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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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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国家针对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制定的一项公共政策。于生成逻辑而言,该法政策议程的设立是问题源流、政策源流与政治源流成熟以及特定时机下“政策窗口”开启的结果。于内容逻辑而言,该法是对家长、政府以及社会三方主体作出的规范性要求。于价值逻辑而言,该法体现了对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追求。于实践逻辑而言,该法落实的关键点在于构建规范化体系化的家庭教育模式,这既需要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遵循“爱、榜样与边界”铁三角模型,也需要政府、学校、社会以家庭为中心开展联动,以形成全方位家庭教育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2.
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写入,体现了我国家庭教育自然亲责的法定化趋势。《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范围与责任,但在法律落实过程中,现有执行力量疲软与统筹协调不均等问题仍亟待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等群体有待得到有效的社会支持。与家庭教育立法相适应,应合理分配现有执行力量,促进家庭环境健康发展,引导和规范公共资源分配政策向育儿家庭倾斜。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尚未成熟,在构建过程中存在网络建设不平衡、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指导服务不完善等困境,亟待解决。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需从体系的构建困境及其背后的问题根源入手,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法律体系及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培养管理制度促队伍专业化、协同多方力量提供多元精准指导服务、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设监督评估机制,系统地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4.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目前我国的家庭教育日趋成为社会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是将家庭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家庭教育融入高等教育,不仅有助于提高未来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而且有利于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该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及价值。但是,家庭教育的经验性和生活性与高等教育学科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存在着矛盾,高校条件的不足,社会需求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家鼓励性政策法规的缺乏,致使家庭教育难以融于高等教育。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速家庭教育科学化,提高高校家庭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制定支持性政策法规,进而推进家庭教育的学科建设,促使家庭教育真正融入高等教育,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5.
教育法律关系是根据教育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构成把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对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特点的准确把握,是贯彻实施我国教育法律依法治教的关键.本文对我国教育法律关系中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特点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傅雅萍 《福建教育》2023,(20):58-61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我园管理团队根据教师原有的能力结构,着力构建三个特色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即“和美家风”宣讲机制、“泽园家讯”程序平台、“心语宝宝”游戏课程,打磨与锤炼教师家教指导的认知力、统筹力、干预力,统筹家园社协同育人,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进入家庭教育有法可依的新时代。政策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法律法规是政策的具体化。文章关注政策工具的选择和优化,基于政策工具与政策内容的二维分析框架,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政策文本进行编码、统计与分析,洞悉新时代家庭教育政策特征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政策工具的使用存在结构性失衡,政策内容的分布凸显决策偏好,政策工具与政策内容的适配度有待调整。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优化:理性分析,提升政策工具选择的科学性;均衡配置,促进家庭教育共同体的协同性;精准匹配,提升政策工具与内容的适配性。  相似文献   

8.
张健  陈琳 《少年儿童研究》2024,(2):78-83+116
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65个援引该法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发现该法在实践中通常由法院援引而当事人援引较少,主要适用于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发挥出价值宣传、家庭教育行为指引和家庭教育监督等功能,发展出了多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妇联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样化的落实措施,同时也暴露出法律援引形式不规范、援引情形不统一、法律适用实效性不足等问题。未来应当增强法律援引的明确性,重视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说理,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明确法律适用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在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形式与裁判执行的保障等方面提高法律适用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9.
家庭教育法律制度是教育法调整的新领域,从体系化迈向法典化是其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在体系定位上,家庭教育分编构为教育法典的基本制度。总则编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关系密切,体现在总则编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统摄效力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总则编纂提供立法资源。在法典化的路径方面:一是坚持小修小补和促进型立法的指导思想;二是采取家庭教育法律关系作为编纂的逻辑主线,家庭教育在分则部分的价值位阶,家庭教育成为教育与家庭、社会编分编的体例设计。基于以上思考,《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典化进程中,应当对一般规定、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制度进行全面调整。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6条第1款是家庭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义务的核心规范,外延解释包含从中央到地方各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法规考察,最终得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深层法律内涵该法存在法律责任虚化、法规制定空白抽象与修订及时性不足等问题,导致第16条第1款的可实施性缺失。因此,该法法律责任落地,还需要增强实施细则供给,提升立法技术和水平,为家庭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义务夯实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1.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现实面向,在推动教育公平的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家庭教育作为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机构成,亦在缩小代际差异的决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家庭教育可及性与有效性的提高会面对家庭教育落地实施中的诸多障碍,呈现指导性特征的实定规范无法有效解决家庭教育落实中的具体问题。针对家庭教育有效性落实中所面临的现实障碍,可从推进地方实定规范对家庭教育有效性保障衔接、发展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以缩减支出差异、为困境未成年人与留守未成年人享有家庭教育权利提供制度保障等途径予以解决,以此提高家庭教育的可及性与有效性,进而通过家庭教育的有效落实推动教育公平。  相似文献   

12.
“双减”政策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先后出台,将家校共育提升到立法高度,说明家校共育在学生发展中的重要性。可以站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高度明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价值,并提出家校共育的三条路径,即厘清家校共育的本质属性,促进家校共育的正本清源;突出家校共育的政策支持,履行家校共育的法定职责;彰显全社会协同推进,赋能家校共育的落地生根。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依法承担孩子教育的主体责任,也指出学校有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等形式提供家庭教育服务的协同支持义务。为了协助家长更新养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养育方法、实现高效的家校合作,有必要立足高中生身心发展特点,从家长学校课程的实施背景、课程研究现状、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方式以及课程实施的难点与对策等方面探索高中家长学校课程的开发和实践。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建立,对于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取得了不少重要突破和进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某些内容依然存在缺陷,有待于在今后的立法工作和教育实践中逐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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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新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从根本上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推进家庭教育落实方面各自应扮演的角色;划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行为底线,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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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生成方式和发展路径事关国家教育的质量及其生态构成,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亦是教育生态的时代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向度进行生态解读和探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必须要理性处理家教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遵循开放统一、多维发展和公平公正三大原则,牢树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构建家教指导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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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家庭教育的地位和角色越来越受到广泛地关注和重视。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家庭教育发展,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为家庭教育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和保障,强化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在教育中的协同作用,强调家庭和学校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应当形成合力,共同为孩子提供全面、健康的成长环境。初中阶段的孩子正处于人生的重要转折期,他们的思维、情感和身体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推动孩子学科发展和全面发展,家校共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初中语文为例,详细阐述《家庭教育促进法》下初中语文家校共育路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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