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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环境犯罪的危险犯从其表现形式看,可分为二类:一是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二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当前学界和实务界对在刑法中环境危险犯的设立基本无异议,且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具体法例。我国刑法应尽早增补此类内容。要加强对抽象危险犯惩处的可操作性研究。  相似文献   

2.
抽象危险犯在理论上有形式说和实质说之分,抽象危险犯不同于具体危险犯,不以危险判断为构成要素。风险社会语境下,抽象危险犯作为刑法介入的早期化方式具有积极预防、周延保护法益的作用,但抽象危险犯的立法也应当遵守合理的边界。在抽象危险犯的司法认定过程中,抽象危险作为一种被立法设置的推定危险,应当允许行为人反驳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当前抽象危险犯在我国刑法中存在立法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领域的抽象危险犯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从我国现行刑法中环境侵害危险犯规定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传统刑法过失犯罪理论在环境危机时代存在的局限性,阐述在刑法中规定惩处环境侵害危险犯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完善现行刑法中有关环境侵害危险犯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环境刑法应当也可以设立过失危险犯。环境法益的特点和过失危险犯的价值、环境过失危险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环境法益保护的迫切现实需要决定了应当设立过失危险犯。由于过失危险犯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以及我国刑法的规定均不违背,从而决定了过失危险犯设立的可行性。环境刑法设立过失危险犯时要限制过失危险犯成立的范围;要合理的配置刑罚;要采用恰当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5.
《嘉应学院学报》2022,(1):47-52
危险驾驶行为能否适用刑法第114条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否定论坚持行为标准说的立场,而肯定论主要持危险标准说的立场。这一争论主要源于对以下问题的认识分歧:危险驾驶罪是否包括具体危险犯,危险的相当性是否是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分标准,如何理解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式。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包括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两种情形;基于危险犯的立法及理论,具体危险与抽象危险之间并不存在实体上的区别,危险的紧迫性不能成为危险驾驶行为刑法适用的标准;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本意在于规制过失危险驾驶行为,故意危险驾驶行为应适用刑法第114条。  相似文献   

6.
处罚环境犯罪危险是世界各国环境刑事立法的趋势。然而,在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只是以实害犯为处罚对象,没有处罚危险犯的条文,实为立法之一大缺陷。现从四个方面分析处罚环境危险犯的原因,即是由危害环境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环境法预防为主原则和刑法预防与保障功能、危害环境行为的特点、生态环境无以替代的价值和生态系统脆弱的功能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7.
环境刑事立法中的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对环境、财产造成了间接危害,或对公众生命与健康构成了威胁,并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之所以要在我国刑法中设立环境犯罪的危险犯,是因为其具有三个方面的立法价值,这三方面分别为:从环境刑法保护的客体特征为角度,从环境刑法的体系完善为角度,和从环境刑法的功能增强为角度。环境犯罪侵犯的客体因其重要性和不可恢复性需要设立危险犯进行特殊保护。设立环境危险犯还有助于对环境刑法中过失犯局限性之弥补。并且,对环境刑法的功能是一种极大的增强。  相似文献   

8.
作为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主动措施,抽象危险犯的扩张适用为刑法充分发挥社会保护功能提供了理论支持,但刑法本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不应该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直接手段。为了避免风险控制机制在运作过程中失调,要建构社会整体的调控措施,明确抽象危险犯的规制方向,为刑法的体系调整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9.
情节犯是指以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作为基本犯既遂形态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的犯罪。情节犯的情节属于定罪情节;情节的具备,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成立犯罪所需要的程度。法定情节的具备只是意味着情节犯的成立;至于是否成立既遂,尚需要看情节犯的其他要件是否全部具备。情节犯存在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10.
风险社会与转型时期的不期而遇,我国重实害的传统危险犯立法无法反映风险社会某些危害行为的特征,因为其不注重个体安全的预防,进而不能有效抑制犯罪。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危险犯立法应当肩负维护社会道德底线、唤起民众的规范意识、加强犯罪预防的重要责任。新时期,我国危险犯立法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加大立法的拟制性,扩张危险犯的范围,通过转化危险犯的立法范式以预防犯罪。刑事立法应设置新的危险犯类型,并将一些具体危险犯转化为抽象危险犯。  相似文献   

11.
我国安全生产刑事立法采用的是“事故型”的模式,注重抽象的报应和预防。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的刑事责任应具有多维性的内涵和变革的视角,其含义是指犯罪人因其安全生产犯罪行为而承担的以预防、修复和惩罚为目标的刑事处罚。我国安全生产刑事责任的立法应该通过防线前移、增加及完善有关刑法条文、将赔偿入刑和实行双罚制等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从1997年刑法设立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节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在不断的进行修正和补充,但是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却没有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仍然存在着理念和立法上的不足。因此,及时完善我国的环境刑法已经成为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信用缺失是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欠债不还是个人信用缺失的表现.欠债不还具有日益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迫切需要刑法对此有所作为.刑法虽未明确规定欠债不还构成犯罪,但通过更进一步挖掘侵占罪的内涵,可以证明欠债不还可以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不是一元的,除了国家刑法之外还存在着民间刑法。从"活法"观念中可以找到民间刑法的根基。民间刑法具有起源上的自发性、罪与非罪标准的伦理道德性、演变过程的潜移默化性、内容上的民族个性等特征。既然刑法是多元的,对国家刑法规范及其用语的解释应坚持多元刑法解释原理。唯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15.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目前最为基本、核心的一项刑事政策,它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刑事立法和司法的灵魂所在。然而它的提出却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我国长期惩治、预防和控制犯罪经验的总结,是新形势下传统刑事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是刑法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飞跃,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和价值。但当前值得注意的是,理论界、司法界仍然存在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识把握不够一致的地方,甚至有较大的偏差,实践中这一政策的贯彻上也存有诸多困难。因此,很有必要就这一政策的历史渊源、提出的历程、提出的依据、与其他刑事政策的关系、内涵、意义、实施等问题全面进行阐述,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判断,以求能够正确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6.
环境犯罪作为我国刑法诸多犯罪类型中的一种,当然适用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而刑事违法性是我国传统犯罪理论中犯罪构成最基本的要件。然而,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类型,有其自身的特性。环境侵害的多元价值性使得传统的刑事违法性理论对于环境犯罪适应困难。"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作为环境犯罪违法性的认定标准显得问题诸多。因此,提出"容许性危险犯"以弥补、更新环境犯罪刑事违法性理论。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中界定贿赂的范围限定在"财物"二字,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发布了《办理受贿刑案意见》,其中明确财产性利益属于受贿的范围,然而对于"性贿赂"等非财产性利益并无其他明文规定,这也导致性贿赂问题变成了争论的焦点。鉴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首先要求就是谦抑主义背后的非犯罪化趋势,本文认为可以从刑事政策角度理性分析性贿赂不宜犯罪化问题,这也是笔者的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18.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分在于结果犯构成要件的完全充足取决于物质性损害结果的实现;行为犯与危险犯的差异在于危险犯构成要件的完全充足不能脱离行为之后危险状态的判断,而且这种“危险状态”只能是具体危险状态;情节犯作为我国刑法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它的情况比较复杂,从情节犯司法操作的具体情况分析,有的时候它可能表现为行为犯。  相似文献   

19.
新刑诉法修订前,刑事和解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已经有了相当范围的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新刑诉法中的明确规定以及对其在新刑诉法实施前后的适用情况的研究和分析,可以给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推动非监禁刑、行刑社会化等轻刑措施的实施,以图我国社会更加的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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