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秦朝实行每夫百亩的授田制,按倾征收田税是真实的存在而非“假设”,西汉完全沿袭了秦朝的土地、赋税制度、依然按顷征田税,西汉农民实有土地数与纳税数额背离,就国家而言农民纳税有统一数量标准,而农民的实际交纳数则决定于地方官吏的执行状况,没有统一数量标准;其实际征收程序亦复杂多样,从剥削率的角度分析,井田制的“十一而藉”和十税一相等完全成立;原对凤凰山简牍解正确,而李则误读该简,导致统计错误。  相似文献   

2.
学术商榷应完整把握对方的论述体系和依据,要系统、全面分析相关资料,不能割裂他人观点,不能片面解读史料.李恒全同志认为西汉不存在授田制,把刘邦"复故爵田宅"令和<二年律令·户律>理解为对复员军人的赐田,是对史料的典型误读,其结论是错误的,不足以否定西汉田税"以顷计征"说.江陵凤凰山木牍反映的是田税征收的实际情况,不能用以否定"以顷计征"的法律规定.张家山汉简<算数书>只能间接、抽象地在数学意义上反映战国后期土地和田税的计算情况,不能作为否定西汉田税"以顷计征"的"铁证".  相似文献   

3.
战国时期各国实行授田制,但田税并非以顷为单位计征,秦朝基本土地制度是私有制,不是授田制。汉代“名田制”是土地私有制,不是授田制,其田税以亩为单位,而不是以顷为单位计征。臧文从剥削率角度比较“什一而籍”和“三十税一”的大小,曲解了文学的原义,把“顷亩”解释为“百亩”,在词倒和词义上都是不能成立的。臧文对凤凰山汉简、汉代公田的理解和所谓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割的征税办法的假设,都缺乏史实根据,是明显的错误。  相似文献   

4.
人教社高中《中国古代史》在讲解西汉“编户齐民”时说:“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的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是勿庸置疑的,但其承担的赋税和徭役、兵役是否依据资产的多少来确定,却值得商榷。笔者查阅了一些论著,如马怡《汉代的诸赋与军费》、臧知非《西汉授田制度与田税征收方式新论》、温乐平《西汉初期徭役制度新证》、黄今言《论两汉的赋敛制度及其演变》、马新《编  相似文献   

5.
汉代田税征收方式历来说法不一。但“田税亩收三升,按百亩征收”的观点似难成立。史料证明,汉代田税是按实有亩数计征的,而非以百亩为单位。  相似文献   

6.
据简牍材料,秦汉刍稿税征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主要有“束”“石”“钧”“斤”“斗”等。其中,“束”既可作计量单位,也有刍稿测算标准之用;“石”既可作重量也可作容量单位。笔者推测,“石”作容量单位计量刍稿时,与粮食计量体系中量麦的折算比例是一致的,二者同为3:2;刍稿计量时出现“小石”与“大斗”连用的情况,这与粮食计量有所不同。基于此,秦汉刍稿税计量系统中可能也存在和两石计量相类似的大小石关系。此外,计量刍稿用容量“石”折换重量“石”是为满足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7.
现行统一高中《中国古代史》在《秦朝的统治》一课中这样表述:“……经济方面。第一,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这里提出了秦朝田租的征收标准。按其表述根据史实,我们应怎么理解呢?春秋战国以来,随着以井田制为中心的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封建田赋制度逐渐确立起来。当时田赋征收有“税地”之说。《商君书·垦令》记载,“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以及《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可见当时把粟与土地作为田赋征收依据。高中课本《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和社会变革》一节也讲到: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是按土地的多少和好坏征  相似文献   

8.
秦代的“訾粟而税”最初应该只征收实物地租,到了秦朝后期,粮食税的缴纳方式开始多样化;粮食税的征收方法为政府先取某一地区单位粮食产量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粮食税。粮食税的数额为定额,政府根据每年的庄稼生长情况划出税田,税田上的粮食生产全部作为粮食税,灾年时政府可能会通过减免部分粮食税的形式赈济农民。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岳麓书院藏秦简《数》和里耶秦简有关田租类简文的分析可知,秦代存在着"舆田"、"税田"两类不同的土地占有形态,其经营方式和租税率也各不相同。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所载田租问题中,"并租"、"税田"、"租误券"题名反映的应是国家公田即税田的田租,其所产出全部上交;"取程"、"耗租"两题名反映的是国家授田即舆田的亩产量,并按一定税率缴纳田租。这同时反映出了汉初继承了秦代的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10.
【重点知识整合】1.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土地政策及其演变。如西周的井田制、隋唐的均田制、清朝的更名田。2.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及其演变。如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两汉实行的编户制度,北魏、隋唐时期的租庸调制和唐朝的两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推行的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的摊丁入亩等。3.中国古代经济政策的调整。如春秋齐桓公任用管仲改革内政,发展生产;战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国家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奖励农耕,限制工商业者的活动,禁止弃农经商;秦朝实行土地私有,按…  相似文献   

