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修订后的新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国家机关人员应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家工作人员两部分,其本质特征就在于"从事公务",因此,"利用职务之便"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客观构成的本质要件,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普通犯罪的根本区别所在.  相似文献   

2.
《刑法》对国有企业、从事公务、委派等核心词语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造成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特别是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尤显复杂。国家出资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公司人员是否是委派、是否从事公务等因素都会影响其工作人员的身份定性,进而影响到其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公职职务犯罪类型。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注重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本质。对于实践中国有资本参与公司人员身份的认定,需要根据国有资本方面着手审查认定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大量国有企业纷纷改制,虽然改制后的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但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的职务犯罪却时有发生,对于这种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如何适用法律却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各地对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犯罪对象是否是国有资产,对"委派"和"从事公务"应该如何理解等诸多方面均存在争议。从当前的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出发,对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及职务犯罪进行论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学界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涵义的争论由来已久 ,新刑法的出台部分地化解了某些分歧 ,但在另一些地方新刑法用语简略模糊 ,于是引发了新的争论。要准确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涵义 ,必须从弄清其本质特征入手 ,阐明其构成要件 :身份性、意志性、管理性、公共事务性  相似文献   

5.
职务犯罪是腐败的最高形态,对于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有教育、制度、监督等多种方式,但是从国家工作人员个人的角度来说关键是要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文章从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敬畏法律、依法廉洁从政、守住道德底线、珍惜自己家人等方面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要从自身做起预防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6.
渎职罪是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犯罪意图的主观恶性比其他职务犯罪更加严重,目前,"徇私"类渎职犯罪的刑罚种类单一,缺乏对徇私犯罪内容的刑罚制裁手段,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刑罚态度前后矛盾,应当统一明确为从重处罚的量刑原则,刑法对渎职犯罪的刑罚态度前后混乱,实际采取轻重不一、总体从轻的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国有企业改制为背景,结合相关立法和规定论述了当前国有企业性质的认定问题,分析了作为贪污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几种情况,并就国企改制中贪污罪的几个值得思考和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积极刑法观已成为当下主流,《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将暴力袭警行为入刑设立袭警罪,正是这种积极刑法观的立法实践。为了更好地适用本罪,必须限制袭警罪的规制范围,防止刑法的过度干预导致犯罪圈的扩大。因此,应遵循法益保护主义原则,明确本罪的保护法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等构成要件进行正确解读,充分发挥法益在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中的作用;应恪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其他部门法足以规制暴力袭警违法行为的情形下,不动用刑法手段。  相似文献   

9.
在全面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背景下,司法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现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分为两方面:首先,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断降低入罪标准;第二,司法实践中对刑法条文具有扩大解释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以及维护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对本罪进行限缩适用,首先,应当坚持限制解释规则,避免实务中对本罪的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其次,从社会危险性和法益侵害性角度综合认定情节严重的适用标准;最后,在实务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适当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不断细化“支付结算”的法律内涵,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80年代日本学者官本英修提出谦抑主义,之后“谦抑”一词飘洋来到我国,被我国学者以舶来品接受,殊不知其所包含的思想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它要求国家在惩罚犯罪和保护法益的过程中,对犯罪人所施加的刑罚,只要能够达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就已足够,过之则无益,甚至过犹不及。刑法谦抑性作为根本原则已贯穿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  相似文献   

11.
"轮奸情节"构成的前提要件是行为人必须构成共同犯罪,不存在"片面轮奸",非亲手犯的帮助犯不得按"轮奸情节"适用刑罚;而"轮奸情节"构成的必备要件是至少有两个行为人在间隔较短的时间内实施强奸犯罪均达到既遂状态,不存在轮奸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等形态;应从严把握"轮奸情节"构成条件的认定,科学地进行处罚,以贯彻刑法谦抑性原则。  相似文献   

12.
李琳 《现代企业教育》2006,(20):129-130
目前,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国企破产的案例较多,作为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破产理应纳入国家审计的范围,但按照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国家审计的参与与监督仍属模糊地带.  相似文献   

13.
基于刑法谦抑性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追求,罪与罚的关系,应是其罪决定其罚,《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购买以及使用各类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入罪,但因伪造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远重于购买及使用行为,为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及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在法益衡量基础上,在法定刑的设置及入罪条件的构建上,理应将伪造行为与购买、使用等行为有所区别,并将轻微违法只需通过其他社会规范进行调整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相似文献   

14.
目前,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国企破产的案例较多,作为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破产理应纳入国家审计的范围,但按照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国家审计的参与与监督仍属模糊地带。  相似文献   

15.
通论认为犯罪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然而这种形式主义的分析存在对认定何种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上存在模糊和不确定性。不作为犯罪中的可罚性起点的认定,更要做实质的价值分析,即根据不作为对法益侵害的程度来确定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践中,针对刑法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问题时有争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在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中有重大价值。本文从分析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标准、委派的含义、国家机关的范围等角度入手,最后廓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范围,以期能对刑法第93条做出正确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7.
德国环境刑法的法益观大致经历了“强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弱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生态人本主义法益观”的发展路径。当前为了规制环境风险,德国刑法基于生态人本主义法益观而对人的法益和生态法益加以保护。为此,一方面规定了大量危险犯特别是抽象危险犯,使环境刑法的法益保护大大提前;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刑事处罚早期化过度延伸,又通过比例原则对生态法益进行限缩,仅在损害风险逾越社会可容忍界限时才加以处罚。我国应适度借鉴德国经验,稳步推进环境刑法的法益观走向生态人本主义法益观,并以比例原则和相关标准对生态法益进行限缩。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单独定罪,使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高空抛物刑法规范体系中的定位发生转变。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制高空抛物行为存在误用情形,危及作为底线正义的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双重因素的推动下,高空抛物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更加审慎,对公共安全的法益应作限缩解释,并藉此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行为类型进行限定,同时坚持具体危险的个案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9.
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该文依据1997年修改的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和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的含义以及如何界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研究本课题对于加深对新刑法的理解,统一理论认识,指导司法实践,推动经济改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刑法意义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能否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到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罪行轻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是身份和公务;国有企业有其特定含义,不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若受国有股东委派从事公务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否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