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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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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在全国各地引起广泛地讨论,很多省份教育系统纷纷做出决策:一旦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不予晋升职称,甚至解聘等措施,我省也做出了"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带本校的学生的家教"之规定,可见,家教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说明家教市场存在问题很多,我们要高度重视,开展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家教步入正轨而努力.本文从实际出发,对有偿家教做了客观分析.  相似文献   

2.
岳建军 《教育科学》2012,28(2):37-40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最近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许多地方纷纷采取立法手段禁止这一行为。本文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够简单的用立法手段予以禁止,而应当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并对于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教师有偿家教的治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当今我国教育领域存在争议的热门话题.作为教师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机关,个别地区对此推行了适度开禁的措施,例如南京市教育局出台了<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规范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  相似文献   

4.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5.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风口浪尖.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假期补课"严厉声讨,甚至动用国家部委的行政力量进行纠错,可补课行为得到纠正了吗?得到纠正是暂时的,暗中补课行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因为"假期补课"和"有偿家教"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补课市场的供不应求.有偿家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普遍存在,存在自然有其合理性.所以我认为家教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6.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7.
陈英凤 《湖北教育》2009,(12):51-5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有偿家教"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社会各界对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法律视角看,"有偿家教"有其法律依据和保障,教师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从道德视角看,绝大多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能坚守"基准道德"的底线;从经济视角看,"有偿家教"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并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相似文献   

10.
我本人是有偿家教的反对者,我认为有偿家教,对学生的能力素养和教师的专业发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我与一些学生聊天发现,很多初三、高中学生请在职教师做家教,也有一些在校外上辅导班.  相似文献   

11.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家教"成为有偿服务的行为,其负面影响很明显,不仅给教育涂上了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也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一、有偿家教的危害(一)严重亵渎师德"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辅导学生都是教师分内的工作。一旦这种课外辅导变成收费行为,纯洁的师生关系就变成  相似文献   

12.
黄宁 《广西教育》2008,(32):8-8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对教师廉洁的要求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有必要的,因为廉洁是教师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和人民对教师的新要求,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作为教师,在弘扬廉洁精神的同时,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倡导免费家教。  相似文献   

13.
《湖北教育》2009,(12):50-50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该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一个省份立法禁止,另一个省份则欲立法规范并有条件放开,在职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的问题再次成了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14.
《青年教师》2009,(11):6-13
10月26日,教育部明令反对有偿家教,而此前山东省、浙江省也纷纷出台法规规范有偿家教。“有偿家教”这一问题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制止和打击有偿家教的红头文件,公布了举报和监督有偿家教的热线电话,开展了整治和清理有偿家教的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和遏制了有偿家教的扩散蔓延,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遏制有偿家教仍然任重道远. 有偿家教愈演愈烈,务必高度警觉和瞀醒 有偿家教不是新生事物,也非某地特产,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赘生之物,是部分教师借提升教学质量之名、图有偿家教之利的衍生之招.目前,各地有偿家教的发展规模、升级速度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相似文献   

16.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该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7.
《教育文汇》2014,(1):14-14
正近一段时期,淮北市纠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出重拳集中查处和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办班补课行为,对于教育失效、制度失范、违规办班补课的单位和个人零容忍,并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从源头上净化和优化教学环境,让有偿补课行为失去"市场"。淮北市通过宣传教育正风、模范榜样引领、查处惩戒警示、制度规范约束等多种方式,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使广大教师不想、不愿、不  相似文献   

18.
8月12日,南京市61名特级教师联名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出"倾情奉献教育,拒绝有偿家教"的倡议.倡议书说:"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19.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实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等举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签名仪式,东阳市教育工会、金华市教育工会、桐乡市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等向教师提出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的倡议,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20.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偿家教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有偿家教该禁还是该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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