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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了个人雇主的替代责任制度,其无过错归责原则存在法律逻辑和实务的弊端,过度损害雇主的利益。第35条未区分雇员和具有独立人格独立责任的承揽人,司法实务易一刀切判案。雇主替代责任需要雇主的追偿权制度,权利的配置上宜损害结果作为决定因素,过错程度作为参考因素。本文以法条为切入点层层分析雇主替代责任,以期对我国替代责任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中小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或雇主时,因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或雇员的雇佣劳动行为侵犯第三人权益的,雇主承担责任后依法可以追偿。然而实践中这种追偿权的实现并非易事,有用人单位或雇主比员工个人强大的传统观念的横亘,有用人单位或雇主获利比员工丰厚因此“均贫富”的观念、先例,这些可能导致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在追偿权不能实现时而倒闭、破产。因此立法和实践中秉承“谁过错谁担责”的基本法理原则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屡见不鲜,在事故之后如何赔偿成了人们关注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了学生因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时,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学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理论依据何在,为什么只局限于人身损害,以及如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理论与实践中都未成定论,众说纷纭.因此,运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并结合我国司法实际,明确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以故意和过失区分学校的责任承担,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纳入到受保护范围,将学校责任扩大到财产损害,对于解决实践中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的案件具有现实性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对民事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是侵权责任法的一项重要规定,但是由于我国采纳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在侵权责任立法方面特别是免责事由方面存在不易理解的方面。文章试图对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相关的概念,如: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抗辩事由和侵权责任违法阻却事由等概念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的规定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自然人有无民事责任能力是民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与制度设计,还影响到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确定。传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在很大程度上受刑法研究成果和国外民事立法例的影响,因而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理解应受制于民事责任的特质,不应只考虑识别控制的年龄标准。我国众多学者对国外立法例中有关过错的描述解读为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事实上,西方各国立法从未否认过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者的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强调的是一种期待可能性,它决定主体人格的完整性,与"用不用"承担责任、"能不能"承担责任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承认一切自然人均有民事责任能力,不仅是民事权利能力理论的要求,也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相契合,更有利于解决民事诉讼的困惑。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应当确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该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设定了过于苛刻的条件是"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同时,该条款规定,在医疗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上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可以行使追偿权,因此,并没用全面规定我国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之间的适用关系。但该条款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权的规定也为完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的适用关系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7.
本文深入探讨了雇主责任确认中的若干疑难问题.关于雇佣关系的确认,文章区分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与委托关系;关于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文章指出我国应该确立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无过错责任;关于执行职务的范围,文章认为应该采用主客观综合判断说;关于雇主对雇员的追偿权问题,文章赞同雇主对雇员享有追偿权,但以损害是因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为限.  相似文献   

8.
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通知可用以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也可以用来启动通知—移除机制。现行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权利人通知的构成要件,实为侵权责任法的一个缺憾。在适时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宜明确一个有效的权利人通知应当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性质及适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应当是我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作为分散损害的一种努力,公平责任原则在实践中有适用的空间。作为普通归责方法的一种例外,其适用范围的大小及调整行为的性质不应成为否定其存在的理由。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应当受到规制:一是必须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二是必须依据公平观念确定责任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10.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违法性自<阿奎利亚法>以来一直存在于各国侵权法之上.违法性要件的独立,可以克服一般条款的不足,便于国家意志在私法生活的实现,有利于新权利的形成和成形,有助于为正当化事由提供理论依据.违法性的判断基准包括民法典上的绝对权、保护他人的法律和善良风俗,判断方法宜采取"行为不法说".违法性要件曾明确存在于相关司法解释中,并继续隐约存在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之上.  相似文献   

11.
担保合同既可因自身原因而无效 ,亦可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无效。导致无效的原因不同 ,担保人的承担的责任与责任范围也不同。若因担保人的过错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的追偿权存在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2.
网络民主保障了公民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的实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侵害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不利于公民广泛参与政治。在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的博弈中,应当优先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完善网络侵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侵权进行专条规定,然而其在责任主体分类上仅局限于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两类,归责原则缺乏具体规定及侵权责任追究模式仍存在主体承担的责任与其对侵权言论的控制能力不相称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英美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研究并借鉴,从细化责任主体分类、明确对应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提出建议以完善36条。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不断走向成熟。我国《侵权责任法》吸纳国外先进法律文化成果、总结中国本土法治经验和司法实践,贯彻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彰显中国元素,呈现许多亮点。  相似文献   

15.
网络日渐深入我们的日常实际生活,也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自身及身边的一切,网络链接是互联网不可或缺的技术,然而,链接技术自从诞生以来,很多网站因设置了链接而导致了侵权纠纷。本文通过解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分析其对网络链接侵权行为的规制及影响。在此基础上结合适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立法提出改良的合理建议,以促进《侵权责任法》第36条能够发挥更好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过度医疗是导致医患矛盾关系尖锐的一个突出问题。《侵权责任法》对过度医疗侵权行为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受伤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具体适用。有必要制定《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对“不必要”、“诊疗规范”等具体标准、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和救济途径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细化规定,真正实现其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也逐年增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定的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能否得到足额的赔偿,本文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例比较作为切入点,对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分析了我国现有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法律规定的优缺点,并对即将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定的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能否得到足额的赔偿。国外各个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例不尽相同,原因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理论基础不同。分析我国现有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应在机动车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以及出租机动车致人损害、与车主有关系的第三人,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机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进行相应的立法完善,以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19.
新近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其它国家则通常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第三人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补充责任实现了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解决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中最终责任份额的适用困境.它是一种后位性的补充性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侵权责任法>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同时强调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应根据未尽义务的程度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0.
侵权人不明的高空抛物案如何处理,学界和司法界争论不休。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虽然对侵权人不明的高空抛物案责任认定作出了统一规定,但导向欠佳。治理高空抛物致害行为必须综合采用以下方法才能奏效:物业管理,防控在先;司法机关,尽力办案;国家救助受害人;提倡购买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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