灾害风险的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即组建辖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局”,下设减灾法规、信息共享、科技、应急管理、应急行动、物资储备、救灾救济、装备管理等部门。在此基础上,明晰并完善辖区现有的气象、海洋、地震、地质、水旱、生物、火灾与病虫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预警、风险评价、应急预案编制等相关专业技术的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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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杰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6(4):60-62
从我国政府结构体系看,县乡政府既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属于基层政府组织。目前,由于管辖范围的集中和职权范围的细化,县乡政府在行政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决策、组织、指挥和实施作用,因此县乡政府行政职权履行的优劣和行政职能转变的效用,直接关系到区域范围内改革与发展事业的兴衰成败。 相似文献
16.
浅析地方政府的职权立法权及其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地方政府职权立法权的有无及其正当性是个倍受争议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初始设定了地方政府的执行性职权立法权,并从功能、形式和该立法权的内在规定性等方面分析了其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魏爽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26(6):74-76
西汉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灾害多发期,汉武帝统治时代又是整个西汉自然灾害发生次数最多的时期。自然灾害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给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且还广泛影响到为政者的治国思想。汉武帝采取了重视农业、移民屯垦、廪贷灾民、兴修水利等积极的救荒措施,及时有效地缓和了因灾荒而造成的社会危机,维护了地主阶级的统治,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也为后来西汉王朝的"昭宣中兴"打下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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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前,今安徽境内发生水灾、旱灾、震灾、风灾、雹灾、雪灾和霜冻等自然灾害,其中,水灾、旱灾出现的频率较高,尤其是水灾,发生的频率最高。历代中央政府重视救灾,采取蠲赈、仓储和治水等救灾举措,这些措施对纾缓灾情、救助灾民,帮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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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黔东北地区自然灾害的发生较为频繁,且种类多样,犹以水旱灾害为主。自然灾害的发生除了与当地的气候、地理条件等自然环境有关外,还与当地森林植被的严重破坏等人为因素密切相关。自然灾害的频发给黔东北地区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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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江汉平原自然灾害探析:种类、分布、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元时期江汉平原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其中水旱灾害的发生频率最高、产生影响最大。受自然环境、水系特征、气候条件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灾害发生的时间规律与地域分布表现出夏季为高发期、平原中腹是集中地的特征。自然灾害对江汉平原区域社会发展产生多方面影响,不仅对农业生产、经济生活造成破坏,而且带来环境景观的变迁,并给民风民俗打上烙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