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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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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其合理性与进步性无可否认,但在认定方面有着不可克服的局限。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在尊重婚姻当事人意志的同时,也强调了婚姻的义务与责任,使社会利益要求与法律要求相一致,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当代世界婚姻立法的潮流和趋势。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离婚立法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缺陷日益突出,对其修改已刻不容缓。以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并采取例示主义的表述方式,符合婚姻的本质、职能和我国现阶段婚姻状况以及世界各国离婚立法的基本趋向。这一方面使婚姻当事人有具体标准可以对照,以决定是否起诉,法官有具体标准可以操作,以正确定案;另一方面又把一切难以列举的导致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事由包含在概括的规定中,以防列一漏百。  相似文献   

3.
婚姻是作为男女两性精神生活、性生活、物质生活及其他社会关系的共同体而存在的,夫妻之间的感情作为夫妻精神生活的内容之一,虽然能在一定层面和程度上反映夫妻关系的面貌,但并不等于也不能代替构成婚姻实体的所有方面乃至夫妻关系整体。如以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作为法定离婚条件则具有更科学、更全面的包客性。仅以感情破裂为离婚标准不仅存在极端的个人主义取向,而且势必导致社会公德的价值取向失衡。  相似文献   

4.
北京一对结婚已有30年的夫妻,这几天成了全国热传的新闻人物。新华社发的一篇稿子说,他们最近办理了离婚手续,而在他们的婚姻史上,这已是第二次离婚了。与别的离婚案中夫妻双方总是感情破裂不一样的是,这对夫妻的感情一直很好,无论是前一次离婚还是此次离婚后,他们仍然居住在一起,你敬我爱地过着日子,但事实上他们却长期处于“非法婚姻”状态。导致出现这种奇异情况的原因,是他们为了得到房子或者为了在住房保有上减少支出,才玩起了这种他们并不愿意玩的“婚姻游戏”。  相似文献   

5.
本文阐述了法定离婚理由的重要地位及其立法状况,主张自由离婚,反对限制离婚。认为不应把“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作为我国判断离婚的法定理由;应把“有无和好可能”视作“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6.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对离婚原则作了一个概括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案件中的破裂原则的根本特点是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只要当事人诉请夫妻已难于共同生活,法官确认婚姻关系已破裂到不能挽回的程度就可以离婚。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破裂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离婚立法的基本趋势。在实行破裂原则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破裂的实体规定为婚姻,只有我国婚姻法把破裂的实体规定为感情。笔者认为,离婚原则应是婚姻破裂,而不是感情破裂。一、从理论上看,把破裂的实体确定为感增,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婚…  相似文献   

7.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元素,因此,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尤其是法治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而离婚又是家庭矛盾亦或是社会矛盾的突显。通过历史的、纵向的比较研究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二部婚姻立法(即1950年和1980年)中离婚制度、离婚财产、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的变迁,最终以家庭文化这个大历史的视野论证我国妇女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以子女利益为主以及感情破裂原则与离婚率提高的关系,从而更加深刻地了解婚姻本质,达到在立法上完善了社会和谐之目的。  相似文献   

8.
判决离婚即官府断离,是我国古代离婚诉讼中常见的司法形式。元代的判决离婚主要适用于犯“义绝”、和“违律成婚”类诉讼,这也是元代判决离婚的两大特点。这些强制性的离婚措施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纲常、规范社会统治秩序。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间对外交往日益频繁,跨国婚姻数量上升很快,与其他婚姻类型相比,跨国婚姻的离婚率最高。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对离婚法律适用有着极为显著的影响,也是离婚法律程序的起点,并对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直接影响,是涉外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近代早期 ,在基督教人文主义者和新教思想家的影响下 ,基督教婚姻观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婚姻的地位得到了真正的提高 ;对婚姻缔结的规定更加理性 ;在婚姻的目的中注入了夫妻感情的因素 ;因此也允许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离婚 ,并且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离婚  相似文献   

11.
穆斯林的婚姻以男女双方心灵的缔结为前提。穆斯林注重基于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志向而缔结的婚姻。伊斯兰教提倡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伊斯兰教认为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应当谨慎,不能草率从事。一夫多妻制并不是伊斯兰婚姻家庭中的特有现象。伊斯兰社会也在不断调整着自身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离婚标准在离婚诉讼中居于重要地位。感情破裂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包容性,应以婚姻关系破裂标准取代感情破裂标准,在列举离婚理由时应尽可能扩大范围,以增强司法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秦代婚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往有关秦汉时期的婚姻研究,多侧重于汉代的婚姻状况,对于秦代的情况仅几笔带过。有感于此,笔者试图利用秦简和文献的有关记载,就秦代婚姻作一简要分析,这对于全面认识秦代的历史是不无裨益的①。一、婚姻与离婚《周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可见,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人类自身的繁衍作为前提的。而人类延续得以实现的形式,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便是婚姻。在古代宗法观念盛行的时代,缔结婚姻的目的在于“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  相似文献   

14.
判决离婚破裂原则的根本特点是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只要当事人诉夫妻已难于共同生活,法院确认婚姻关系已破裂到不能挽救的程度就可判决离婚.二次大战以后,离婚逐渐被视为是列破裂婚姻在法律上的认可和补救.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破裂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中离婚立法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15.
诉讼离婚标准作为准予不准予离婚的法定界限,是判决离婚制度的核心。1980年《婚姻法》表明我国离婚立法采彻底的破裂主义原则并且用单一概括主义方式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法定标准。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法定标准的表述上采取了概括主义和列举主义相结合的例示主义,使我国的离婚标准立法得到完善,但仍未到位,仍有缺憾。值此民法典婚姻家庭制定之际,本文建议把判决离婚标准界定为“婚姻关系破裂”并且在具体列举离婚理由时适当扩大范围。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内容,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对调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离婚,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法律去规范去调整它。要从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财产划分、保障权利、赔偿制度等方面认真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内容,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对调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离婚,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法律去规范去调整它。要从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财产划分、保障权利、赔偿制度等方面认真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增加离婚冷静期是婚姻制度改革的创举,符合我国婚姻现实情况,但在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上,还应着重未成年人的保护,强化离婚冷静期在时间上的灵活性与普适性,建立与离婚冷静期相匹配的民间调解机构,推广“试离婚”制度在冷静期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张淑燕 《家庭教育》2007,(8X):40-40
我和太太都是中国国籍,在中国登记结婚。在美国留学期间我们生下儿子,所以儿子是美国国籍。现在我和太太都在国内工作,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请问中国法院有权判决外籍儿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吗?  相似文献   

20.
马克思的《论离婚法草案》蕴含了丰富的法律思想,包括立法思想、婚姻法思想以及法哲学思想。其中,在婚姻法思想方面,马克思在该文中论述了婚姻的本质、离婚的本质,离婚的条件、法院离婚判决的性质等,这对完善我国的婚姻法理论以及解决现实问题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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