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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
产教融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共同规律,而我国存在企业参加产教融合动力不足问题,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已经建立法律保障、经济保障和组织保障等相关保障机制,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加快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实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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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琬斯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3):10-15
产教融合的术语概念、原则定位、经费投入等方面在《职业教育法》中均有新的体现,更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同时,产教融合的相关理念在《职业教育法》中得到更新,主要体现在企业责任主体的开放性、中国特色学徒制度的集成性和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协同性。基于此,通过不断优化产教融合合法规范的发展路向,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证标准,健全中国特色学徒制保障机制,强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制度建设,协调社会各方积极构建产教融合长效机制,营造产教融合良好氛围,以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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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可有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结合高等教育与工作世界协同理论和三螺旋理论建构产教融合协同理论,以法国“大学校”典型代表巴黎综合理工学院为案例,深入分析“大学校”产教融合机制,研究发现:第一,产教融合以创业型大学、知识型企业、创新型政府为主体;第二,产教融合以主体间松散耦合关系为基础;第三,不同主体相互作用,共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实现。行业特色高校需明确产教融合主体角色,定位产教融合主体关系,发挥产教融合主体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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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最大区别所在,也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产教融合不仅有利于产教主体的共同发展,还能将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文章从“政府、职校、企业”三方主体的视角阐述产教融合的内涵、意义,分析了产教融合中“政府体制机制支撑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学校主动性不强”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6.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公平作出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政府应加强制度设计与体制创新,高职院校及相关企业应深化产教融合以提高办学质量,用人单位需要确保就业公平,各主体严格履行法律责任,最终形成高等职业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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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生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10):71-81
为应对世界产业发展和技术革命给教育发展提出的新挑战,国家做出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种制度保障。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文本,对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进行逻辑梳理和理性思考,分析产教融合型城市的内涵维度,探索产教融合型城市的价值结构,审视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的现实困境;提出构建政府、企业、学校、社区、学生、市民等利益相关主体的“城市命运共同体”框架,推动产教融合型城市多元主体融合的协同机制建设,提高教育、产业、城市协同发展效能;形成技能型城市发展样板,打造技能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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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工半读"是一种生产和教育相结合的实践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选拔工人中的先进分子接受"半工半读"高等职业教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具备现代科学知识的工程技术人才.以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半工半读"办学实践为例,其有益经验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诸多思路.首先,明确了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权力边界,赋能各主体共同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其次,创新产教融合资源服务平台体系,在教育和产业之间搭建了资源交换的窗口,降低产教融合双方的成本和风险,提高效益.此外,提高教师的产学研能力,发挥教师在产教融合中的纽带作用,使教师成为连接学校和企业的桥梁.同时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打通企业专业人才到学校任教的通道,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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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其机制的改革是生态圈重构的重要任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学校为核心、政府统筹的产教融合体系,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拓展新空间成为当下改革的重要任务。只有突破内部封闭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和教育发展机制,紧密联系企业,以产定教、以教促产,积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才能有效促进职业教育生态圈的平衡,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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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职业教育是培养大批高质量农村人才的主阵地,深化产教融合是新时代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鉴于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面临的国家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尚未形成产学研联动机制、农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利益相关主体的动力不足等困境,有必要完善国家法律政策、构建农村职业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的多元协同生态系统、建立政校企“三方联动”的产教融合长效运行机制等,并从人才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的保障体系,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不断延展,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助推共同富裕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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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萍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21,(1):27-30
以生态链理论为支撑,分析了当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非生态现象",结合1+X证书制度,以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会等多个主体为研究对象,从建立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拓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渠道、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等方面探索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生态链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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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玲张福寿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2):51-54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对国内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现状研究发现,河南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存在人才培养主体单一、企业意愿高但参与成效低、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政策引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创新学校协同育人模式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等深化产教融合,从政府、企业、学校多维度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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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但目前产教融合的治理体系相对薄弱,产教融合改革存在诸多阻滞。德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治理体系健全成熟,特色明显,政府、行会与工会等多元主体积极介入,重视协调机制构建,成为紧密联系、彼此协调的产教融合命运共同体;从宏观政策制定到微观运行程序,对产教融合进行系统设计,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重视职业教育法规、标准的建设与修订,法规标准体系健全,保障十分有力;采取补贴、贷款、税收、项目等方式激发企业参与动力,重视通过各种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增强产教融合的社会心理认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治理体系构建应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课程治理、积淀文化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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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学院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新途径。行业学院是沟通产教融合学校和企业两大主体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学院不但可以构筑学校和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学校提供优质企业资源,还可以深入产教融合,参与人才培养。本文以跨境电商行业学院的构建为例,阐述了充分发挥行业学院的指导作用,将有利于实现产教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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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它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权义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二是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所确认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权义客体,即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学校、教师、学生是教育法律的关系的重要主体。正确认识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他们的权利义务,处理好他们在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是保证教育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各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几个重要问题,教师必须全面认识理解。一、关于学校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问题(一)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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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客体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春伟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4(6):55-59
按照传统的观点,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时,却遇到了问题,往往得出不同的结果。在对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范围的理解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法律设定的体现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客观事物。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与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关系客体不同于法律上的标的,人身可以成为法在系的客体,行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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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符合国家职业教育发展与产教融合发展精神,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建设中存在的缺乏法律法规约束、企业缺乏参与积极性、合作双方缺乏合力、平台服务内容薄弱等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调动企业参与热情、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利用各种资源优势等实践策略,以从根本上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成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