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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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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据概念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的概念是一个基本的问题,在其中蕴涵了丰富的理论。本文试从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能力、证据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证据的“过去时”与“现在”、“将来时”这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解读,并力图构建一个关于证据的概念。  相似文献   

2.
证据推理是根据探究的问题收集事实证据、分析论证、得出结论的心理过程,是科学探究要素中的重要内容,是核心素养中的关键能力。教师要积极地探索培养学生基于证据推理核心素养的实践教学路径,落实学生科学核心素养。在初中科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基于“证据推理”核心素养关键能力,旨在通过证据推理过程,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发展学生高阶思维,提升科学推理能力,落实学生核心素养。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证据的概念给予了重新定义,引发了学界对相关条文的重新解读。结合新增加的与技术侦查措施相关的证据条文及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以秘密监听为视角,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对秘密监听所得证据的可采性区分情况给予分析,完善相应的证据采纳规则。  相似文献   

4.
《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允许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在证据种类方面的一致性以及在取证程序方面的基本统一性亦为二者的转化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但《监察法》的上述规定未区分可予转化与不可转化的证据类型,也未明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审查要求,使得证据转化成为现实难题。为此,我国立法应当进一步根据证据类型区分可予转化与不可转化的监察证据范围,并从外在形式、事实层面和合法性等方面明确监察证据进入刑事诉讼应适用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5.
曾海辉 《化学教学》2022,(9):46-50+56
以“解密自热包”为例,尝试建构基于证据推理的化学探究框架,在教学中实践“证据调用-证据获取-科学论证”的推理论证循环,提炼以证据为核心的探究策略,为核心素养背景下的化学探究教学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6.
论刑事诉讼中的无效证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的认定和取舍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本对有关此问题的相关观点进行了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无效证据的观点,并对其成立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7.
举国震惊的杜培武案一度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该案蕴含的丰富的证据学内容值得人们进一步思考。从测谎技术的发展及相关事项看,测谎结论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据力、证据能力的作用,但是,测谎结论只是一种普通的证据,而且是“有限采用”的证据。  相似文献   

8.
要更好地实现基于证据的教研转向,必须对与这种转向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必要的考察。教研工作的专业特殊性在于"教学指导"。"教学指导"的现场性、互动性特征不仅对教研人员从事研究的主要方法提出了要求,同时也为"证据""论证"等相关概念内涵的拓展提供了指引,提示我们关注证据来源、证据类别、证据连续性以及论证形式、证据接受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证是新课标规定的基本任务类型,论证类选择测试题是命题实践中的重点题型。立论和任务是论证类选择测试题题干的基本结构,论点主旨解读、论点细节解读、论点逻辑解读、为立论提供证据等是论证类选择测试题题肢(选项)的基本布项角度。当前,命制论证类选择测试题应注重立论源于核心知识、防止反论、提供多种证据支撑、防止价值偏移等方面。  相似文献   

10.
电子商务中数据讯息的证据问题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商务所引起的证据效力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方面是计算机所储存的数据或数据讯息能否在诉讼中被法院采纳为证据即证据可采纳性问题,第二个方面是数据的证据价值或证据力的问题。数据讯息在英美法系所遇到的证据法问题,突出表现在英美法系国家传闻规则与最佳证据规则构成了采纳数据讯息作为证据的主要障碍。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其证据的取舍和证据力的大小,完全由法官凭借“良心”与“理性”自由判断,但某些大陆法系的法律规定了可采纳为证据的清单未包括计算机记录,因此在这些国家,仍存在数据讯息的证据效力问题。另外,在大陆法系国家,应用计算机还会遇到原件要求的证据法障碍。面对数据讯息在证据上的可采纳性问题及其证据力问题,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分别通过国内立法、国际统一规则及交换协议的不同层面,通过排除障碍,功能等同等方法,对于数据讯息给予应有的证据力。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不包括数据讯息。有学认为可将数据讯息解释为“视听资料”,另一些学则认为应将数据讯息作为一种“书证”来对待。本认为,我国的证据立法有两种思路可以选择。第一种思路是根据数据讯息的不同表现,分别将其纳入传统的证据种类如电子物证,电子书证,及电子证人证言等。第二种思路是将数据讯息规定为与视听资料、书证等并列的单独的证据种类。  相似文献   

