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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诉之利益理论是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但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诉之利益的性质和要件是诉之利益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在行政诉讼中,诉之利益的性质表现为:诉之利益既是当事人的利益,又是国家的利益;诉之利益具有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的性质;诉之利益为诉讼要件。为了正确判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诉的利益,应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分析诉之利益的要件。  相似文献   

2.
消极确认之诉具有提诉强制的机能,面临着对原告诉权之保障与被告防御权之保障的冲突.诉的利益是判断是否具有解决纠纷的必要性与实效性的概念,其有无是均衡原告、被告以及法院三方面利益的结果.诉的利益作为一种筛选机制,可以决定将哪些私人纠纷纳入司法救济体系,因此通过对诉的利益的调整,判断是否允许原告提起这种具有攻击性格的消极确认之诉,应当是可行的.当然,对于消极确认之诉,应当规定更严格的确认利益.  相似文献   

3.
部分请求制度的核心问题即当事人以部分请求提出最初之诉获确定判决后,当事人能否对未主张的残余部分提起再诉的问题。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并未规定部分请求制度,有关此问题的理论研究也颇为匮乏‰这对当事人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切实保护会产生不利影响。笔者试就从比较法的视野出发,通过对权利的行使以及引起的原因两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出部分请求合法性的判断。  相似文献   

4.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年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又进一步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了具体全面的规定,司法解释的进一步细化规定,为该制度提供了规范层面上的正当性理论基础。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构成对第三人的事后救济体系。第三人撤销之诉在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第三人利益、实现正义价值追求;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裁判的随意性;并赋予案外第三人司法活动监督权。在制度运行初期的特殊阶段,该制度在主体范围以及客体范围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5.
对于死者名誉之侵犯属于对其名誉权侵犯抑或对其名誉利益之侵犯,虽存争议,但立足权益保护角度,应该承认死者之名誉权并允许特定主体对侵犯死者名誉权者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以全面保护死者之名誉权,但同时要铪予必要的限制,以求与其他权益和谐平衡.  相似文献   

6.
基于物权期待权理论,对执行程序中不动产买受人的权利进行优先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买受人往往采用确权之诉或执行异议之诉两种途径来救济,由于对确权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关系理解不准确而产生诸多问题,致使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研究认为,执行程序中要明确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为给付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就是确定是否停止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买受人不能通过确权诉讼或者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主张确权来救济,执行异议之诉裁决不会导致物权变动,只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实现对标的物停止执行后,再另行提起给付之诉来完成物权的最终变动。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案外人提起再审制度存在缺失,造成不少司法实践问题,比如矛盾判决、增加讼累等.设立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符合诉的利益要求,也是诉讼经济的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案外人异议制度,比如法国的"第三人异议"之诉,在我国设立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8.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制度对于劳动法体系的完整和立法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功能,应对劳动者的赔偿责任进行限定.在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时,可以移植民事合同的竞合理论,如果用人单位选择合同之诉,则不应允许其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如其选择侵权之诉,则应将劳动者的过错范围限定于故意.  相似文献   

9.
新型民事纠纷不断出现,对实体法未明确规定的正当权利是否予以司法救济成为法院面临的难题,为了保护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权利而产生的诉的利益应当从宪法权利、社会价值观念、公共政策、公共舆论以及国外立法实践几个因素去衡量,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及纠纷的最终解决,同时防止新型民事纠纷的滥诉和审判权的滥用。而所谓诉的利益是为了考量“具体请求的内容是否具有进行本案判决之必要性及实效性”而设置的一个要件。  相似文献   

10.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主体制度。其参诉方式的制度设计存在的矛盾和弊端,导致了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分歧。有必要通过对法院通知参诉的多种弊端和深厚继存土壤进行解析,提出相对合理的渐进式革新方案。该方案要求暂时保留法院通知参诉并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对不同类别第三人适用不同参诉方式,对依据不同的法院通知参诉区别对待,以达到取消法院通知参诉为目的,从而最终实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之本意。  相似文献   

