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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的重要部分,共同犯罪的本质是因果性和整体性。共同的过失犯罪按照是否存在共同注意义务可以分为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同时犯,前者符合共同犯罪的本质,应当以共同犯罪的原则认定。共同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先行行为等四个方面,法律地位平等的行为人在可以预见危害结果的前提下违反了共同注意义务应当按照"部分承担全部责任"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2.
从不作为义务的实质出发,论证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之一,要求行为人具有保证人地位,即先行行为必须导致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迫切危险,且行为人对此结果的发生具有支配性和排他性。  相似文献   

3.
从侵权法的立法宗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侵权法的发展历史分析,预防损害与填补损害一样,都是侵权法的基本功能。侵权法发挥预防功能的主要机制在于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要求应当预见损害的行为人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制度通过市场竞争促使经营者提高注意义务程度,预防损害。以实现预防功能的视角检讨我国侵权法具体制度,有必要强化预防性侵权责任方式、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责任保险的事故抑止机制。  相似文献   

4.
注意义务是指导致损害赔偿责任的不是过错,而是指在具体情况下被告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已成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注意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衡量结果而非行为的工具。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有: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关系的紧密性;被告对损害的发生的合理预见性;在具体案例中,为保护一方之利益,而对他方课以注意义务,还要考虑是否合理公平且符合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5.
对于体育课上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学校过错体现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但由于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主要体现为学校是否满足了相当注意义务之要求,即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在近期发生的"普陀高中生体育课足球伤害案"和"虞城小学生篮球伤害案"中,正是因为学校在相当注意义务上的差别,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相当注意义务之认定可以在保护学生权益和促进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上做到较好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陈栋  袁晖 《教育教学论坛》2014,(14):132-133
高校小概率突发事件中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事故,校方过错的认定宜采用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为核心进行判定。高校小概率突发事件中高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履行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高校小概率突发事件中校方的注意义务可以从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两个层面进行具体考察。  相似文献   

7.
刑法上的等位利益冲突是在具体情形下予以评价的。包括作为义务冲突、不作为义务冲突及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冲突三种情况。等位利益冲突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是不违法的:(1)为了自己利益。不主动剥夺他人的机会,以此来提高自己的获救机会,同时行为人对他人并无特殊义务;(2)在不可能救助全部等位利益的情况下,救助了尽可能多的利益;(3)如果为了救助家庭成员而未考虑其他的救助义务,行为人为保全自己生命而转移危险,并且受威胁的家庭成员没有基于自由意思自找危险。  相似文献   

8.
网购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也促成了商标侵权的泛滥,网购交易平台对商标侵权的注意义务界定不合理是导致商标侵权泛滥的根源。根据不同的网购交易平台的运营模式来认定不同的注意义务,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和C2C平台"增值"服务的注意义务的含义,分析注意义务区别界定。通过实然方面的解读,注意义务的制度目的,利益衡平原则和效益最大化来解读注意义务的区别界定之合理性。扩大对"知道"的解释便是注意义务区别界定的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9.
纯粹经济损失的核心在于对个人自由权的“度”的把握。行为人注意水准的高低对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均会产生影响。在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时,应尽量精确注意义务的范围,量化私人损失;在私人成本等于或低于社会成本时,应对“无主”损失拟制“权利主体”,将社会成本纳入考量范围。  相似文献   

10.
过错是某种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过错就是对学生负有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界定学校的过错,应遵循这样的原则:首先是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和应负注意义务的程度;其次要判断学校是否实际违反了该注意义务。一、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以静坐聆听授课为典型。这类教学活动不具有“内在危险性”。上课期间教师除了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外,还必须履行以下三方面的注意义务:事先提醒的注意义务;在课堂上指导监督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义务。即事前提…  相似文献   

11.
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自杀身亡,行为人是否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理论上存在肯定说、否定说、折中说等观点,上述观点均存在瑕疵,导致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差甚大。对于此种情况,应当引入"不作为"的理论,因为非法拘禁行为使得被害人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有义务阻止被害人自杀事件的发生,能履行而未履行这种保护义务的,视其主观罪过不同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非法拘禁罪(基本犯)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2.
侵权行为法上的注意义务是客观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在侵权行为法上不仅是违法性要素,也是构成要件要素。应当以注意义务为核心,重建我国过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这一构成要件包括:注意义务的存在、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果关系及损害结果。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危险接受的场合下,若行为人没有明显违反注意义务,且被害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有或应有充分认识并义无反顾继续该行为的情况,应当视为被害人对于该危险表示接受,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应当为行为人构建可能的出罪路径,不能一味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务的大量案件中,常会出现被害人危险接受的情况类似但是对于行为人的判决结果不同的情况,导致司法公信力被质疑。文章就被害人危险接受场合下自我答责及其他相关规则的选择与适用进行分析,并提出自我答责理论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不作为犯罪可以分为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等价性是指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作为犯罪的等置问题,其判断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实施不作为行为的人必须是具有保证地位的人,也即必须是具有保证义务的人(即具有作为义务的人);二是发生了危害结果,并且该危害结果的发生与行为人的不作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是实施不作为行为的人在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必须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15.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过错的认定宜采用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为核心进行判定。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履行中等标准和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的注意义务可以从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两个层面进行具体考察。  相似文献   

16.
在生活中,火灾的发生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也许是因为忘关煤气而导致煤气中毒及火灾的发生,也许是因为一个没有及时熄灭的烟头,而造成一场不该发生的火灾……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所以我们要多注意身边的细节。如果不注意,  相似文献   

17.
笔者认为,对于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仍应当从“实质说”角度进行挖掘,主张确定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应具备以下要素:须行为人基于法律关系负有保护法益的义务,从而可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法益;须法益面临紧迫的危险性;须行为人对法益具有排他的支配性。  相似文献   

18.
玩耍打闹、运动伤、拥挤踩踏是最为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对预防此三类事故应当履行注意义务.确定注意义务的标准在英美法律体系中就是所谓的“合理人”标准,注意义务的具体来源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性规范、合同或委托、常理和习惯、先行行为等.对于学生玩耍打闹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安全监管义务,但以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为限;对于体育教学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场地、器材符合安全标准,教师的教学行为满足保障学生安全的通常要求;对于拥挤踩踏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楼道通行条件符合安全标准,安排人员引导学生有序通行.  相似文献   

19.
四、公司法人机关民事责任的类型 将法律责任与义务区分,是法学理论的一大进步。其意义在于使行为人法定的义务与违反义务的后果,在理论上得到科学区分,使“义务为因,责任为果”的关系更加明确。设定法律责任,是为了保证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实现,所以法律责任是以法定义务为基础的。法律规范,无论是命令性规范还是禁止性规范,都是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进行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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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类必修课之一,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学科。民法是基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涉及到我们每一个公民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实现。因此,民法学作为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必须引起学员的高度重视。同时,因它与公民的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应用性强是它的重要特点。在学习中我们要求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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