11.
证据不是(案件)事实,但证据与事实存在内在联系,即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但是,证据本身并不就是事实根据,“根据”也并不等于事实。证据之所以能够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基于证据蕴涵着事实信息,通过事实信息能够揭示证据事实,查明案件事实。事实信息就是存在于证据中的那些能够据以做出事实判断的信息。事实信息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事实信息既是证据存在的前提,又是证据事实得以发现的根据。控辩双方收集证据并从中识别和收集事实信息的证明活动,法官对于证据和事实信息的认定和运用,是整个刑事诉讼证明活动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诉讼证据是事实,但事实不同于物、人、事情,事实在事实界、以命题的形式存在,人、物、事情在现实界,是自在之物;诉讼证据是原发事实与案件事实的中介;诉讼证据作为事实总是与论证分不开;诉讼证据的论证又受合法性规范。  相似文献   

13.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核心素养是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思维核心”。以培养学生“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素养为导向的高中化学课堂对于学生思维的科学性、严谨性、逻辑性、系统性的提升有不容小觑的影响。但学生“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核心素养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层层递进、螺旋上升的。因此,以“乙醇”教学为例,通过“证据→猜想→结论→模型”的过程探索了学生“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核心素养培养的螺旋上升过程。  相似文献   

14.
对学生的核心素养和高阶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项目式学习是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高阶能力的一种有效学习方式,深受基础教育者的青睐。然而,项目式学习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着项目设计形式单一、过程性数据的收集与评价时间成本高且滞后、缺乏有效评价等诸多问题。基于证据的教与学强调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要遵循已被证实的研究规律;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将学习证据与学生的学习状态建立联系;培养学生基于证据推理的能力,为解决当前项目式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同时,证据中心的设计理论是指导众多高阶能力测评设计的理论基础,与项目式学习的目标相契合。因此,该研究结合大数据技术,将基于证据的相关理念引入项目式学习中,从教、学、评三个角度出发构建了证据导向的项目式学习模式,并以此为理论基础设计开发了证据导向的项目式学习系统,旨在为高水平的项目式学习的设计与实施提供支持,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小学科学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力,也就是科学学习力。而有效培养学生科学学习力的关键,就是要让学生在科学知识建构的过程中寻找证据,即“一种事物对于另一种事物的证明关系”。在科学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收集证据、应用证据、反思证据,让证据成为学生科学学习的动力引擎。基于证据进行科学教学,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科学学习力,发展学生的科学核心素养。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审判中,对被告以原告民事诉状作为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证据的类似情形,如何审核与认定?《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亦无具体规定。但《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规定了证据审核的规则——案外证据排除规则、自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审判机关应依据上述规则的法律规定及相关理论,对上述证据进行采信与否的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DNA是主要的遗传物质”教学内容为例,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针对遗传物质的本质进行论证,探索运用PCRR模式指向证据意识的论证教学,以期为高中生物学教学中学生证据意识的培养提供案例。  相似文献   

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来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然而我国立法、司法的相关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在价值权衡的基础上,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及实践尤为迫切和必要。  相似文献   

19.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是《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提出的五个核心素养之一,“课标”对其的描述体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基于证据的推理和证据的作用,创生为“证据意识”;二是模型建立和运用,凝练为“模型认知”。从“证据推理”的内涵、“模型认知”的内涵以及“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的关联三个层面谈起:突出“证据推理”在“科学推理”中的作用和“证据意识”的形成;突出“模型认知”的文化视野;突出二者关联的途径和作用。由“证据推理”到“科学模型”建立中建模者的认知在情感领域中所体现的价值信奉,凸显了这一核心素养的文化特征。  相似文献   

20.
顾华 《天中学刊》2011,26(6):25-3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领域最有争议的证据规则之一,在我国已具备入法条件,因为制定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完善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然要求。就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程度而言,我国在现阶段对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予以严格排除,并以非任意性为标准,但原则上应该承认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的效力,同时。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应把握一项例外,即严重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利,严重妨害司法公正的例外。就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建构而言,应考虑审前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设计和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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