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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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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侵权常常指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由于我国目前没有颁布正式的新闻法,对此类侵权的适用法律散布在宪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其对具体案件的复函和有关行政法规中。本文试通过分析一些法律规范,阐述新闻报道中当事人的名誉权问题。  相似文献   

2.
马强 《记者摇篮》2004,(6):56-57
这是一开放吸纳的时代.这也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报道日渐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了解世界、掌握信息资讯、从事生活娱乐消费。甚至已经成了人们跳不出的一种既定模式。各种类型的新闻报道刷新着世界.同时也打印着时代进步的标志。而—个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同时需要另外一种必须遵循的准则.那就是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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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新闻媒体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和不恰当的评论也使受害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受到损害。由新闻媒体传播而引发并呈上升趋势的新闻侵权官司,也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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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的形成与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杰 《新闻界》2004,(2):67-68
近年来,我国状告新闻媒体的官司急剧增多。以广州市为例.近5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新闻侵权诉讼案件共计160件,受案数量明显呈上升趋势。仅2002年就受理67件新闻侵权案件,被告新闻单位从报社、杂志社、出版社.到电视台、互联网站都有。不仅如此.该市新闻单位败诉的比例也有所上升。2000年媒体败诉5件.占29.4%;2001年媒体败诉14件.占34.1%;2002年媒体败诉24件,占35.8%。这些情况与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权利意识增强有一定关系.但也反映出新闻单位在报道过程中的瑕疵是新闻侵权案增多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7.
邱丹 《新闻前哨》2003,(3):15-16
新闻媒体造成侵权的表现有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最突出的是三种,即侵犯名誉权、侵犯隐私权、侵犯肖像权。这几种表现,又通过不同的现象表现出来。 1、信息传播不实造成的侵权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则专治胆结石的中药方,河南一位张姓读者按照此方到药店抓了药给久患胆结石病的妻子服用,不想妻子服下后当晚暴亡。后来查明药方中的一些药物剂量严重超标,以致  相似文献   

8.
在社会新闻的采写过程中,记者往往要谨慎,避免侵犯名誉权。防范名誉侵权的方法有许多,其中的一条就是不可听信道听途说,要保证新闻有可靠的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据官方”,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那么,“据官方”就是进了保险箱吗?  相似文献   

9.
谈新闻侵权     
温仲慧 《新闻传播》2005,(5):32-32,34
本文所要研究的“新闻侵权”是指有关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等人权的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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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军 《传媒》2002,(3):35-37
“新闻侵权”是指广播、电视、报纸或其它新闻媒体所播出、刊发的报道、评论内容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指损害或侵害公民或法人的“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  相似文献   

12.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它对社会公正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新闻采访报道中,隐私权往往容易受到侵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对隐私权问题的漠视,使隐私权成为除名誉权之外最容易受到新闻侵权的另一种人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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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与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顾红梅 《新闻记者》2002,(12):22-24
最 近一段时间 ,高枫从病危到去世的消息 ,成为各娱乐版的头条新闻 ,媒体纷纷挖掘他从艺生涯中的“猛料” ,包括他的家庭情况、被捕风捉影的恋爱、被揣测的病因、被风传的私生活。仅高枫的病因 ,就被传得很隐秘 ,有媒体说 ,高枫染上的是“PCP病毒性肺炎” ,据称只有三种人可能被传染 ,其中一种人为艾滋病患者。这些报道引发了京城媒体有关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争论。其中 ,2002年9月21日《中国青年报》的“娱乐新闻过度关注高枫事件是一种‘集体偷窥’”和《北京新报》的“公众人物从社会获得更多的利益 ,公众社会应当有相应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6.
新闻侵权的界限认定与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普遍加强,大家对名誉权等精神权利日益重视,维权观念也大大加强,但与此同时,状告新闻媒体的官司也急剧增多,给新闻媒体和记者工作造成了压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闻法》尚未出台,相应法规尚不完备盼情况下,新闻单位和记者如何充分理解和利用现有法律武器,避免侵权行为,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7.
新闻报道是事关公民名誉的行为。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虽然只是客观反映新闻事实本身,但对新闻的选择却总带有或贬或褒的主观态度。选择贬,则会令当事人名誉受损;选择褒,则令当事人名誉获益。如果贬褒过程中新闻从业者主观无过错,则不存在新闻侵权问题,而一旦贬褒过程存在过错,则会导致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笔者近年来对新闻侵权案类型的分析,新闻侵害名誉权案占所有新闻侵权类型的60%-70%,是名符其实的第一侵权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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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在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随意披露他人的隐私,到底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20.
防止发生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司法实践中,新闻中涉及到的自然人或法人总是以"失实"为由提起侵害名誉权或诽谤的指控,也就是说,对"新闻官司"的判决一般总要先认定新闻失实,然后才能判定新闻侵权.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新闻侵权中最重要的问题.新闻从业者只有熟悉、了解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才能够分清什么情况下构成侵权,什么情况下不构成侵权,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新闻侵权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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