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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司法权进行制约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符合中国司法实际的必然选择。对司法权制约要从司法权的取得、运行以及运行之结果等环节来进行。通过理顺司法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司法权,实行国家法官制度,强化庭审功能,贯彻公开原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来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当前,集法院司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的法院院长在法院可谓权大责小,缺少内部制衡。院长的权力过于集中易导致法院司法权的行政化运行以及院长的权责分离问题。对院长的职权进行内部拆分,使法院行政权服务于司法权,同时改革审判权的运行模式,是解决法院院长权大责少和缺少制衡问题的一种探索思路。  相似文献   

3.
独立、公正的司法权是我们努力的理想目标.司法独立追求正义,但也有其不足,而司法民主的理想模式--陪审制正好弥补这一缺陷.社会现实要求司法权具有能动性,也要求司法权的监督职能、解决纠纷职能及规则治理职能之间互相协调.  相似文献   

4.
司法是司法权实际运行过程的具体体现,在我国法治重点已从立法转向司法的现实情况下,司法腐败成了司法实践的最大问题。引起司法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法权应有的品质在当今中国法治化过程中仍然没有体现出来。没有体现司法权应有品质的司法,必然会出现问题,司法腐败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当前有关司法权介入体育内部纠纷的界限在立法、司法中存在模糊化认识问题,导致体育内部纠纷当事人在寻求司法救济时存在障碍,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对其进行解释。作为体育自治权之来源的契约论在解释司法权介入体育内部纠纷之界限的问题上存在瑕疵,日本的“部分社会”理论对于我国论证司法权与体育自治之间的关系具有参考意义。通过对日本相关案例的分析,得出司法对体育内部纠纷的二阶段审查模式,重点在于审查体育内部纠纷是否对当事人之一般市民法权利造成重大影响。基于契约论与“部分社会”理论的要求,构建出适合我国司法现状的用以判断司法权是否需要介入体育内部纠纷解决的理论框架,司法机关首先应判断体育内部纠纷是否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其次对团体自治行为是否超出了成员“默示同意”的范畴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6.
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之厘清,既关乎法治原则与体育自治原则在体育领域的关系,也关乎体育领域纠纷的公正、有序、及时解决,以及体育组织权力的保障和体育人权利的救济。现有研究尚无法提供能够真正消解理论争论、解决实践混乱及隐藏于其背后的困惑之理论思路。因此,厘清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是迫切需要体育法学破解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在对体育纠纷进行精细化划分的基础上,界分了体育法律纠纷与体育非法律纠纷,根据不同性质的体育纠纷确定了体育自治权与司法权的范围;通过对体育自治原则与司法终局原则关系的分析,进一步从理论上论证了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进而提出了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一般条件,为解决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了路径。  相似文献   

7.
法律方法是法律人特有的工作方式与作业技术,其发挥作用和司法权的具体行使密切结合在一起。法律方法不仅可以限制法官恣意的行为,而且对其司法权的行使也起着内在制约和监督作用。就司法监督而言,法律方法的内在制约机制能保障专业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并使其信仰法律用法律思考,从而使司法运作成为一种社会有益的活动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8.
本文对公民权、人权与司法权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较深入的辨析和探讨,旨在探究这些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中具有元理论意义的基本概念的真实意蕴,以期丰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多年来一直把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公开作为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实质是确保司法权的正当行使,加强对司法权的民主监督。而目前我国司法公开理念仍摆脱不了法院本位的主导思想,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公开形式化、选择性公开、滞后公开及缺乏有效管理及监督机制。当前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将"权力型"司法公开向"权利型"司法公开的转变,改变法院本位主义司法改革观,强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完成从"权力型"至"权利型"的重构。  相似文献   

10.
司法公正是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司法独立的要义是司法权的行使要与社会有一段距离 ,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不受非法律因素的影响 ,仅依据法律和职业良知对案件事实做出判断 ,因而司法独立包括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1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是其审判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违宪裁决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以及案件当事人有拘束力。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权独立于德国普通法院的审判权,是一种监督立法权、行政权、普通法院司法权的政治性权力,它的违宪裁决具有普遍的拘束力。  相似文献   

12.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信息流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大众传播媒体和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司法机构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二者之间一些冲突也逐渐显现,其程度也日益剧烈。而两者在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的前提下对彼此又有促进完善的作用,媒体与司法之间应建立合法的、互动的沟通和联系机制。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期待可能性最通俗的表述,其理论的出发点便是站在个体的立场上,限制司法权的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引入期待可能性,有助于完善我国刑法理论。本文从法律的人性关怀、刑法的谦抑性、公众的法律认同感和刑法的市民化发展方向等四个方面对期待可能性的合理价值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自新中国建立检察制度以来,检察权的属性之争便从未停止,主要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还有法律监督权说等等。然而结合中国国情以及司法实践和宪政体制,我国检察权应当只有公诉权的性质,检察机关的职权也应当根据其性质重新配置。  相似文献   

15.
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实践中却出现了受教育权不平等的问题。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平等的受教育权理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国家应综合运用自身的教育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为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6.
朱元璋颁布《大诰》,建立起以《大明律》为中心的明朝法律体系,以法律修辞取代传统的政治修辞,法律在社会统治中的作用大大加强。通过确认回避制度、御史对于皇权政治的批评权以及确认以考试来选拔官吏,官僚集团和皇权政治力量之间对话的权力场扩大成为社会与皇权政治进行对话的权力场,制约了皇权政治的权力和力量。皇帝拥有最高司法权,司法权隶属于行政权,以及皇权政治力量的不断膨胀,打破了皇权政治和法律之间的平衡,破坏了法律制度的安排。当制度正义根本缺乏的时候,"礼""刑"并用改变不了封建君主专制的本质,这是我们今天检讨明朝皇权政治和法律之间关系应该具有的清醒认识,也是今天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借鉴传统之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宪政体系设计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相对分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司法原则.作为审判权的行使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就审判权的行使联合下发文件的做法违背了我国宪政制度的设计,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最终将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仅限于外部的、具体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基于我国有关现行法律现状,结合国外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足之处,提出有关完善的具体方法。科学合理的界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全面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确立公民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稳定构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9.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1787年联邦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美国政治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分工、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对三权分立制度的认识必须保持客观性,要一分为二看待这一制度。三权分立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分权与制衡也不是三权分立的专利,对其优点我们可以大胆借鉴,根据中国国情加以改良。但又不要夸大其作用,对其学习和借鉴的条件是坚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相似文献   

20.
唐中后期宦官参预司法是唐代中后期宦官专权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虽然在不同时期宦官用不同的名称和形式进行参预,但与唐代中后期宦官势力的消长是相辅相成的.宦官超越其职掌而参预司法,不仅打乱了原有的中央司法系统,侵夺了大理寺、御史台、刑部的司法权,还直接破坏了唐中后期的法律制度,加深了政局的不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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