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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水宽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3(1):20-24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是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与法律制度虽然布一定的发展,但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封锁信息和妨碍政府信息传播的许多观念和做法仍然广泛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综合的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还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很多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2.
构建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跃平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21(3):96-99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公开其政务运行过程的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复制、下载、收听、观看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行政机关所掌握和控制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基础是公众知情权。在宪法中确立知情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借鉴其他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来构建我国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3.
郑宁波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26(1):30-34
“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这是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实现上述承诺的有效路径。具体来讲,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反腐倡廉、推动经济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受制于观念、利益、范围界定等因素的制约,应当从文化、制度、法规实施等方面着手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条例》实施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操作性差。知情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现实意义。实行听证会制度,保障新闻媒体知情权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5.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各国的政府改革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各种复杂事件及突发事件经常发生,要求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反应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也因此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6.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题中之义。本文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法理分析,并以美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史为借鉴,结合我国自身的积极探索,试图构建一套以《信息公开法》为主干的统一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实现社会公正和效率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7.
孔繁华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3):77-80,84
知情权是人民主权、福利国家和民主政府的要求,它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双重保障。知情权主体具有广泛性,由了解权、收集权、利用权和更正权组成,客体指向是政府拥有的行政信息。目前,我国知情权的落实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该尽快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转变信息公开观念、加强电子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8.
公民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桂步祥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6(1):85-88
公民知情权在现代社会属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知情权的满足有赖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存在很多问题,亟须转变观念,澄清认识,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完善公民知情权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9.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隐私权主体可以分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等三种类型。政府信息公开中对隐私权的管理具有公权与私权冲突和交叉、隐私权的行政性和多种法律的协调性等特征。政府信息公开中对隐私权的管理应采取原则考量、积极立法、创建自律规范和技术保护等措施。 相似文献
10.
11.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代意义和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世界各国建立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对于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电子政务的发展在我国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流于形式、无法深入基层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政府中大多数领导或者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对电子政务之于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浮浅,行政公开制度又缺乏法律制度保障所致。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论证电子政务之于行政公开的重要性;同时,以小见大的从保证电子政务的角度探讨保障行政公开的法律构建。 相似文献
13.
钟翠霞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31(7):49-5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以“合法权益”受侵害为逻辑起点,对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告资格,无论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过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而对于与自身信息相关的原告资格,则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直接相关,或者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与未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信息化民主社会的产物,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保障公众信息知情权的实现,也有利于使公众利益实现最优化。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较晚,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不规范,因此,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作为整个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规范和完善,从而充分发挥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然而,《条例》在规定政府信息公开I法律救济途径时,由于并未充分考虑其独特性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传统的法律救济手段中面临着诸多困惑与尴尬。因此,应在宪法中明确赋予公民知情权以基本权利的地位;待时机成熟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位阶,由条例上升为法律;调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审查方式,增加屏蔽审理程序;提高公民权利观念,加强政府法治理念,畅通救济途径。这样才能更加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