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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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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逃避自身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故意扭曲原本简单的劳动关系,通过形成三方、四方甚至更多复杂关系以求金蝉脱壳。而许多劳动者也往往因此难于理出头绪,不仅给自己维权造成极大障碍,甚至最终不了了之。那么,劳动者应当怎样防患呢?隐蔽用工,须防主体不明  相似文献   

2.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机制,各方面体系和规范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规范和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应从多方面着手,应当明确责任、规范劳资三方的行为,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劳务派遣进行指导和制度调整。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也应该完善自身企业管理机制,建立明确的解决劳务纠纷的机制,将劳动者的利益落实在实处,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3.
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其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劳务派遣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的特殊的用工形式,加之没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范,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无法参加工会组织,无法通过工会的集体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陷入个体维权的困境.因此应从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完善用工单位工会建设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积极探索组建工会的途径,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四个方面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不仅没有得到限制和规范,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表象的背后是劳务派遣制度的滥用。利益驱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劳动法律的缺漏和政府职责的错位与缺位是劳务派遣滥用的主要原因。劳务派遣滥用损害了劳动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采取集体行动进行治理。为此,应该通过政府、企业、工会等多个层面的治理,把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真正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以实现劳动关系的正常化与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日前,经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此次修改主要体现在劳务派遣方面,包括如下四点:1)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求;2)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3)明确劳务派遣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定义;4)提高违法的处罚金额。为了更好的理解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本刊记者请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门的解读。  相似文献   

6.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文章通过对劳务派遣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当代职校生》2014,(3):28-28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包括哪些形式?劳动者与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形成了怎样的关系?本期我们就来探讨劳务派遣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结束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历史.但是,劳务派遣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逆向派遣同题.因此,有必要对劳务派遣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对于高校教育来说,现代服务市场化是大势所趋,高校不应该也不可能"大而全",走计划经济全部包办的老路,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这对于高校市场化用工行为的规范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整个用工环境的规范,不能仅仅依靠一部法律。要想更好的确保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效果落到实处,需要一些软措施的辅助,需要其他相关的部门的保障,只有这样,劳务派遣才会走的更远。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体现出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视。与此同时,高校后勤部门也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摸索新的管理机制,以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目前,高校后勤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用人机制——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这对高校后勤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校后勤管理应积极应对,努力提高后勤用人机制的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加大了对劳务派遣员工的保护,对企业而言则需要不断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的价值,以应对由此增加的成本和风险。提升劳务派遣员工价值,需要我们加强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联系、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集约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用工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力配置方式,劳务派遣以其灵活的用工方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而迅猛发展。2008年施行、2012年年底修订并于2013年7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更是对劳务派遣制度做了相应全面的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需要进一步规制劳务派遣的价值取向,明确界定"三性"及其适用,合理规范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真正落实同工同酬。  相似文献   

13.
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大批中小型企业竞相效仿。劳务派遣,这个本以为要被新劳动合同法打入冷宫的行业却意外地因为这部法而繁荣起来,成为众多企业集体规避新法责任的缺口。如何完善劳务派遣的法律框架,已成为当下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14.
<正>读者热线:公司需要新招一批保洁员和保安员,经研究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请问什么样的劳务派遣公司才让人放心?应如何约定法律关系和责任?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此外,劳务派遣公司从事派遣业务应当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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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生肖安,以劳务派遣工身份进入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并与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但无医保、福利等正式员工的待遇。据肖安介绍,尽管自己是本科学历,但入职签的协议却是专科。"以专科学历入职,公司说没有关系,但是这样基本工资低,所以合同本身就有问题。医保、福利都没有,工资还打到中介那里,很担心被乱扣钱。"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至上个月中旬,我们与一家公司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认为我们懂技术、有能力,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必须继续留用,但考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如继续用工则必须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为规避该规定,又能实现继续用工的目的,便出资与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合作,让劳务派遣单位招聘我们,然后再以派遣的名义让我们回到公司上班。请问:公司的做  相似文献   

18.
劳务派遣与事业单位用工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更加令人关注。这种用工方式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但不用工,用工单位只用工而不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其实质就是“用人的单位不养人,养人的单位不用人”。新颁《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维护,而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则有利于深化用人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效益。  相似文献   

19.
潘悦 《华章》2011,(15)
劳务派遣是一种由三方组成的非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中共有两份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协议.本文从<劳动合同法>及<合同法>出发,概述认定劳务派遣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20.
劳务派遣因涉及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使得其较之传统意义上的双边劳动关系要复杂许多.在目前的企业实践和司法实践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劳务派遣产生的冲突和纠纷,例如同工不同酬、适用行业岗位界定、加入工会权利受阻等.本文通过对案例和文献的研究,从员工权益保护的角度,结合笔者对劳务派遣的理解,研究分析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面临的困境和不同性质的单位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现状,以期提出有价值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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