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教育考试执法既是推进依法治考落实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国家教育考试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背景下,教育考试执法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考试执法效能至关重要。然而,我国教育考试执法仍存在立法层级不高、制度部分失调、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机制不够健全、考试作弊犯罪形势严峻等问题。为改进我国教育考试执法质效,应加快考试执法立法进程,加强考试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考试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考试作弊治理措施。  相似文献   

2.
考试是一种维护社会资源平等享有机会的手段,进行考试立法,是治理考试秩序的必由之路。考试立法应当注意对考试的分类,应能全面涵盖各种考试并规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的全过程,界定考试违规行为的种类及其性质,限定对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罚手段并规范处罚程序及其法律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3.
国家考试作弊处罚制度的现状及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考试作弊处罚是国家考试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规制国家考试作弊处罚,对于有效遏止考试作弊行为、制约考试行政机关的权力及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国家考试法律制度亟待研究的课题。通过分析国家考试作弊处罚制度的现状,分别从立法、程序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提出了规制国家考试作弊处罚的具体措施,以实现依法治考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徐光木 《中国考试》2023,(4):27-34+67
回归祖国后,我国香港特区对教育考试执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融统一领导与监督制衡于一体的教育考试执法制度,取得不少成绩,如建立教育考试执法组织架构,构筑教育考试处罚种类体系,强化教育考试执法程序,完善教育考试执法复核监督机制。其经验可概括为:专业化复核监督体系是提升考试执法水平的组织保障,递进式考试处罚种类体系是彰显慎罚精神的制度保障,严密的考试执法程序是确保结果公正的实施保障。这些经验对于内地规范教育考试执法、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  相似文献   

6.
"依法治考"与教育考试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审议中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这一立法背景,对两方面问题进行分析:一要全面理解"依法治考"的内涵,"依法治考"不仅是治考生,也要治考官。惟有如此,才能推进教育考试行政的法治化进程;二要说明立法只是"依法治考"的第一步,还应该重视执法,实现法律实效。考试作弊成因繁复,道德成本的约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此,除了法治化之外,还应将外在的法律规范内化为人们行为的习惯。  相似文献   

7.
国家教育考试法的缺位是教育法治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在教育法典编纂进程中,是否设置以及如何设置“教育考试编”,应从法教义学层面加以厘清。理论上,设置“教育考试编”与教育法典的体系化功能相契合,有助于凝聚考试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共识,也是考试立法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关键一招。“教育考试编”宜将权力约束、权利保障和秩序维护作为法理根基,采用总分式体例构造,以考试流程为逻辑线索,并在原则上将规制范围限于国家教育考试领域。在具体立法进程中,应实现对既有考试法律法规的体系性整合,重视教育法典内部的体系衔接,回应考试执法与考试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采用专家立法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程序路径。  相似文献   

8.
庞大的考试规模、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突发事件的产生对考试立法提出了客观要求,教育考试立法已成为教育考试事业健康发展、考试工作安全运行的必要选择,已经启动的考试立法工作将是教育考试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9.
行政处罚法首次在行政处罚制度中确立了公正原则,这是对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一大完善。然而.处罚公正原则的理论内含和实践应用等却鲜有系统阐述。本文从处罚公正原则的内涵、处罚公正原则的法律表现、处罚公正原则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论证了该原则。笔者认为,处罚公正原则的内涵有:科处依法、过责相适应、一事一责、裁量有限;处罚公正原则的法律表现在设定、程序、救济等方面;针对现实中的一些处罚不公正现象提出了建立复式处罚机构、处罚人员挂牌执法、建立处罚主体登记制度等新思路。  相似文献   

10.
普通高考为我国重要的国家级考试,从报名、考试到评卷各个环节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各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出台详细的政策和规定,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更是从法律的角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9种违纪行为和14种作弊行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违规行为的处罚,使之有法可依。每位应考考生都应遵守这些考试规则和要  相似文献   

11.
教育行政处罚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除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障碍的关键举措。以1998-2020年75个涉及教育行政处罚的司法案例作为样本,通过分析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判依据和判决结果的相关数据,发现教育行政处罚实践存在专门规章适用率不高、非法定违法情形普遍、执法行为规范化不足和司法对行政监督乏力等特征,凸显了当前教育行政处罚制度在规范体系、违法情形、处罚程序和处罚实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当前,深化教育行政处罚制度改革,应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为契机,以实践困境与诉求为出发点,尽快启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全面修改,进一步增强规范体系的系统性,扩大违法情形的覆盖面,推进处罚程序的法治化和提升处罚实施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2.
高校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分成两个部分,开除学籍等涉及学生重要权利的学生处分由法律规定,其他内容由校规规定。高校享有的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属于学校,在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其他人员的共同参与下,行使学生处分设定权。高校可以设定灵活多样的学生惩戒措施。  相似文献   

13.
足球裁判员在执法基层业余足球比赛的过程中,应根据参赛运动员自身比赛的特点,裁判员采用机动灵活的跑位,提高合理地运用竞赛规则能力.在执法配合上要求裁判员随时进行多种途径交流,灵活的运用规则掌握判罚尺度,对有异议的判罚做出简短的规则解释,以促进福州市业余基层足球联赛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高校学生处分权的法律属性三方面入手,对高校考试违纪处分进行深入的法理学审视,得出结论:高校学生处分权既是法律授权,同时又是高校办学自主权之一。但高校在处理学生考试违纪方面往往从严处理、专断独行,导致许多问题,如法律法规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处分的具体程序规定;高校校规扩张性的解释扩大了处罚范围,加重了处罚力度;实践上重实体、轻程序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从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不违背上位法的精神;体现学生权利和义务的均衡;对程序作出明确要求等三方面完善高校考试管理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5.
伍德勤 《教育研究》2006,27(3):88-91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障人权和限制司法权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进程中,由于司法独立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及在基层法官中缺乏法律至上观念等原因受到一定阻碍。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司法体制,提高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减少人治因素,使罪刑法定原则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教育考试制度,实现“依法治考”,是考试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共同的利益需求。应认真分析当前教育考试制度的运行现状,界定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剖析依法治考的内涵、完善考生权利的救济途径,以期逐步实现考试法治。  相似文献   

18.
上诉不加刑(No Aggravating Punishment on Defendants from Appeals)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的特殊原则,由于第二审案件在案件类型、所判罪名、刑罚等一系列问题上具有复杂性,加上刑事诉讼对上诉不加刑这一原则规定得比较简单,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一原则的理解和运用都存在较大的分歧。本文认为,上诉不加刑原则应该加以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贯彻上诉不加刑原则,杜绝变相加刑。  相似文献   

19.
当前,高校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障碍性因素,已严重影响并制约高校内涵建设的有效拓展。随着高校法制化建设、综合改革、和谐校园等基础性工程的有序铺开,对高校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重新思考与选择就显得尤其迫切。为此,应依法推进章程建设,加快完善高校法制体系;培育依法立校意识,积极营造法治生态环境;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组织作用;健全法治解决机制,不断推进高校内涵建设。  相似文献   

20.
禁止令:保安处分刑法化的试金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新设立的禁止令制度与国外保护观察等限制自由的保安处分相类似,是刑法意义上的保安处分,禁止令的根据在于适用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后者需要通过人格调查进行评估。适用禁止令应遵循法定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法定性原则又可衍生出处分明确性原则和相对不定期原则。禁止令只是我国保安处分刑法化的开端,建议我国刑法设专章或通过刑法修正案系统规定保安处分体系,形成刑罚与保安处分并存的二元化刑法结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