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人工智能经过30多年的发展正在对各个行业的进步产生重要影响,司法裁判工作近年来也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广使用而变得更为高效。当前,各级司法裁判机构正面临巨大的裁判压力,因此在司法裁判工作中推广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是化解当前裁判压力的重要举措。尽管如此,人工智能对司法裁判的辅助依然是有限的,不能无边界的应用于司法裁判中,因此,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还有待各方进行更深入探索与研究。 相似文献
2.
马雪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4):27-30
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都是一种司法哲学,是在宪政范围内进行的讨论,是对法院政治功能在认识上的针锋相对的主张,两者之争由来已久。参考美国争论不休的现实和借鉴学者对此问题的中立态度,我国应该结合实际,在强调司法能动主义的同时,重视必要的司法克制,实现司法能动和克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高考历史题中经常出现政治学科的术语.如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如果不能准确理解并进行不同学科间的知识迁移,就容易造成失误。下面结合例题,谈政治学科常识在历史解题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4.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词汇已逐渐为大众所知悉并逐步应用到司法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在一定意义上能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但是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例如人工智能作用定位模糊,司法数据库的建设有待完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 相似文献
5.
6.
7.
8.
导致司法裁判与民意冲突的原因主要有社会矛盾多元化与司法最终解决能力不协调、法治建设进程与民众普遍预期之间不统一等.解决冲突应主要从建立民意进入司法裁判的制度通道和技术通道,加强法院、媒体与民意的沟通机制,建立主审法官与舆论的隔离机制等角度人手. 相似文献
9.
在坚持法律至上基本准则的前提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法外因素融入司法裁判,对于弥补传统法条主义的不足,实现法律与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理念与具体的裁判规范,当前我国法院在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面临着适用方式简单机械、“价值”适用差异化较大以及规则逃逸、法外裁判等困境。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坚持后果主义裁判思维有限性适用,在此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法律适用方法与规范性制约,具体包括:澄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以明确裁判适用的价值对象;区分其所扮演的“说理依据”与“裁判依据”两种不同角色;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方法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与一般“类案”的裁判经验导向作用;等等。 相似文献
10.
朱良好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4):26-29
利益衡量应当是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方法。其基本的思维路向和操作模式是贯通事实与规范以及在规范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进行比较。尽管可能带有不确定性,但确定性只是人们对司法抱持的价值期待,而不是司法的本真属性。裁判的妥当性和个案公正,既是可欲的,也恰恰是利益衡量所追求的。 相似文献
11.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10,(3):5-7,72
【聚焦考点】
主要考查三方面内容:重要作家的字、号、年代、国籍、代表作以及主要评价;重要课文的出处,文中的主要人物及其性格,主要情节;基本的文化常识、文体知识。 相似文献
12.
针对目前经济常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教学质量不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开展包括案例教学、社会调查、校外实习、撰写论文等方式的实践性教学,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13.
李德恩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9(6):19-26
预防司法要求司法追求纠纷解决的彻底性并积极发挥规则形成功能,立法应促进和便利人民使用公证制度,拓展其运行空间。中国司法实践中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为预防司法的生动体现。调解在解决纠纷的彻底性和修复当事人受损关系以抑制潜在纠纷方面具有制度优势,高度契和预防司法的追求。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凤阳地区部分大、中学生进行的营养常识知识调查 ,发现目前青年学生中存在较多的营养误区。对青年学生进行营养知识教育 ,有助于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 ,促进全民营养识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李有贵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6):50-50
时代要求教育要进行创新,思想政治课也应该顺应时代的要求,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理念。高中的政治教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运用经济学研究中的数学模型来为高中经济常识教学服务,文中列举了经济常识教学中数学模型运用的实例,谈到了数学模型在教学过程中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17.
陈慰星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8,(1):113-117
经验法则是利用事物发展常态而形成的规律,而适用于证据司法场域的特殊法官心证过程。借助现代司法的自由心证技术,以及盖然强度的适用效能评估,可以促进经验法则更加符合民众实质正义观感,促进基于证据事实裁量的纠纷解决结果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18.
19.
20.
王敦生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6):163-164
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本质在于司法裁判是否满足公正的要求及满足的程度。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基础在于法律公正,背弃法律公正就是背弃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在司法实践中,那种审判前就从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出发,迎合当事人情感、公众民意及政府态度,先定后审,违背程序正当、法律公正的思路和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一味迎合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而抛弃法律公正的做法,其结果是最终连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也一同抛弃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