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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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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请求权。在责任认定上必须把握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因此,在程序上,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对因婚外同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性质、标准、幅度、责任主体范围等尽快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适当放宽条件,或者在特定的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预防逃避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已初步建立,该制度对于抚慰受害方,惩戒过错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上的不足,导致该制度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不利于对受害方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空白,但由于规定得比较简单,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本文首先探讨了离婚损害赔偿设立的意义,然后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的要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行使和一些相关的问题,最后就第三者是否应该成为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丰富了婚姻法立法的内容,体现了强烈的法与道德的价值,对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一夫一妻制,制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不法行为,保护家庭人员人身权利起到积极的作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将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主体范围过小、构成要件内涵不明确、缺乏程序上的保障等问题,应当将主体范围拓展到特定条件下的“第三者”和离婚无过错方的继承人。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确定而新颖的内涵。协调理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互关系,为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构建程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7.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这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苴缕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八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  相似文献   

9.
王晓铁 《承德师专学报》2002,22(3):96-97,106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突破。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对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健康、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0.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现行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婚姻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并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或物质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文主要从赔偿请求权成立条件、赔偿的范围及数额、立法建议等方面分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 ,这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 ,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 ,有四个构成要件 ,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新增设的一项法律制度,它的确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由于婚姻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一>)的颁布,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其内容仍有缺陷:离婚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模糊;请求权主体"无过错力"的规定;把"第三者"排除在过错赔偿的承担义务主体之外;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损害赔偿中无证明标准的规定;离婚损害损害赔偿仅适用于诉讼离婚.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以期对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我国2 0 0 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新《婚姻法》确立的这项制度对保护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作为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它尚有其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文章试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构成出发,对其法律意义、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进行解读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2001年4月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新世纪之初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对新《婚姻法》作出了司法解释,但不能事事俱细。从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关于“无过错”的认定、以及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须以离婚前提条件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诉讼时效等几方面规定来看,《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着若干问题需要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新<婚姻法>确立的这项制度对保护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作为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它尚有其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文章试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构成出发,对其法律意义、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进行解读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邓志由 《南平师专学报》2005,24(3):130-133,115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正式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在离婚过错责任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给与受害方必要的保护和补偿。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他方造成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损害,更严重的是给无过错一方及子女带来的精神上的创伤可能是永远挥之不去的。因此,受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引入法条,不能不说是一重大举措,但是在实务上和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因此迎刃而解,仍有待研究和论证。本文拟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请求权主体及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立法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一些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对健全、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新《婚姻法》增加的一个内容,它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请求权的行使以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因素等方面,探讨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对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由于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在这类案件中,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在离婚时本应得到裣,但现行婚姻法无此规定,故笔者建议在新个性的婚姻法中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具体谈了三个问题:一是离婚时损害赔偿的提起;二是离婚损害赔偿发生的状况;三是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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