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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晓峰 《彭城职业大学学报》2004,19(1):21-23,70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构成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共存时,构成共犯的中止。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2.
蒋秋云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21(5):28-31
1997年的新刑法在第30条和第31条,对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做了规定,这是刑法理论界的重大突破。单位未完成形态问题是构建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不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正确认定单位犯罪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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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国荣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02,(4):14-17
在刑法总论中,对犯罪中止的研究较为深入,其构成要件也有较严格的界定,但是,这些构成要件是否同样可以用来界定犯罪预备过程中的预备中止?尚存疑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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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 《常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3,(1):85-8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犯罪在立法和司法上都逐渐受到重视。但由于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和司法解释的滞后,导致单位犯罪在停止形态方面呈现出立法与法律适用不协调的局面。为此应在确定单位犯罪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前提下对单位犯罪停止形态的特殊问题明确化。把握单位犯罪的本质,继而通过现有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来认定其各种不同形态,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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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确定犯罪实行行为已经开始的标志,是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形态的唯一判断方法。因此,对着手的认定是犯罪实行行为的核心问题。传统德日刑法理论关于着手的认定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但是都具有种种缺陷,导致无法科学地认定着手。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对于着手含义的理解是正确的,既是主客观相统一,又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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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陈宇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3):16-18,21
通过借鉴国外有关犯罪预备的立法经验,分析了我国刑法中对犯罪预备规定的弊端,提出对我国现行有关犯罪预备之规定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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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犯罪中止形态的一种特殊形态,刑法理论界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众说纷纭。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配合,但同时各行为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彼此独立,不受制约,这就决定了较之单独犯罪,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自动性和彻底性等主观特征在共同犯罪中并无太大出入,而时空性和有效性两个客观特征却存在较大差别。 相似文献
12.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理论的核心问题,我国刑法对不作为犯罪及其义务来源没有明确界定,深入研究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对我国司法理论与实践有重大意义。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在刑法理论上经历了从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到实质的作为义务理论,再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作为义务理论等三个演变历程。探讨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应该把形式的作为义务和实质的作为义务综合起来。不作为犯罪的实质的义务来源应从紧迫危险性、现实依赖性、排他支配性三方面来认定。 相似文献
13.
《太原大学学报》2017,(1)
晚近以来,我国刑法理论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的讨论趋于热烈,但多是基于日本刑法理论并和说的思想展开论证。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刑法规范第43条将中止犯作为未遂罪的一种减轻或者免除刑罚,而我国《刑法》第24条对中止犯的规定却有所不同,是以是否造成损害为界限,分为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梳理以往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的学说基础之上,从我国刑法规范出发,可以分离中止犯减轻处罚的根据与免除处罚的根据,最终形成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二元论立场:在中止犯造成损害时,对其减轻处罚的根据与违法、责任减少说具有亲和性;在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时,对其免除处罚的根据与刑罚目的理论具有亲和性,并以二元论立场为根据,进一步探讨对认定中止犯自动性认定的具体影响。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是未成年犯罪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表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准确认定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共犯的犯罪中止的成立须以切断自己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此后其他共犯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一般准则。由于各种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和起的作用不同.切断因果联系的方式应根据各共犯的自身特点加以确立。 相似文献
16.
王斌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32(1):98-101
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规定所存在的缺憾,再加之学界对于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厘定也显得模糊不清.使得犯罪预备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成了一个根本难以解决的难题。在维持我国目前关于犯罪预备规定的前提下.为了澄清理论上的混乱与消解实践中的尴尬,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司法适用标准必须重新予以厘定。除了学界通说所主张的主客观两个特征之外,犯罪预备的认定应当增设至少以下两个特征:形式上是为法律所禁止:客观上只能对其做为了犯罪的解释而不能做其它解释。 相似文献
17.
程建锋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10(5):27-29
本文主要对犯罪未遂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加以探讨,对概念和成立条件中的“着手”、“未得逞”、“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在分析现存的各种理论学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初步见解。 相似文献
18.
陈其强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40-44
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情形在日本学术界和实务界存在着比较激烈的争鸣。在构成要件过早实现的场合,应按照第一行为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将其类型化分析和处理。本文与判例和通说的观点不同,认为应该区分预备的故意、实行的故意(既遂的故意和未遂的故意)。 相似文献
19.
论危险犯的犯罪中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世康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202-206
危险犯的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之间的关系,一直成为危险犯在危险状态达至后犯罪中止是否成立的焦点问题。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防止犯罪人铤而走险,既给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刘丽萍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2,(4):53-56
台湾刑法与大陆刑法中分别存在预备犯与犯罪预备概念,两者虽称谓与性质不一,但两者所指涉的对象却同一,表述上的差异并不影响对两者的理解。世界范围内预备犯(犯罪预备)的处罚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立法模式与处罚原则方面。统观世界范围内预备犯(犯罪预备)的处罚模式,台湾刑法与大陆刑法对预备犯(犯罪预备)规定的差异清晰可见,在比较中借鉴与完善是大陆刑法孜孜以求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