11.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主体制度。其参诉方式的制度设计存在的矛盾和弊端,导致了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分歧。有必要通过对法院通知参诉的多种弊端和深厚继存土壤进行解析,提出相对合理的渐进式革新方案。该方案要求暂时保留法院通知参诉并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对不同类别第三人适用不同参诉方式,对依据不同的法院通知参诉区别对待,以达到取消法院通知参诉为目的,从而最终实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之本意。  相似文献   

12.
关于警察搜索公民住宅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主要探讨警察搜索涉诉公民之住宅正当性、合法性的理论基础,同时论述了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的一些原则,以保持维护公共安全利益与保障涉诉公民隐私权的适度平衡。进而分析我国目前法规在相关问题上的先天缺陷与不足,通过与西方法治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比较,就如何在我国建构合理的搜索令状制度提出一些设想,希望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基于遏制诉讼欺诈、弥补第三人利益保障体系的漏洞和开通纠正错误判决的新渠道为立法目的,我国在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新增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在他人间的生效判决对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为非因自身原因而没有参加程序的第三人提供事后的程序保障,以救济错误判决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当损害。第三人撤销之诉起源于法国立法,在移植入我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后必然面临着各种适用和完善上的困难,因此本文在进行制度的立法目的和理论基础分析后力图描绘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导向和制度前景,为其后在立法和司法上的展开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14.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主体制度。其参诉方式的制度设计存在的矛盾和弊端.导致了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分歧。有必要通过对法院通知参诉的多种弊端和深厚继存土壤进行解析,提出相对合理的渐进式革新方案。该方案要求暂时保留法院通知参诉并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对不同类别第三人适用不同参诉方式,对依据不同的法院通知参诉区别对待,以达到取消法院通知参诉为目的,从而最终实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之本意。  相似文献   

15.
诉不同与法律制度,也不完全等同与诉讼行为或手段。请求是诉的本质。诉的标的直接体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和案件性质,是使诉明确化、特定化的标志。国外关于诉讼标的理论大致有三大流派: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新实体法理论。他们争议的焦点是如何确定诉讼标的。诉的要素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之分。把诉的标的放在诉的要素中考察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习惯,那么关于诉的标的理论,也应放到整个诉的理论之中去研究。  相似文献   

16.
亲子鉴定技术在法律上的应用应受到一定限制。在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指导下,亲子鉴定是否进行应考虑子女最佳利益:亲子鉴定的提起场合在诉讼中应仅限于生父确认之诉和婚生否认之诉;委托人的范围应仅限于法院,个人不能提出鉴定委托。此外,法律还应规定法院决定是否决定进行亲子鉴定的考虑因素,如诉讼中至少有一方提出鉴定请求、现有的证据、对家庭稳定的影响、保护有关当事人的人权及隐私等,而子女最佳利益应作为其他因素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制度实际上就是经营者、相应主体、社会等三方利益的平衡器.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必将会造成法律设计利益的失衡,法律也将会因此启动相应的责任机制来重新寻求三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针对这种法律后果,可以从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角度,通过侵权之诉模式和构建"三位一体"责任保险模式来探讨重新平衡经营者、相应主体和社会之间利益,使之达到平衡状态.  相似文献   

18.
禁诉令是规制平行诉讼的重要途径,它是一种强有力的救济措施,有益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我国存在构建禁诉令制度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构建禁诉令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碧星  赵瑞 《宜春学院学报》2010,32(3):50-51,72
探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旅游发展中的应用,提出乡村旅游含义,并基于该理论,将乡村旅游开发中的相关利益主体按照其在乡村旅游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乡村旅游产品的供需和乡村旅游开发参与程度划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探讨分析了不同利益主体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强保护是现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因此,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重新审视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实有必要。不侵犯知识产权的确认之诉则是先发阻却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的一个有效手段。对于不侵犯知识产权的确认之诉,当事人的请求构成诉,当事人间存在事实上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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