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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明清时期的徽州,彩礼在婚姻行为中必不可少,这是遵循古礼的体现。也是婚约关系得到法律保护、习俗认可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在“礼”、“法”的遮掩下,彩礼往往成为女方惟财是图的借口和契机。这深深地影响了徽州的婚姻观念、婚姻形态、婚聘年龄,徽州女性的婚姻状况、社会境遇随之发生了诸多变化。她们既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和权益,但其在婚姻行为中承受的风险往往增大。彩礼更成为徽州男性家庭。尤其是贫穷阶层、下层社会婚姻缔结过程中的普遍性困扰。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中原地区农村婚姻与彩礼密不可分,农村民众基本认可女方收受男方适当数额的彩礼。目前,农村彩礼的数额越来越大,彩礼的支付形式主要有现金与实物两种形式,但开始多样化;彩礼影响婚姻的成败和婚后生活;彩礼纠纷主要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借婚骗彩现象严重。而彩礼作为一种婚姻文化,法律应正视并适当规制:完善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有关"彩礼返还"的规定;对高额彩礼进行法律规制,同时加大对借婚骗彩行为的刑法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3.
彩礼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所给付,虽然我国婚姻法认为婚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感情结合,不支持缔结婚姻时给付彩礼。但是在各个地区依然盛行,最高院因此对彩礼纠纷处理问题作出了回应,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本文作者对彩礼的构成要件、相关法律术语的理解以及审判实践需注意的三项基本原则做了简要的分析,能够借此与同仁进行学习。  相似文献   

4.
“三言”中婚姻伦理与情感自然化的爱情观存在着矛盾。冯梦龙不是消极地让矛盾、冲突在作品中僵硬地对峙 ,而是以他的“情教”观为思想基础 ,在矛盾中积极斡旋 :一是坚持“礼有经权 ,事有缓急”的原则 ;二是两性之爱进行整合 ,倡导“好色不乱”。  相似文献   

5.
彩礼是中国几千年婚姻实践形成的规则习惯,具有独特的聘定意义。现行的彩礼返还规则由于基本否定了彩礼的文化意义及正当性,导致与历史传统脱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现且难以服众。从彩礼历史渊源入手,考察彩礼特殊的文化内涵及功能价值,承认彩礼不同于私法上普通的财物,在综合民间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对现行彩礼返还规则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当代中国,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彩礼返还纠纷的数量随之攀升。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晰规定婚姻彩礼返还的具体措施。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证视角,梳理并述评司法实践涉及的婚姻财产返还问题。彩礼包括礼金和贵重物品,但区分于一般赠与物。司法解释规定的彩礼返还规则已被司法实践突破。婚姻关系中的女方及其父母已经成为被要求返还彩礼的主体。未来立法改革应当明确规定婚姻彩礼返还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7.
我国《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有关婚姻自由、法定婚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与民间订婚习俗、早婚早育、彩礼等传统婚俗之间始终进行着一定的互动,陕西定边县的诸多事例显示:西部农村地区婚姻自由与传统订婚习俗、法定婚龄与早婚早育习俗、夫妻财产制与彩礼习俗等之间的矛盾冲突较为严重,这对农村女性的婚姻自主权、生育权、财产权等权益产生较大影响。有鉴于此,婚姻立法既要对侵害女性合法权益的不良婚俗进行必要的规制,同时也需要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一些善良习俗,在立法和习俗之间建立起良性有序的互动来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传统礼俗文化视野中,晚清士人婚姻中的妻和妾是不同的.妻从“礼”,即以“六礼”程序迎娶进门,并在实际生活中恪守礼的规范;妾从俗,迎娶不尊“六礼”,地位低下,在婚姻生活中不完全遵守礼的规范.  相似文献   

9.
中央一号文件近年多次点名农村高价彩礼问题,治理“高价”彩礼陋习成为乡村振兴发展与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彩礼数额较高“,高价”彩礼司法纠纷较多。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应发挥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助力“高价”彩礼问题治理。其一,通过人民法庭协助各乡村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民众抵制“高价”彩礼;其二,人民法院通过裁判形成对“高价”彩礼的认定、评价和区别处理;其三,对于借彩礼名义行诈骗、买卖妇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为被害人提供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历史上羌族的婚姻程序十分繁琐,其背后反映的是羌民对于彩礼观念的重视,且囿于社会经济生活与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彩礼的性质有"身价说""补偿说""赡养说"之区分。然而通过田野调查发现,当代羌族婚姻制度中,彩礼观念的转变极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羌族地区家庭结构、养老模式以及婚姻模式的变化。在此影响下,彩礼的性质也转变为扶持新生家庭的"物质条件"。  相似文献   

