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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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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原告就没有诉讼。适格原告的确定,是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前提,诉之利益理论应成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基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对原告主体资格并未作明确的规定,借鉴国外立法并参考我国各地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环保组织团体、环保机关应当是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而环保组织、团体应当逐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中坚力量。  相似文献   

2.
为了遏止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无法得到有效救济日益加重的趋势,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与传统原告适格理论存在矛盾。本文从传统原告适格理论的局限性分析出发,在论证其对公共利益司法救济的局限性基础上,进而论述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对原告适格理论的拓展,最后在前面两部分的基础之上,探讨一下行政公益诉讼原告适格的理论模型。其中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为本文重点。  相似文献   

3.
社会组织是否有权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已成为当前中国环境法治领域的一大热点问题,这既涉及《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之间的协调问题,也关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领域重大的诉权利益调整与诉讼秩序优化.建立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其目标在于拓宽适格原告范围和救济途径,以更好保护和修复海洋环境.围绕司法实践引发的法律适用争议,以法律解释方法分析相关条文可知,我国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范围应包括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需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海洋环境损害案件的特点与挑战,在不同案件中对适格原告顺位进行具体安排.而且,还需借助法律依据的协调完善和法律实施的完善保障,切实解决法律适用争议,理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这一传统原告与社会组织等新型原告的诉权利益分配和顺位安排,以增强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效.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已越来越突出,譬如时下被热议的"城市雾霾"问题。而随着2012年民诉法修正案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已引起广泛的关注,但是民诉法中关于原告资格的问题规定的比较模糊,而原告的起诉又是司法启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探讨原告资格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试对公益诉讼的原告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并与国外公益诉讼相比较,使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更好地运用于实践。  相似文献   

5.
我国相关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规定模糊、范围狭窄,使得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适用法律困难。通过总结梳理目前学界比较认可的适格原告,包括检察机关、环保部门、环保组织与公民个人及其各自的优劣,结合私人检察总长理论、国家主体理论与环境权理论的分析,探讨能够符合补充既有环境治理力量不足与体现社会治理民主化的原告主体。同时,在理解《民事诉讼法》第55条含义的前提下完善立法,明确规定适格原告及其顺序选择。  相似文献   

6.
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而原告资格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我国现行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进行了过多限制,不利于环境保护。因此应通过扩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来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7.
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在各地频发,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2012年9月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原有理论推进的基础上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规定,进而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规定开创了司法先河.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确定是建立该制度的核心。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及司法实践出发,未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构建的基本方向是追寻一种限制性的多元化结构。其中,环保组织是具有原告资格的最佳主体,并在某些特定环保领域赋予环保行政机关原告资格,形成一种以环保组织为主、环保行政机关为辅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模式,以进行环境权益维护和救济。而其他类型的主体虽然未被赋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但也应当通过具体制度的安排调动其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以协助、推动适格原告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9.
环境社会公共利益独立于国家利益和政府利益存在。公众委托政府管理环境资源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现实中行政权力往往不能真正代表社会公益,有时甚至侵害我们所依存的环境。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屡屡发生,为了适应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要求,必须拓宽原告资格,以保证面对强大的行政权的侵害时,广大公众能通过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力量保护与他们的生命健康、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环境公共利益,实现与行政权的抗衡,并监督行政权在环境管理领域的行使。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环境日益恶化的矛盾下,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显得日益迫切,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原告资格的认定。在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的现状和现存三大类主体资格的利弊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一种全新的环保代理机构的必要性,并从理论和实践可行性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既要温饱更要环保,既要小康更要健康,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的重要指标,环境问题已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这里,笔者提出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的构想,以期让每个人都拿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武器,实现对环境违法问题零容忍的践行服务.  相似文献   

12.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引发行政公益诉讼的关键,起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决定着诉讼是否得以进行。原告资格作为最重要的起诉条件,实质上决定了行政公益诉讼对公民权益的保护程度。建立起授权任何公民、团体和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新型原告资格制度,已成为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在建立和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我国目前的原告资格制度已不能适应其要求。进一步拓宽原告资格的范围,赋予更多合适的法律主体在社会公益受到侵犯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将有利于更好地限制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我国行政法治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与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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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原告资格确立问题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对公益范畴界定主要有国家利益说、社会利益说、公众利益说以及群体利益说。不同的界定会导致原告资格确立制度的差异。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英国的检举人诉讼制度、日本的居民诉讼制度以及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均体现了这一点。根据我国国情,应该将国家利益说和社会利益说相结合确立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建立相关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有其法理基础,国外普遍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法律应该赋予公民、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7.
"公益诉讼"一词频繁见诸于各种媒体,有关保护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也屡被诉至人民法院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项保护社会公益的重要诉讼制度,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发展却遭遇了原告资格限制这一"瓶颈"。文章从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情况和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等方面出发,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加以分析,并就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提出相应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国内建立公益诉讼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于行政公益诉讼的研究也向纵深发展,本文就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为基本点展开,从众多的现实案例入手,引出了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原告资格的相关理论以及它的历史沿革,并从我国实际出发,阐述了合理的原告诉讼资格范围及相关理论和实践框架,着重对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9.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为了保障公众的利益而引发的诉讼。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对原告资格的一元化规定从法律制度设计上排除了公益诉讼存在的可能性。本文从外国法律制度中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比较研究入手,以诉权理论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多元化的理论依据,探寻和思考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相似文献   

20.
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作为原告起诉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同时又有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解决的路径是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多元化的诉讼机制,即在检察机关主要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同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作为其重要的补充,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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