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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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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论述了强迫交易罪的概念、犯罪构成、适用强迫交易罪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强迫交易罪的处罚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强迫交易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强迫交易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罪名之一。该罪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的构成特征,及强迫交易罪与其它相似犯罪的区分问题,是需要予以界定的。  相似文献   

3.
强迫交易罪实行行为属于复数行为,由手段行为(指暴力、威胁行为)和目的行为(指交易行为)构成。本文拟从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行为性质入手。阐明强迫交易罪实行行为即强迫交易行为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随着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体器官的"地下"交易活动也愈加猖獗。通过强迫、欺骗、诱导等方式摘取他人器官进行买卖或者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活动,严重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有鉴于此,《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列入刑罚的规制范围。本文通过分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既遂和未遂的相关问题,为司法实践中的定罪与量刑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对第226条的强迫交易罪新增了三种行为方式和一个量刑幅度,其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市场交易中公平的竞争秩序。该罪的客观行为作为一种复合型行为,通过对手段行为中暴力、胁迫行为含义的界定,目的行为中交易行为的定性分析,以指导司法实践对该罪的刑法适用。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冒名顶替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的适用仍处空白。法益是判断“着手”与既遂的核心,要区分本罪的各形态,就要先厘清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取得相应资格公正性。判断本罪基本犯的着手,要以目的行为“顶替”为基准;判断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的着手,关键在于对“组织、指使”的理解“。组织”就是通过招募、雇佣、纠集、引诱、介绍、强迫等手段,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指使”就是教唆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判断本罪是否既遂的关键在于认定本罪的性质,本罪的基本犯是行为犯,而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则是结果犯。  相似文献   

7.
冯中华 《红领巾》2005,(5):47-49
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强迫交易行为频繁发生.在强迫交易罪的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正确地界定强迫交易罪中的暴力、胁迫的含义,划清它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相似罪的界限,以及其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对于刑事司法实践正确认定本罪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国家司法制度建设和诉讼理念更新有重要意义。《刑事诉讼》中有关“如实陈述”义务的规定应废除,建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强迫劳动罪包括直接型强迫劳动与协助型强迫劳动.直接型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身体施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广义暴力,不包括对物的暴力,不要求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的程度;暴力达到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不同,加害人的罪责应当有所区别;“威胁”的内容、性质以及通告的方式没有限制,其内容既不需要实现,又不需要有实现的真实意思;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被害人劳动,属于触犯强迫劳动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直接型强迫劳动行为手段的规定,应当采取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开放型方式.协助型强迫劳动可分为属于共犯和不属于共犯的协助型强迫劳动;应当单独设立“协助强迫劳动罪”,并且其刑罚应当轻于强迫劳动罪.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分则第388奈后增加一奈作为第388条之一,将特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该罪的罪名确定问题颇具争议。对此,学者们提出的几种罪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界定不明的缺点,无法明确地将本罪与相似罪名区别开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混淆的成分。鉴于该罪具备利用影响力进行交易这一特征,将其命名为“利用影响力交易罪”最能体现其本质,也与国际公约相契合,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依据身份犯主体具有身份之要求及共同犯罪之犯罪共同的本质,构成身份犯共犯的行为人亦须具备该身份犯所要求之身份。那么,无身份者因其主体身份的阙如就无法充足身份犯之构成要件,即使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行为,也不能依据共同犯罪理论成立身份犯的共同犯罪。根据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的不同特征,我们也可以判定无身份者构成身份犯共犯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的结果。因此.《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虽然包括《刑法》第382条第3款在内的一些法律拟制的设置存在不舍理之处,但我们不能由此就将其认定为注意规定甚至对法律拟制予以整体否定。某些法律拟制设置得不合理无法否定法律拟制追求实质公正或罪刑均衡的实质内涵。《刑法》第382条第3款可以根据实质公正的要求进行调整,以实现真正之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12.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构成要件中规定了构成要件行为和结果的犯罪,与犯罪停止形态没有直接关联,立法规定结果犯体现了结果无价值的倾向;我国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标志的犯罪,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类型。结果犯的结果,有的根据法规范特征可以得到简明判断,有的需要进行实质的犯罪论解释。结果犯作为行为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之分。  相似文献   

13.
对于不能犯的认识及其是否具有可罚性,不同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相差很大.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从学术研究层面,均没有对不能犯给出合理而全面的解释,使得对不能犯的认定与判断难免出入人罪.我国应在尊重刑法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现行<刑法>,增设不能犯条款,以便在认识及处理不能犯案件时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4.
论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一种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很容易混淆。区分一种行为构成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时,该财物究竟受谁的控制。如果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已经对财物具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代为保管关系,就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非法占有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阐述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体特征、客观特征、主体特征、主观特征等,并就构成特征中有争议的问题,如该罪是结果犯、行为犯还是危险犯和严格责任的运用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6.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并存时就产生了所谓的“共同犯罪的中止”问题。我国目前的犯罪中止理论是就单人犯罪而言的,实践中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往往引发颇多争议。文章通过借鉴和吸收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等国外共同犯罪中止理论的优点,得出相关结论。  相似文献   

17.
自1997年刑法增设侵占罪的规定以来,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在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存有争议。本文对于侵占罪认定的两个主要方面,即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的认定和对侵占行为的认定,作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在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方面界定了何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在侵占行为的认定方面主要界定了“合法持有”,“非法占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等行为。  相似文献   

18.
数额犯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数额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强调犯罪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结果,数额犯本身也可以分为诸多种类;根据数额犯类型的不同,一定的数额既可以是犯罪的成立条件,也可以是犯罪的既遂条件;对于数额犯的共犯,要按照共犯人对犯罪数额发生所起的实际作用而不是分赃多少处罚。  相似文献   

19.
文章针对当前对片面共同犯罪的理论争议,分析了传统的将片面共同犯罪定为他方共同犯罪的不足之处,从两个方面重新界定片面共同犯罪:在内涵上,包括两方主体的行为;在处理上,对有片面共同犯罪故意一方也定为单独犯罪。  相似文献   

20.
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之一。先行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本人实施的,造成特定危险状态的行为。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都可以成立先行行为;先行行为也可以是过失犯罪行为,但不能是故意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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