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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刊讯通过以利益驱动的中介机构,很多中国学生到国外上语言学校,有很多是“不入流”的学校。前不久,美国某大学在国内各省签订了15个学校的MBA合作项目,但这所大学根本不具有办学的实力。针对这些现象,日前,在题为“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中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形式与任务的研讨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在发言中指出,“高明的政策应让外资流入中国,流入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要强强合作,要尽快找到世界哪几个学校是合作的目标。”章副部长一再强调,“我们提倡办‘不出国的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一举两得,同时也要认准合作学校。中…  相似文献   

2.
陈健 《教育》2013,(26):23-24
9月6日,教育部公布了2013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等高校举办的68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此前一天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生建学说"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推动中国办学体制改革,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促进教育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开始进入我国,随着合作范围的拓宽、合作程度的加深,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从交换学生到合作办大学的过程。不过,由于教育理念的  相似文献   

3.
高层吹风     
防止合作办学的产业化倾向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指出“,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坚决制止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实行乱收费、高收费的行为,防止教育产业化的倾向。”意见强调,要严把“质量关”,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  相似文献   

4.
《中国研究生》2010,(3):F0002-F0002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督促合作办学机构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评估先在辽宁、天津、江苏、河南四省市试点,为做好评估工作,教育部于2010年3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工作会议。  相似文献   

5.
正1.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研究中外合作办学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近年来发展迅猛,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29日,包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的项目在内,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117个,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985个。除宁夏、西藏、青海外,几乎覆盖了我国所有省份和地区,并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江苏296个,  相似文献   

6.
沿边地区民族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有三种形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院校与国外高校自行签约的校际间合作项目。沿边地区民族院校由于受区域经济、文化落后等因素影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存在布局不均、层次偏低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沿边地区与内陆发达地区教育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政府应加强引导,调整布局,扶持沿边地区民族院校开展对外合作办学,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层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沿边地区民族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7.
上海中外合作办学现状与未来发展透视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2  
2002年5月21日,《文汇报》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告,对上海市第二批共63个经审核获准颁发办学许可证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予以公告。由此,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教育部批准同意,并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领取了《上海市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沪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达到146个。这一数字相当于全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的五分之一。[1]本文试结合相关统计资料及多次实地调研的体会,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状况与趋势、贡献及存在问题等予以分析和透视,进而对其未来发展提出部分政策建议。一、上海中…  相似文献   

8.
教育部19日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据悉,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相似文献   

9.
信息窗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9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中…  相似文献   

10.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同中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截至目前,经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已达147个,占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总数的五分之一,办学层次涵盖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高中)、高等学历教育(包括高职、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目前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规定,凡境内教育机构与境外机构开展的合作办学活动(含学  相似文献   

11.
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特征及法律形式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外合作办学是近年来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委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补?..  相似文献   

12.
<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逐步深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众多高校纷纷展开对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提升我国教育的世界影响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有利于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模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阔教育视野,提升我国教育的世界影响力。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一定成效,合作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已经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  相似文献   

14.
合作办学前途光明道路曲折2003年4月9日在《出国与就业》杂志社会议室由杂志社副社长主持召开了《关于采用中外校园模式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座谈会。到会的有十余家已开展合作办学的校方领导、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也到会听取了各方代表对合作办学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陈至立考察大连教育工作。1月4日,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一行来到辽宁省大连市,先后考察了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学校,她鼓励学校要紧紧抓住机遇,加快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迎接新世纪的竞争和挑战。未经批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1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重申:举办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育机构必须已经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凡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如授予境外学位,必须按规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未经核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  相似文献   

16.
基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督工作信息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国家、机构项目、专业布局、颁发证书等情况进行梳理,从办学水平、办学结构、办学规模三个层面分析了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现状与发展目标之间的差距,旨在探讨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与提升路径,全方位培育“工匠型”“复合型”“种子型“”双证型“”标杆型”高技能优秀人才,以期对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品牌的塑造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根据教育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相似文献   

18.
涂皓 《教育》2013,(26):19-22
乱象一:文凭不被社会认可今年是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10周年,教育部在9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据介绍,教育部正在采取措施清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办学质量;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合格性评估,治理未能依法合  相似文献   

19.
高层动态     
《教育》2007,(13)
教育部: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将暂停新高职审批●4月18日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称,今后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将以外国院校和项目的知名度作为主要依据,2008年年底以前,暂时停止高等职业教育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  相似文献   

20.
规范管理 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特别是去年9月1日《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今年7月1日,实行了将近10年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废止,取代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实施和公布无疑是将中外合作办学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对规范办学行为、促进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不久前,教育部法制办和国际司召开会议,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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