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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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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资格刑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种,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不能有机衔接,二是在执行过程中不易操作影响刑法的严肃性。所以,从资格刑的延续发展史,刑法的立法本意及司法过程中的矛盾等方面发现,“剥夺政治要权利”这一刑种应突出“涉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这一前提,方可更准确体现定刑罚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不明确、不合理之处,从而导致刑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必须重新梳理目前立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刑的规定.将剥夺政治权利分解为剥夺两种资格: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剥夺担任公职权两种.只有通过立法明确剥夺权利的内容.该刑才可以采取不同于其他矫正对象的执行方法,有利于这些服刑人尽早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3.
比较世界主要国家资格刑的适用范围,不难发现,国外资格刑之立法的针对性强,且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参考不同的犯罪人和犯罪类型,其具体适用也比较合理,然而,在中国刑法中,由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色彩浓厚,受这种思想的影响,立法都也侧重于将资格刑适用于值得进行否定性政治评价的重罪,以及单独适用于与政治权利有关的犯罪,从而导致其适用范围的狭窄性,而且适用效果实践证明也不尽如人意,这与现代资格刑的立法思潮是不相容的。  相似文献   

4.
资格刑是指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条件和身份的刑罚。立足于资格刑的功能、目的和本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资格刑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种类过少、对犯罪单位缺少资格刑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所涉及的权利过于宽泛等,因此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时代的发展,刑罚对犯罪人的教育意义较之其惩罚意义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然而传统的生命刑、自由刑的教育、引导作用已经十分局限,怎样切实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再次犯同样的错误,成为立法者和司法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有些犯罪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给一些不具备"资格"的人实施一定行为的资格,如果剥夺其实施该行为的资格就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其犯罪的可能性,达到特殊预防的效果。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作为我国刑法中仅有的两种资格刑,显然不能满足刑法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教育犯罪人的目的。改进资格刑的设置,增加资格刑的种类,使资格刑在刑事法律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已经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6.
本文结合资格刑发展的趋势和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认为我国资格刑体系应废止“剥夺勋章、奖章、荣誉称号”,将“剥夺政治权利”改称为“剥夺一定权利”并使之具体化。同时建立资格刑监督考察制度、资格刑减刑和复权制度,以保证其确定、有效地执行。  相似文献   

7.
剥夺政治权利是资格刑的一种。文章从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住、内容、适用范围、期限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期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剥夺政治权利是资格刑的一种.文章从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内容、适用范围、期限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期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资格刑,不仅内容存在诸多不妥当这处,且该资格刑刑名和其实际内容不仅不相符合,政治色彩也太浓,影响了其应有价格的发挥。因此,应对现行刑法典中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刑名和内容加以改造。本文认为,剥夺政治权利改称剥夺公权后其内容应完善为: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担任公职的权利二在。对于剥夺政治权利改称剥夺公权后其适用对象应完善为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和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作者认为应限定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10.
论废止管制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最轻的主刑-管制是逐渐为人们所陌生的刑种,在司法实践中极少被使用。在新刑法中该刑种被保留。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结合理论,较为系统地论述废止管制刑的诸缘由。  相似文献   

11.
资格刑作为一类古老的刑种,长期以来在称谓及概念的界定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本结合实际,对理论界的诸多观点进行了评析,提出并论证了自己的主张。认为所谓资格刑是指为了预防犯罪而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活动所必需的权利能力或身份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不少犯罪都可以适用罚金刑这种附加刑,罚合刑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罚金刑作为一种开放性的刑种,其扩大适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本文试就罚金刑适用的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数额以及罚金刑随时追缴制度等罚金刑的司法适用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资格刑立法有违罪刑相适应,刑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的功能目的,造成不同位阶甚至同一位阶的法律的某些内容相互冲突,导致资格刑在适用上不协调,执法上不统一。因此,增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弹性,将驱逐出境刑分为终身驱逐出境和限期驱逐出境,增设资格刑减刑与前科消灭制度将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资格刑立法有违罪刑相适应,刑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的功能目的,造成不同位阶甚至同一位阶的法律的某些内容相互冲突,导致资格刑在适用上不协调,执法上不统一.因此,增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弹性,将驱逐出境刑分为终身驱逐出境和限期驱逐出境,增设资格刑减刑与前科消灭制度将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三十二、刑罚体系及其种类 刑罚体系就是刑法所规定的依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 1.主刑。就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于其它刑种适用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徙刑、死刑五种。 2.附加刑。就是既可作为主刑的补充而附加适用,又可独立适用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对外国人犯罪还可适用驱逐出境。  相似文献   

16.
资格刑作为一项刑罚手段,在刑罚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我国的资格刑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内容却由于种种原因而差强人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刑法的完整性与科学性.鉴于我国正全方位地改革开放,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司法走向世界也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我们的刑罚体系就十分必要.本试图通过比较国内外刑法在资格刑问题上的有关规定,进而探询我国刑法在此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与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7.
罪犯基于剥夺政治权利刑而被剥夺的言论、出版等自由不应局限于政治性的范畴。外国人与未成年人客观上都可以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但对未成年适用该刑罚时须格外慎重。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宜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8.
田巧玲 《考试周刊》2012,(11):193-194
在刑法理论上.罪刑法定原则被称之为“刑法的铁则”,也被称为刑法的理论基石,它的价值与功能是其他刑法原则无法替代的。我国1997年《刑法》采用直接规定的模式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标志着我国的刑法向现代刑、科学刑、民主刑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罪刑法定原则如何得以真正贯彻,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实践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该原则的几点球议.  相似文献   

19.
剥夺政治权利刑(以下简称"剥权刑")是资格刑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刑罚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伴随国际社会刑罚的轻缓化趋势,相对于主刑较轻的附加刑的地位将会得到更多的重视。但在剥权刑被得到重用之前,我们看到,它还存在一些问题:剥权刑的内容过于狭窄、适用范围不科学、缺少对未成年人特别适用的规定。试从剥权刑的内容、适用范围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修改剥权刑的几点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63条第2款之适用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都有不同的理解。以引起广泛关注的许霆盗窃案及其他相关案例的判决为蓝本对“案件特殊情况”的范围进行考察,它应当包含国家利益和个案特殊情况两个方面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直接改判和复核程序不应设置应是该条款的当然之义。减轻处罚既可以是刑种的减轻,也可以是多种刑格的减少,但不能减轻为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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