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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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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由于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在这类案件中,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在离婚时本应得到裣,但现行婚姻法无此规定,故笔者建议在新个性的婚姻法中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具体谈了三个问题:一是离婚时损害赔偿的提起;二是离婚损害赔偿发生的状况;三是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邓志由 《南平师专学报》2005,24(3):130-133,115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正式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在离婚过错责任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及构成要件,并且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适用程序、赔偿金额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而新增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本拟从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法定原因、权利和责任主体以及赔偿方式和数额等方面对其具体适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对健全、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丰富了婚姻法立法的内容,体现了强烈的法与道德的价值,对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一夫一妻制,制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不法行为,保护家庭人员人身权利起到积极的作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将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任。  相似文献   

8.
王晓铁 《承德师专学报》2002,22(3):96-97,106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突破。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对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健康、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9.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空白,但由于规定得比较简单,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本文首先探讨了离婚损害赔偿设立的意义,然后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的要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行使和一些相关的问题,最后就第三者是否应该成为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2001年4月修改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了对违反婚姻家庭义务的法律制裁。填补了婚姻立法上的空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试从该制度确立的必要性、赔偿范围、构成要件三方面进行了相应阐述,并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个人慈见。  相似文献   

11.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法修改中的一个突破。该制度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完美和有待改进的地方。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请求权。在责任认定上必须把握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因此,在程序上,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对因婚外同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性质、标准、幅度、责任主体范围等尽快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适当放宽条件,或者在特定的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预防逃避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成人教育中,宣传和普及《婚姻法》知识是非常必要的。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赔偿”引入法条,是本次《婚姻法》修改的重大举措。此举不仅强化了婚姻法精神,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例,而且也终于赋予了当事人明确的可寻求救济的法律依据。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  相似文献   

14.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该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一直为法学界所争议。本文通过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分析,重点就婚内侵权及举例责任问题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新《婚姻法》根据我国婚姻发展的新情况,新增离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立法这方面的空白,为无过错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6.
《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其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如何运用这一法定权利,而且关系到损害赔偿的结果。针对目前学界的观点,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7.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自由离婚主义价值取向下的一种救济手段,具有填补受害人损失,抚慰受害人精神、惩罚过错方行的功能。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的要件与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相同。章对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请求权的使用、赔偿金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必然趋势,我国于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颁布之后,其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直为法律学者乃至市民百姓所关注。但是该制度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仍然有诸多不足。本文旨在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法律分析,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适用,更好的使离婚损害赔偿能在我国予以推广和适用。  相似文献   

19.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主体范围过小、构成要件内涵不明确、缺乏程序上的保障等问题,应当将主体范围拓展到特定条件下的“第三者”和离婚无过错方的继承人。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确定而新颖的内涵。协调理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互关系,为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构建程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决有了法律的依据。但这一制度在实务适用中仍存在不足,需从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条件、义务主体、请求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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