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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教育惩戒权的实施是由教师自由裁量来完成的,但其个人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法定职权不等同于自由裁量的不受限制,惩戒行为本身也不等同于压制、支配,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和自我完善.保障教育惩戒权的公正、合理以及有效,应促使教育惩戒兼具集体正义和个体正义的维护,兼具学生安全和教师安全的保障,兼具行为技术和心理技术的评估.  相似文献   

2.
教育惩戒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又饱受诟病.即使立法明确,教育惩戒规制校园欺凌也不是静等花开,依然遭遇信任危机、权利抗制和司法挤压等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教育惩戒的价值失锚、家长权责的边际误解和司法惩戒的错位适用.教育惩戒的危机背后是教育权的内化重置以及与监护权、司法权之间的博弈.面对校园欺凌,教育惩戒亟待跳出失落的窠臼,变负能为增量,完成现代转型.破局的关键在于"固本培元,合理扩权与限权".具体言之,教育惩戒可以通过法治化与生本化重塑信任体系;增强家长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明晰和落实监护权责;提升教育惩戒的可诉性及其与司法惩戒的黏合性,从而实现对校园欺凌的长远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3.
学校教育需要爱和关怀,诺丁斯的关怀伦理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新的视域.基于关怀伦理的视角,教育惩戒需以尊重和接纳学生为前提,以追寻幸福作为根本出发点,以自由作为理性范畴,以责任作为人本之基.关怀视域下的教育惩戒具有关系性、延续性、关怀性等特征,在实施教育惩戒时,需要遵守以人为本、适度比例、因材施教、因时制宜等原则.  相似文献   

4.
教育惩戒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又饱受诟病.即使立法明确,教育惩戒规制校园欺凌也不是静等花开,依然遭遇信任危机、权利抗制和司法挤压等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教育惩戒的价值失锚、家长权责的边际误解和司法惩戒的错位适用.教育惩戒的危机背后是教育权的内化重置以及与监护权、司法权之间的博弈.面对校园欺凌,教育惩戒亟待跳出失落的窠臼,变负能为增量,完成现代转型.破局的关键在于"固本培元,合理扩权与限权".具体言之,教育惩戒可以通过法治化与生本化重塑信任体系;增强家长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明晰和落实监护权责;提升教育惩戒的可诉性及其与司法惩戒的黏合性,从而实现对校园欺凌的长远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5.
与正面教育一样,惩戒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多维困境中的教育惩戒,需要坚持"法-理-情"立法逻辑与"情-理-法"实践诉求相统一,做到情理法三尽,确保教育惩戒合情、合理、合法,以回应社会的道德期待与公众的伦理要求,实现有温度、有精度、有力度的教育惩戒.  相似文献   

6.
教师惩戒对幼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观察幼儿园教师惩戒的种类及次数及其对应的幼儿反应,结果发现:幼儿园教师惩戒方式较多出现短促告诫,有效性不高;较少出现个别、集体交流,有效性较高;幼儿反应以行为减少为主。建议幼儿园教师应提高惩戒行为的针对性,关注幼儿对惩戒行为的行为反应,增加师幼交流的频率。  相似文献   

7.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拥有教育惩戒权,而未回应幼儿教师的教育惩戒问题。是否应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与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正当性基础的认识有关。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基础之一来自于经验理性。鉴于教育惩戒在古今中外幼儿教育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具有良好的经验基础。教育惩戒的另一正当性基础来自于逻辑理性。摒弃了体罚和强制的教育惩戒,是通过说服和矫正幼儿不当行为来贯彻幼儿教育意图的重要手段,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能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集体活动和教学游戏,具有现实必要性。当前我国在幼儿教育立法中缺乏对教育惩戒的规定,可能限制幼儿教师的教育手段并最终不利于幼儿教育目的之全面实现。因此,可在《教师法》中增补幼儿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内容,同时在《学前教育法(征求意见稿)》中细化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条件、行使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  相似文献   

8.
论美国公立中小学校惩戒权的司法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公立中小学校惩戒权的司法监督是教育法治的重要领域.从对基本权利的宪法性保障角度出发,本文对惩戒权司法监督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力图澄清其法治原理,并结合体罚、停学惩戒方面的重要判例,介绍了惩戒权制度司法审查的特征、审查的对象与审查的标准.  相似文献   

9.
教育惩戒权的生成有其自身的历史逻辑和法律逻辑.管教权由家长向学校和教师转移是教育惩戒权生成的历史逻辑;教育权和受教育权间的相互制衡是教育惩戒权生成的法律逻辑.权力性格说、权利性格说和双重性格说是学术界对教育惩戒权本质属性辨析的三大主流观点,从教育惩戒权的历史渊源及发展的角度分析,教育惩戒权是一种具有伦理性质的"权力".基于教育惩戒权的生成逻辑和伦理性质并结合立德树人的时代背景,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应明晰其适格主体、维护教育惩戒权的权威性和秉持适当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世界大多数国家明令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但对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惩戒权都有所保留.我国许多教育工作者认为,教育惩戒是完整教育的组成部分.把握好“度”是成功实施教育惩戒的关键.教育惩戒应当以师爱性原则为前提,以“法”为依据,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界限,要与对学生的心理引导相配合.用好教育惩戒这把双刃剑,可以使我们的教育更有效、更高效.  相似文献   