11.
《舞赋》并非宋玉所作:一、除唐人无名氏所编类书《古文苑》之外,自战国晚期至清朝的文献典籍中,未见宋玉曾撰写《舞赋》的记载。且《古文苑》将《舞赋》作者题为宋玉,并未被后世学者所接受。二、《舞赋》记载的《激楚》、《结风》是汉代初年方才在楚地流行的舞曲,宋玉不可能是其创作者。三、《舞赋》所记载的"材人",亦称"才人",即宫中女官名,多为妃嫔的称号,最早设置于西汉汉文帝时期。因此,所谓宋玉《舞赋》,实为后汉傅毅《舞赋》的摘录。唐代类书欧阳询《艺文类聚》、徐坚《初学记》二书均将所收《舞赋》的作者题为傅毅,当确凿可信。而唐代总集《古文苑》成书时间较晚,其编者将所收《舞赋》作者题为宋玉,实为在传抄时失察而造成的讹误。  相似文献   

12.
从集部角度比较《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三部目录从诗赋略到集部的嬗变,既是文学观念逐步明晰的过程,也是目录学对文学客观认识的演进过程。从屈原赋之属到楚辞类,楚辞逐步走向经典。别集类的立类及书目传承一方面展示出作家主体地位逐步凸显,另一方面也反映文学正统观念的加强。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探讨《汉书·艺文志》为何没有著录《楚辞》入手。梳理了《楚辞》一书的结集过程,探讨了《别录》与《楚辞》二书完成时间的先后。认为刘向写《别录》在先。结集《楚辞》在后。所以《别录》中没有收录《楚辞》。班固因袭《七略》既成体例。故不录入。  相似文献   

14.
在"君吊臣"历史上,光武帝可谓是一位独具特色的封建帝王。他在臣子死后,不仅有赐棺具或冢地之举,而且对一些国家重臣还亲临其丧以表哀悼。他不仅在吊臣数量上超过以往封建帝王,还开创帝王亲自为臣子送葬的先例,其所吊臣子以文臣为主,往往赐棺椁或亲吊,较少赏赐钱帛,这与西汉诸帝有很大不同。这种现象的产生不仅与光武帝开国帝王身份有关,与他个人儒者气质有关,也与当时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但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则是其终极原因。  相似文献   

15.
台湾学者关于墨子里籍东西鲁说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东汉高诱提出墨子里籍鲁人说,至清分化为西鲁说和东鲁说,前为清嘉庆时毕沅所持,后为孙诒让在清末提出,西鲁指楚鲁阳,即今河南鲁山,东鲁谓鲁国即今山东曲阜,20世纪80年代,山东社科院原院长刘蔚华撰主张西鲁说,山东大学张知寒教授又提出滕州说,台湾学术界研究墨子学冯成荣出版有关墨学作六部,比较了墨子里籍之东西鲁说,认为东鲁说不够周严,很难成立,滕州说是空穴来风,不辨菽麦,西鲁说论据充分,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16.
实行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是导致楚亡汉兴的重要因素。落后于时代的分封制,是项羽功败垂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样的道理,刘邦实行了适合社会实际情况的郡国制,尽可能地团结了不同阶层的人,不但取得了与项羽斗争的胜利,也为西汉的兴旺、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楚语,是楚辞文学作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它和楚声、楚地、楚物共同形成了“楚辞属楚”的这一鲜明的地方特色,因而,研究楚辞中的楚语,是楚辞研究中的十分重要的课题。但楚辞中的楚语研究是四者中最薄弱的环节。东汉王逸及宋代洪兴祖为后代的“楚语”研究奠定了基础。此后,“楚语”研究长期停滞不前,直到20世纪初才出现了第一部研究《楚辞》中之“楚语”的专著。姜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他深厚的学术根基两方面相结合,为20世纪楚语研究做出了超越前人的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18.
楚歌作为汉代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作贯穿汉代始终并在汉武帝时期攀升至顶峰。汉武帝时期的楚歌创作不仅丰富了楚歌的题材和主题,并加深了楚歌的表现力和文学性。文章在整体把握楚歌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对汉武帝时期的楚歌创作和兴盛原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解读。  相似文献   

19.
楚辞在汉代奠定其学地位和传播基础,而作为一种体的确认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楚辞》和《楚辞章句》的面世推动了屈骚在魏晋六朝的传播,而这一时期的传播方式与接受角度都有新的变化,从重情而转向了尚辞。随着体辨析的风行与大量的章别集,总集以及书志的出现,魏晋六朝人对屈骚的认识逐渐从模拟怨情转而关注其艳词,并以艳词作为骚体的特色,从汉人的辞赋不分到齐梁人的骚赋分立,从汉人的区别屈宋到齐梁人的屈宋并举,体现了这个时期学观念的演进与学思潮的变化,楚辞随之而成为了独立的类。  相似文献   

20.
《高唐》、《神女》二赋,于汉魏献中就见于记载,此后流传于世,影响甚大,代有所论,自汉至明,未有疑之,及清始有人疑之,到了20世纪初则疑之更甚,然经当代学研究,所疑之理由,或失于深考,或主观臆断,故二赋实当为宋玉所作。考之二赋中地名,所谓巫山即阳台山也,地处云梦东北区,高唐观和朝云庙皆在此山之上。又考楚迁陈郢后,云梦东部并未沦陷,尚隶属于楚,在楚与秦议和后,襄王完全有条件有理由一游云梦。据此,我们认为《高唐》、《神女》二赋作于楚迁陈郢之后。此说,正与《史记》记宋玉事相吻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