11.
给付彩礼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解除条件成就时,收受彩礼的主体应当返还彩礼。返还彩礼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过错相抵原则、比例原则。承担返还彩礼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实际收取彩礼的当事人。彩礼包括订婚当日的聘礼、金银首饰以及数额较大的见面礼与上门礼等,法院在确定应当返还的彩礼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嫁妆等因素。彩礼返还请求权的本质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其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皖中大鼓村的通婚圈结构的变迁为例,讨论了农民分化与通婚圈结构之间的内在关系。近年来,农民分化打破了传统的通婚圈,使得当地通婚层级化,进而形成了通婚圈内卷与扩大的双重趋势。决定这一现象内在的机制在于彩礼性质的嬗变,收入上层的农民推高本地彩礼的同时,使得收入中层和下层农民把目光投向了无需支付彩礼的跨省婚姻,由此形成了彩礼压力下婚姻选择的不同。另外,农民分化与通婚圈结构的变迁可能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性后果。  相似文献   

13.
一、婚姻仪礼在《牡丹亭》中的表现 《礼记·昏(婚)义》:“昏礼者,礼之本也。”婚姻仪礼涉及每个人,是人生仪礼中最重要的仪礼之一。古代的婚姻形式虽有多种,但主要还是媒聘婚。《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必须经过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虽后世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更,但对明媒正娶的要求却是如一的,所谓“聘则为妻奔则妾”也,  相似文献   

14.
订婚在农场地区至今而言仍然是婚姻成立的必要程序.彩礼的存在,必然是订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订婚这个习惯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变迁,彩礼金额的加大、悔婚数量的增多,也引发了彩礼返还事件的增多.本文针对这种解除婚约而导致的彩礼返还增多案件,结合习惯法与制定法,探讨关于彩礼在返还过程中的范围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15.
吕文娟 《中学文科》2009,(1):143-143
一、婚姻仪礼在《牡丹亭》中的表现 《礼记·昏(婚)义》:“昏礼者,礼之本也。”婚姻仪礼涉及每个人,是人生仪礼中最重要的仪礼之一。古代的婚姻形式虽有多种,但主要还是媒聘婚。《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必须经过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虽后世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更,但对明媒正娶的要求却是如一的,所谓“聘则为妻奔则妾”也,  相似文献   

16.
《论语》强调“礼”的重要性,本文从多方面阐述了“礼”的内涵:礼待臣民;以礼治国;礼治可以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同时也是达到仁的手段。孔子处于春秋战乱时代,遵循礼有助于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但是恢复周礼的目标在当时很难实现。细致观察我们这个时代,各种家庭、婚姻、公民社会以及国际社会中的关系都出现紧张状态,“礼”的思想在这个时代体现出了它的价值和意义,应该恢复“礼”的精髓和精神,重建我们的“礼仪之邦”,真正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彩礼制度作为中国几千年来婚姻缔结的重要制度,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其对今天的婚姻关系的调节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况,对解决生活实践中的彩礼纠纷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该司法解释设置的彩礼返还规则过于简单,在司法审判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该文通过对目前理论界各种学说的梳理,结合我国彩礼给付的实际情形,从习惯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彩礼制度的司法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彩礼返还提出立法上的建议,探索将彩礼制度引进司法审判的途径,以更好地解决因彩礼问题而发生的各种纠纷。  相似文献   

18.
我国素称“礼仪之邦”,而婚姻在全部礼仪中,占据重要地位,正所谓“婚礼者,礼之本也”。敦煌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多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使妇女的婚姻生活与中原地区相比显现出某些独特之处。本文主要通过敦煌地区出现的“男到女家成婚”、“夫从妻居”和“少女选夫”的特殊婚姻礼俗来探究婚姻生活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19.
摘要:对于《召南·采蘋》主旨的理解,历来纷争不断,有“大夫妻能循法度”、“教成之祭”、“美邑姜”、“女子祭祖”、“女奴置办祭品之劳动”等几种观点。而结合周代的礼乐文化来看,我们发现该诗体现了笄礼和婚姻的重要关系,《采蘋》是对周代笄礼制度及其仪式的诗性表达。  相似文献   

20.
三、丧葬之礼 儒家经典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在梅山文化中,丧葬之礼也已经深深地染上了儒家礼教的色彩,甚至有些在梅山地区的人间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物也出现于冥器中。例如烧冥屋、冥财,凡冥屋的墙脚两旁靠底都贴上印有车伕手推独轮车的黄纸木刻画像,谓之“车伕”。烧冥屋、冥财前孝家备酒肉由和尚(或道士)作法请车伕享受,谓之“祭车佚”。在梅山地区,从古到今根本就没有使用过独轮车一类的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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