11.
教育惩戒对于实现教育目标而言不可或缺。澳大利亚的教育惩戒理念经历了从“排他性”向“恢复性”转变的历程:一方面,对传统惩戒方式进行重大改革,包括废除体罚,强调排除措施法定性、程序性和公平性,严格限制排除措施的运用等;另一方面,引入了包括同侪调解和恢复性会议在内的一系列恢复性惩戒方法,提升教育惩戒的回应性和包容性。我国在未来的教育惩戒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可积极引入恢复性惩戒理念和借鉴他国经验,在惩戒权的设定和实施方面体现更多的参与性、恢复性、系统性特征,以便更加契合教育法目标。同时,有必要以恢复性惩戒理念为指导,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教育惩戒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教育惩戒是纠偏学生失范行为、引领学生健全发展的干预措施。从根本上讲,当前教育惩戒的现实问题主要归结为师生主体间性关系不明确。具体来讲,儿童客体化是教育惩戒失去本真意涵的主要原因,师生关系对抗是教育惩戒的根本阻碍,教师霸权是教育惩戒产生的偏差性目标。师生关系应回归主体间性的本质属性,从主体间性理论出发,立足于平等、交互、共生三个核心概念,从前提性、路径性、诉求性三方面建构教育惩戒突围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可罚性是判断教师惩戒行为犯罪与否的重要标准。一般而言,教师惩戒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法令行为、被害人承诺或者正当业务行为而排除其刑事可罚性。其中,法令行为中的"权利行为"强调教师的职业与专业特性,更符合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化要求。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化依据主要有目的说、法益衡量说和社会相当性说。相较之,"社会相当性说"注重对学生权利的保护和教育秩序的追求,更具包容性和实用性。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化构成需要满足"指向学生特定的偏差行为"、"主体是从事教育、管理的教师"、"以教育学生为目的"、"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能超出必要限度"五个要件,反之则有入罪之可能。  相似文献   

14.
如何规范教育惩戒长期困扰着基层教师和教育管理者,也是我国《教师法》修订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德国依据各州《学校法》建立了以教育措施和纪律措施为主体的教育惩戒制度,形成了“教育引导先行、纪律惩戒为保障、安全防御为底线”的教育惩戒理念.德国教育惩戒制度从非正式教育措施向正式纪律措施的过渡,体现了审慎的程序正义;多层级参与、不同...  相似文献   

15.
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等教育和管理主体以法定的教育惩戒权为依据,以法定限度内的惩罚为手段,依法对损害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作出否定性、不利性和制裁性的评价,在制止其错误行为的基础上进行正确引导。教育惩戒是教育生态的客观要求,是惩戒性教育评价的实践形式。在我国,教育惩戒还反映了特殊的国情需要和教育现实需要。实施教育惩戒,应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多样性、伦理性等原则,在实践上推进教育惩戒法治化建设,正确定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角色,规范学校的惩戒方案制定以及引导家长理性参与学校监督。  相似文献   

1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正式公布,为教育惩戒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法律位阶较低且兜底条款较多,教育惩戒权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困境.未成年人是教育惩戒权的主要适用对象,因此,可以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寻求解决出路.该法的最新修订进一步肯定了国家教育权和儿童利益最大原则,成为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基底....  相似文献   

17.
王毅 《教学与管理》2014,(15):86-88
惩戒教育在教育中是必要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教育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在维护学校秩序和个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惩戒教育的复杂性场论,致使惩戒教育的效用性很低。因此,我们需要对惩戒教育进行审视,使惩戒教育的效用性增强。  相似文献   

18.
作为对学生越轨行为的规治手段,“教育惩戒”源于学界对体罚、惩罚现象的批判。伴随教育惩戒的权力失落与呼吁回归,其发展经历了戒尺文化阶段、人道主义阶段、全面抵制阶段,到目前的立德树人阶段。这一历程不仅受制于社会进步和先进教育思潮的作用,历史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也成为教育惩戒权失落与回归的浓厚底色。如今,教育部已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纲要并正式施行,学界也从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视角对教育惩戒的价值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但教育惩戒仍缺乏实践土壤,面临惩戒手段失当、惩戒程度失准、惩戒对象失变和惩戒干预失重等多重困境。而要促使“惩戒”向“教育惩戒”转变,真正实现为教育而惩戒,使惩戒遵守教育目的和教育规律,需要促进教育惩戒的合法化、加强教育惩戒的合目的性、规制教育惩戒的合伦理性、追求教育惩戒的艺术性。这些或将成为教育惩戒落地生根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9.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与教育赏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教育链条.基于谈"惩"色变、避"戒"不谈的教育现状,挖掘孔子的教育惩戒遗产,探讨孔子教育惩戒的方式、效果和经验,在今天仍有重要启示价值.孔子教育惩戒的方式有避而不见、言语责备、后果体验、叩击警告等,教育效果体现在学生学习、性格、德行等诸方面的改变上.其主要经验在于因性施戒、因时施戒、因情施戒,良好的教化氛围、融洽的师生关系、深入的观察了解等是其施行教育惩戒并得以成功的条件.当然,孔子的教育惩戒也有其历史局限,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需要加以辨别和扬弃.  相似文献   

20.
教育惩戒游走于公权力的规范化与私权利的自治化之间,具有规训性、惩罚性、强制性等特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教育惩戒实施的合法性与有序性提供了初步的规范基础。然而基于教育惩戒规范性与场景性之间的张力,教育惩戒实施仍然存在主体责任不明、依据属性模糊、措施边界不清以及程序面临规范性规定与弹性设置相冲突的困境。将教育惩戒实施的各环节予以规范,不仅能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教师与学校实施惩戒的任性和恣意。为此,可以行政法律关系明确教育惩戒实施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分配教育惩戒措施设定权,双向规制教育惩戒措施的实施,并分类设定教育惩戒的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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