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父母和子女有一种天然的血肉之情.一般情况下,父母自然关爱子女、喜欢子女,而子女都会敬重父母、亲近父母.但是,子女同父母的关系因其生理、心理发展阶段和所处环境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父母只有根据孩子成长中各个阶段的亲子关系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沟通措施才能确保亲子关系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2.
对广西地区一些未成年普通学生与未成年犯的家庭教育状况的比较调查发现,在父母健在、父母离异、父母满足需要、父母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家庭不完整、父母未尊重子女需要、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父母应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尊重其合理需要,关心子女学习,激发其兴趣;重视孩子品行,进行法制教育. 相似文献
3.
当今时代对家长的要求是长×宽×高。即学有所长、知识面宽、品德高尚。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深远而关键。孩子是父母的影子,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行为不端的父母是不配做孩子的启蒙教师的。据调查,孩子们普遍都不喜欢家长们这样做:1.教育子女不讲方式,简单粗暴,动不动就打骂,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2.父母关系不和谐,经常吵闹,使子女反感。3.父母吸烟酗酒,有赌博行为。4.经常将子女与其他人的子女比较。5.不讲信用。6.对子女只批评,不表扬,只看到缺点,看不到优点。7.有钱买酒喝,不按时交学杂费8.不支持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对子女诸多限制。探… 相似文献
4.
探望权之性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丽红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7(4)
对父母子女而言,探望权是人类基于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是亲子关系自然流露的权利,探望权不仅是亲属法上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也是生物社会赋予父母的自然权利,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一种基本人权;探望权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权利,是法律基于父母子女之间亲缘关系所设计的夫妻权利上的制度平衡.实际上,探望权就是父或母未直接抚养子女时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交往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父母教育观念误区及导向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清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2,(3)
一、父母教育观念的误区 (一)人才观 父母的人才观[1]是指父母对人才价值的取向和对子女成长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从而决定了家庭教育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7.
8.
"七七斋"之源流及敦煌文献中有关资料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通过对敦煌文献的排比、分析,指出当时民间流行的"七七斋"有多种类型:子女为父母;父母为子女;兄弟之间;夫为妻;为僧尼等.其中父母为子女做"七七斋"的情况较为特殊;生人为自己做"七七斋",亦是颇为耐人寻味. 相似文献
9.
传统"爱"文化中蕴含的问题 中国有句俗语,"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这句俗语所蕴含的文化十分丰富,它强调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关系定位.父母传统的"爱"文化中,"血缘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元素,父母爱是对子女无条件的给予,中国父母讲奉献,父母可以为了子女牺牲自我;爱又不是施舍,父母随时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好恶施与或收回他们的爱,他们是爱的主宰. 相似文献
10.
过去做子女的对父母是言听计从,特别是在职业的选择上,一般都是听从父母的安排.现在的子女可不同了,对自己的发展前途都有自己的主意. 相似文献
11.
祝俊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9,(16):44-44
美国心理学家海姆·G·吉诺特博士在<父母与子女>一书中提出:离了婚的父母虽然已经不是夫妻,但是最好的办法是继续做孩子的父母.这话的意思是说,夫妻虽已离婚,但是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仍然存在,父母仍应该关心子女,为了孩子的幸福着想. 相似文献
12.
离婚叙事与家庭关系对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父母离异会对子女的心理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结论已经被国内外众多研究所证实.相对于离异事件本身,消极的离婚叙事与不良的家庭关系对于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的负面影响更加严重.消极的离婚叙事通过建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心理放大了父母离异对子女的负面影响,并通过"内化"使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得到了强化.不良的家庭关系增强了离婚事件的负面作用,使子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甚至是一生都生活在父母离婚的阴影中.如果离婚已经不可避免,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减少父母离异对于子女的负面影响:首先,建构温和的离婚叙事以取代消极的离婚叙事,给予家庭成员更多的理解与接纳,避免子女产生消极的自我认识与评价而出现心理问题;其次,父母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选择和平友好的方式离婚,同时仍尽力承担作为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与教育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陈伙平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136-140
父母服刑对子女来说是一种逆境.家庭的变故使父母服刑的子女得不到良好的照顾和教育,尽管他们跟其他少年儿童一样享有生存权与发展权,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为了解福建省父母服刑子女的生活、发展及教育现状,本研究对福建省一些监狱中的服刑者及其子女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访谈,并在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发挥社会职能和教育作用 ,使缺失家庭的孩子得到行之有效的教育. 相似文献
14.
我们都是父母的子女。我们都可能成为有子女的父母。子女的生命来自父母。父母的给予、父母的付出,似乎天经地义,我们是否思考过其中的无私和伟大?父母的爱、父母的关心,润物无声,我们是否考虑过要对他们感谢和回报?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现状 一、家长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在子女培养上的重要作用,忽视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 在对农村学生家长的调查中了解到他们对子女教育问题的看法是:"有儿有女交代先生""父母养其身无法养其心",即是把子女送到学校接受教育,把培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希望全部寄托在学校,父母承担的主要是提供子女受教育的物质条件,缺乏对子女培养教育的系统考虑. 相似文献
19.
一、农村"留守"子女的不良行为 1.性格曲扭行为.子女性格的形成虽有先天因素的遗传,但后天因素影响更为重要.父母外出打工,子女缺乏父母的直接关爱,情感的缺失使他们心灵容易受到创伤;精神的压抑使他们内心更加孤独和无助. 相似文献
20.
一般来说,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好子女不仅是家长对家庭和子女的责任,也是家长对于社会的责任.试想,一家不治,何以治国?当前,中国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居多,为人父母者望子成龙的心情迫切,绝大多数家庭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培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